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網上發布的詩詞是公共網站(比如QQ空間,各種微博,微信除外,當然有些論壇也不全是公共的,“公共”並不是簡單的指“所有IP都可以訪問”,很抱歉業余愛好者無法說明原因),在不改變妳的用戶IP的情況下,通過證明這個IP是妳的端口,合法購買、租賃和收/購記錄(嗯, 這個詞是妳自己編的,意思是妳的IP賬號只屬於妳或者只有妳用這個用戶上線和上傳數據),這樣才能保證妳的文化產權。 這個時候妳的詩就可以這樣合法的商業化了。當然,出版社很可能會要求妳停止在網站上獨立發表更多的詩歌,或許還會刪除已經發表的詩歌。我相信這個。
如果妳已經失去了對自己創作的詩歌的主權,可以通過壹些法律途徑恢復,但這可能無法實現,或者需要很長時間。無論如何,請永遠警惕壹切可能損害自己利益的事情,永遠相信事實比小說更離奇,永遠確信原罪的正確性和根本性,永遠警惕清朝產生的* *的腐朽、骯臟、低賤、低劣、卑劣的世界,甚至它不幸孕育的更多的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