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楚人建國到周平王(公元前740年)的三十壹年是楚文化的開端。在這壹時期,楚國完成了從原始社會到奴隸社會的轉變,並在綜合華夏文化和蠻族文化之長的基礎上,開始創造自己的特色文化。總的來說,此時的楚文化與華夏文化並沒有明顯的、顯著的區別,尤其是在陶器、青銅器等物質文化方面,但楚文化畢竟表現出了自己的壹些特點。崇火崇鳳崇巫、開拓進取、禮法不拘、標新立異的特點,為後來楚文化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春秋時期是楚文化的鼎盛時期。這壹時期,楚文化開始呈現出自己鮮明的特點,表現在各個方面。從社會形態來看,農奴制遍布楚國各縣市,但奴隸制並未充分發展。在民族政策上,楚人把自己定位在夷夏之間,實行“復夷歸夏”的民族政策。對於被滅的國家,楚人的做法是遷都,守宗廟,縣域,照顧臣民,用才,而不是俘奴。從官制上看,楚國官員多稱殷,從中央到地方鮮有例外;從行政制度上看,楚國首創郡縣制,為其他國家所效仿。在軍制上,稱謂和建制也與中原不同。這些大的文化背景充分展示了楚文化的個性和豪放,楚文化也走向了成熟。
戰國時期是楚文化的鼎盛時期。此時青銅器生產達到頂峰,鐵器廣泛普及,絲繡興盛,漆器、木制品出現,城市建設繁榮,物質文化達到頂峰。與盛世時期明顯不同,鼎盛時期的楚精神文化大放異彩,給後人以極大的啟示。從哲學到文學,從書畫到音樂舞蹈,無壹不是獨樹壹幟,卓爾不群,面向未來。更重要的是,楚人的政治社會制度、民族文化心理和日常生活方式趨於成熟和定型,使楚文化真正成為壹種獨特的文化,千百年來為人們所傳誦。
楚文化的過渡時期在秦漢之間。秦國滅楚,排斥楚文化,受到了很大的打擊。但楚文化的精神因素遠比物質因素根深蒂固,所以楚文化敗而不敗。秦末,楚文化被劉邦和項羽復興,但楚文化沒有物質文化的基礎是不可能沿著自己的道路發展的。漢武帝獨尊儒術後,自成壹體的楚文化不復存在,但楚文化的某些因素和傳統的中原文化壹樣,成為新中國文化的組成部分。至此,南北文化相互交融,相互促進,創造了中華民族燦爛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