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個罪名是沒有按照央行的規定對客戶的資質和身份進行審核。這是進行大額交易最重要的壹步。只有客戶資格得到確認,銀行才能開展後續業務,防止不法分子通過偽裝欺騙銀行,盜取大量資金。但在實際執行中,銀行為了業績,為了不錯失有錢客戶,往往會忽略這壹點。中信銀行顯然僥幸跳過了這壹步。
第二個罪名是沒有備份客戶信息和交易細節。此舉明顯不合規,中信銀行試圖掩蓋其錯誤行為。銀行的業務人員明明知道自己的客戶資質有缺陷,卻仍然違規辦理業務。最後他們不得不銷毀相關消費記錄,連最基本的客戶信息都沒有保留。
第三項罪行是不向中央銀行報告可疑交易和大額交易。根據現有規定,所有超過壹定限額的交易都必須向上級報告,以防止惡性洗錢。
第四宗罪是與身份信息不全的客戶交易。正常人在辦理銀行業務時會主動報出自己的信息,銀行會根據這些信息進行核對,保證這筆交易的合法性。中信銀行作為涉及面廣的機構,不可能不知道這些基本規定,在不知道所有客戶信息的情況下就默許了交易。這種行為已經觸及了監管紅線,中信受到處罰並非不公平。
中信知法犯法也告訴我們,金融系統的監管壹定要嚴格,不能給犯罪分子留下任何犯罪機會。事實上,這並不是中信第壹次收到2000多萬元的罰單。去年,該公司被罰款2020萬元。被處罰的原因和這個不壹樣,大多和房產有關。在央行明確規定貸款資金不得流入房地產的情況下,中信仍為有需求的客戶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