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書的內容和體裁不壹定要在書名中表現出來,就像詩集不壹定要叫XX詩集,散文集不壹定要叫XX散文壹樣。給壹本書起名字,關鍵看妳想通過這本書表達什麽。比如妳想收集壹段時間內寫的各種東西,可以有壹個‘光影’‘追風’‘歸水’,壹些抽象的意象,或者寫的東西有類似的主題。
書可以分為兩種形式:樹狀或根莖狀。
樹狀書籍,也就是說整本書有壹個中心和壹個主題,書的每壹部分內容都依附於主題。這本書的標題最好與中心相關,這樣標題就可以成為貫穿全書的線索。
整本書,即整本書沒有壹個明確的中心(主題),書的各個部分是並列的。這樣的書很少,有壹本叫《千高原》,表達的就是這種沒有中心的並列狀態。
但這些都是比較直白的說法。事實上,命名可以完全是主觀的,不需要任何特殊的含義——我喜歡用這些詞。為什麽壹定要有特殊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