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初學者來說,這個公式非常有用,因為它非常簡單易懂。但在分析問題是否屬於時是不完整的,容易誤解其含義。而且這個影響還是很大的,因為簡單明了。既然不完整,也就無可非議。
先說“135不管”是不完整的。五字“平齊”規範中,第壹個字不能忽略;七言“平齊”規範中,第三個字不能忽略,否則會很孤獨。在五個字“平齊”的特殊規範中,第壹個字不能忽略;同樣的道理,在“偶而平,偶而平”這七個字的特殊規範中,第三個字是不可忽視的。
壹句話,七言句中可以有三個不管,平仄句中不管不能出現兩次以上。五字句可以有兩個字不分,平仄句只能有壹個字不分。這說明“135不管”這幾個字非常不正確。
再者,說“246分明”也不完美。五字中的“分明”二字沒錯,七字中的“分明”二字也沒錯。對於五字中的第四字和七字中的第六字,無法判斷“分明”。根據“平而平”的特殊規範,第六個字不能確定“明確”。再比如“偶而平”的規範也可以改成“偶而平”,在句子的第三個字補壹個平音就行了。七個字等等。“兩個、四個、六個截然不同”的說法並不完全正確。
所以“不分135,二四六分明”就是第二、四、六個字的層次必須分明,第壹、三、五個字的層次可以任意選擇。而且第七個字壹定要說清楚。如果按照五言律動,可能是“無論壹三,二四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