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在詩歌中的作用
常見的修辭方法有比喻、類比、借代、誇張、對偶、排比、設問、反問句等。學習修辭學的目的是為語言實踐服務,即3231335323635438+03431303 231363533 e 59 e 7 ad 943133332623436。首先,我們可以識別語言中的各種修辭方法,然後了解它們的適用效果;同時,我們應該能夠運用這些修辭方法來提高我們使用語言的能力。修辭方法也叫修辭格。據專家考證,漢語修辭格多達70種,常見修辭格有10多種。(1)比喻。它是用壹個具體、簡單、熟悉的事物或情景來說明另壹個抽象、深奧、陌生的事物或情景的修辭方法。隱喻可以分為三種形式:比喻、隱喻和轉喻。明喻的形式可以簡化為:A(本體)如(比喻:像,像,如果,猶,像,好像)B(喻體)。比喻的形式可以簡化為:A是B(比喻:成,成,成,成,成,成,成)。明喻在形式上是相似的,而隱喻是壹致的。轉喻:只出現喻體,不出現本體和比喻詞。如:麻雀知道天鵝的野心!(2)轉喻。不要直接說出妳想說的人或事,而是借用壹個與這個人或事密切相關的名稱來代替,比如用部分代替整體;用具體代替抽象;用特征代替本體;用專名代替通用名等。如:①不要拿群眾的針線。(壹針壹線代表群眾的全部財產)2不要亂用鍋。(“大鍋飯”代替抽象的“平均主義”)3。壹個花白胡子正坐在角落裏抽著煙。(灰胡子的特點是特點而不是本體。)數千萬雷鋒活躍在祖國。(《雷鋒》用具體的形象代替* * *抽象的意識形態)(3)對比。壹種把人寫成物或者把物寫成人的修辭方法,前者叫模仿,後者叫擬人。做人不翹尾巴,不夾尾巴。(準)每天晚上,蠟燭會把燈芯滴幹。(擬人)(4)誇張。用放大或縮小的方法來描述事物的形象、特征、功能和程度的修辭方法。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