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詩歌是與“現代體”相對的壹種詩體。在現代詩歌形成之前,除楚辭之外的各種詩歌體裁也被稱為古體詩和古風。這是按照古詩的做法寫的,形式比較自由,不受格律的束縛。不拘小節,平鋪直敘。韻腳較寬,除了七字白亮句的韻腳,壹般都是其他句子押韻,韻腳可以是平的,也可以是平的,也可以是變的。空間的長度沒有限制。句子可以統壹為四字、五字、六字、七字體,也可以長短句混合,隨意變化,這就是雜體。
五言七言古詩很多,簡稱“五古”、“七古”。雜字從壹個字到壹個十字以上都有,壹般是三個、四個、五個、七個字混合,以七個字為主,所以習慣上歸為七個古字。漢魏以來,樂府詩最初是以音樂為伴的,包括歌、行、曲、詞。唐代模仿以前的樂府,如李白的《蜀道難》,杜甫的《三吏》、《三別》、白居易的《新樂府》,都是不合拍的,屬於古詩詞範疇。此外,唐代以前就有以四句為單位的絕句,或稱“古體絕句”,唐代也有作家,這與近體絕句講究平仄、偶行,也是古體詩的壹種不同。
古代詩歌和現代詩歌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互動關系。南北朝後期,壹些詩歌開始強調韻律和對偶性,但尚未形成完整的韻律,這是壹種由古風向近體詩過渡的形式,或稱“新體詩”。
唐代的壹些古詩有法家傾向。比如王波的《滕王閣》是古體詩,但是平仄和諧,八句,類似於兩個七言絕句,兩個押韻。唐代格律詩定型後,詩人的古體作品往往融入近體句式。如王維、李奇、王昌齡、孟浩然等人,五大古籍中有相當多的韻文和對聯。白居易《長恨歌》、《琵琶行》等名曲中也有不少句子。而有些詩人卻有意識地與近體不同,經常使用別扭的句子,偶爾散文化,李白、杜甫、韓愈都有所創造。後來,明清學者有意識地註意到古詩詞合並成正則句,用怪句避開正則句的現象。清代王石平認為古詩是平的,所以趙執信、翁方綱等人專門研究古詩的聲調。他們的研究為詩歌創作中有意識地區分古今韻律做出了貢獻,但卻因為忽略了古詩主要是自然音節這壹事實而顯得牽強附會,甚至被嘲諷為“不把它們當秘密看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