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間有壹首絕句叫“三光日月星辰,四詩雅。”
六義中,“體、雅、贊”是指《詩經》中的詩的類型,“賦、比、興”是詩中的表現。
傅:是壹種直接表達事物的方式。宋代學者朱在《詩集傳》註中說:“傅是要講的實情。”
例如,《詩經》、《葛覃》和《大雁》就采用了這種手法。
畢:就是用比喻來描述事物,表達思想感情。劉勰在《比興》中說:“畢葉是什麽?當妳寫壹些東西來附加意義時,妳就威脅要切斷東西。”朱說:“如果妳比較壹個東西,妳可以把它和另壹個東西比較。”比如《貓鼠》等詩經就是這樣寫的。
興:是物興之道,就是從壹開始就借用壹些東西,達到描寫事物,表達思想感情的地步。唐代孔曰:“興,始於類,始於己心,詩中凡舉草木鳥獸,以見所指者,皆以言樂。”朱更明確地指出:“興,先談別的事,以引起詞的傳唱。
這三種表現方法壹直流傳下來,經常綜合運用,相輔相成,對歷代詩歌創作影響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