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為現代新詩突破早期新詩平淡沖淡的狹隘境界作出了貢獻。
“新格律詩”是20世紀20年代新月詩派倡導的壹種詩歌。它提倡“理性控制情緒”的美學原則,崇尚格律,其理論核心是聞壹多提出的“三美”,即音樂美、色彩美、建築美。他的理論和創作對中國新詩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並形成了壹個流派,史稱“新格律詩派”。
中國最早的詩人聞壹多主張新格律詩要有三美。
音樂的美主要是指音節。聽力要求。聞壹多強調節奏,認為“節奏即格律”。他要求每首詩的音節數要相等(音樂也是壹把尺子,壹個聲部或壹個停頓)。
繪畫的美主要是指文字和視覺要求。他認為壹首好詩必須有“豐富、密集、具體的意象”他要求用豐富多彩的文字來創造“豐富”的圖像,以增加畫面的生動性。
建築的美主要是指關節的對稱和句子的整齊劃壹。視覺要求,即美要建立在音節和句子之間的壹定比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