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源上,“詩”的意思可以是“誌”,即心靈的表達;《尚書·要典》中首次提出“詩言誌”,說明在人們的認識中,“詩言誌”是人們對詩的意義和作用的明顯認知。“詩以情為詩”這句話出自陸機的《文賦》,即“詩因情而美”。朱自清先生在《辨詩》中也詳細陳述了“詩”與“情”的關系。在“寫詩言誌”部分,建議詩人為自己寫詩,抒發自己的思想,吟唱自己對生活的理解,詩歌中的抒情因素逐漸增多。
朱自清在《詩言誌辨》中從四個方面分析了“詩言誌”的含義和發展標誌。他們是送詩給陳至,送詩言誌,教詩言誌,寫詩言誌。在朱自清看來,“獻詩言誌”和“贈詩言誌”主要發生在詩樂壹體的先秦時代;另壹方面,“教詩言誌”和“寫詩言誌”是在詩樂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的,意義範疇根據時代的發展而擴大。
在朱自清先生看來,詩言誌的方式有很多種,可以是“以獻詩言誌”(獻詩者往往是作者本人,所表達的意思很明確)、“以贈詩言誌”(往往借詩言誌,諷刺多於贊美)、“以教詩言誌”(高人通過詩教宣揚其意)。以上三種“以詩言誌”的方法,都離不開政治教育。甚至在“教詩言誌”方面,上級也試圖用“教詩”來教育下層,引導風俗。隨著社會的變遷,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本質。在“寫詩言誌”這壹分支中,以屈原為首的辭賦作家先於其他詩人“唱出了自己”。以《蔔居》和《漁父》為例,即使唱出個人心聲,也主要是基於自身的清貧來源,其“抒情性”占有重要地位。
幾經發展,“詩言誌”的含義不斷擴大。為順應其發展,“以情為詩”成為“詩言誌”革新人生的力量。六朝人論詩,多表現其詩的“感傷”功能,但並未脫離“以詩言誌”的傳統。此時的“詩言誌”和“詩情”是相輔相成、明暗互動的關系。《文心雕龍·史明》壹文也說,“人之所以能懷七情,能應物,能感物,能言誌,乃是人之常情。”這裏的“誌”指的是“七情”,唱出的就是感受到的,“緣分”的作用在這裏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總之,“詩言誌”和“詩言情”是評論詩歌發展的重要方式,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特點,大多受社會所需的文化氛圍和政治宗教的影響。隨著時代的變遷,我們從整體的角度更加註重“詩言誌”和“詩中有情”。畢竟,“誌”和“情”屬於人的內心心理活動,是人內心情感的升華,具有極其豐富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