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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詩《草》

古詩《草》,又名《賦德顧原草送別》。

原文:

長草是如此的茂盛,每年秋冬枯萎的草都要把草的顏色變濃。

野火不能燒盡它,春風的吹拂可以使它復活。

野草野花遍布古道,陽光下的草地盡頭是妳的旅途。

我再壹次送上了我的知心朋友,濃濃的草代表了我的深情。

翻譯:

古老的平原上覆蓋著茂盛的草,年復壹年枯萎又繁盛。

元的火不會熄滅,但春風壹吹,它就到處蔓延。

遠處的春草侵占了古道,陽光下的綠色與空城相連。

我又來送朋友走了,草地上滿是離別的情懷。

註意事項:

福德:用古詩或成語命題寫詩。詩的前面通常有“福德”二字。這是古代人學習作詩的壹種方式,或在文人聚會上作不同題目的詩,或在科舉考試中作題目的詩,稱為“賦宜”。

分離:茂盛的草的外觀。

枯萎:枯萎。

榮:郁郁蔥蔥。雜草每年茂盛枯萎壹次。

野火:燒毀荒野中雜草的火。

方圓:青草的芳香四處傳播。芳指的是野草的濃郁香氣。

入侵:占領,長滿。

青翠:草原鮮綠。說說陽光下的嫩綠。

王孫:這是指貴族的後代,這是指遠方的朋友。

郁郁蔥蔥:形容植被茂盛的樣子。

關於作者:

白居易(772-846)是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河南新鄭人,祖籍太原(今山西),後遷居下托(今陜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藏彜大夫、左贊善。後來,由於上述要求,刺死丞相吳的兇手被嚴厲逮捕,得罪了權貴,被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鮑莉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又任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他主張“文章要及時寫,歌詩要為物寫”,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他的詩歌語言很受歡迎。有《白常青集》傳世。

創作背景:

《伏得古·曹苑別》寫於貞元二年(786)至三年(787),是白居易少年時期的壹首試詩。按照科學研究的規則,目前任何限定的詩題都必須加上“福德”二字,類似於吟誦事物。

贊賞:

這首詩通過對古平原野草的描寫,表達了對朋友的告別之情。是對野草的頌歌,然後是對生命的頌歌。前四句重在《野草人生》的歷時美,後四句重在《野草人生》的歷時美。全詩章法嚴謹,語言自然流暢,對仗工整,景物抒情,意境和諧,是“適可而止”的絕唱,“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高”更是傳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