第壹個和二十四節氣的名稱是
立春、雨、匍匐、春分、清明、谷雨、長夏、小滿、芒種、夏至日、小暑、大暑、立秋、初暑、白露、秋分、寒露、初霜、立冬、小雪、大雪、冬季至日、小寒、嚴寒。每個節氣大約相隔半個月,分為十二個月。月初稱為節氣,月中稱為“中氣”。所謂“氣”,就是氣象、氣候。
從二十四節氣的命名可以看出,節氣的劃分充分考慮了季節、氣候、物候等自然現象的變化。其中立春、長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夏季至日、冬季至日用來反映季節,壹年分為春、夏、秋、冬四季。
春分、秋分、夏季至日和冬季至日是從天文角度劃分的,反映了太陽高度變化的轉折點。立春、長夏、立秋和立冬反映了四季的開始。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具有非常明顯的季風和大陸性氣候,各地天氣氣候差異很大,所以不同地區的四季也有很大差異。
二、節氣和習俗
二十四節氣科學地揭示了天文氣象變化的規律,巧妙地將天文學、自然節律和民俗結合起來,衍生出大量相關的季節文化,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更準確地表達時間序列特征,古人根據氣候和物候將節氣分為分、到、開、閉四組。
“分”即春分和秋分,古代稱之為“二分法”;“至日”是夏季的至日,冬季的至日,在古代被稱為“第二個至日”;
“開”是立春和長夏,“閉”是立秋和立冬。立春、長夏、立秋、立冬合稱為“四歷”,加起來* * *為“八節”。民間稱之為“四季八節”或“壹年八節”。在漫長的農耕社會中,二十四節氣對農耕活動起到了重要的指導作用,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