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古希臘和古羅馬音樂
對於古希臘羅馬時期音樂的具體情況,由於留下的音樂資料非常少,我們對這壹時期的音樂知之甚少。古希臘音樂的起源與對神和神話傳說的崇拜有關。“音樂”壹詞來源於“繆斯”,是古希臘神話中掌管藝術的女神。著名的神阿波羅、雅典娜和狄俄尼索斯都是藝術之神,據說音樂是他們創造的。古希臘音樂在宗教活動中被廣泛使用,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古希臘,豎琴和提琴是主要的樂器。它們是由不同的神發明和擁有的,所以它們常常與不同的神的崇拜聯系在壹起。七弦琴是壹種弦樂器,多用於獨奏伴奏、史詩演奏和歌唱,常與阿波羅崇拜聯系在壹起。它是祭祀阿波羅儀式中的主要樂器。阿佛洛狄忒是壹種管樂器,常用於祭祀酒神狄俄尼索斯。在現代西方文化觀念中,裏拉琴音樂和對阿波羅的崇拜,以及阿佛洛狄忒音樂和對狄俄尼索斯的崇拜,成為兩種性格對立的音樂的象征。前者是冷靜內斂的阿波羅風格,後者是放縱浪漫的酒神風格。
古希臘音樂在音樂理論上的遺產非常豐富,對後來西方音樂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畢達哥拉斯(約公元前550年)將音樂音程和節奏的和諧與宇宙的和諧有序聯系在壹起,認為宇宙和諧的基礎是數字的完美比例,音樂與宇宙天體相似,因此音樂最能解釋宇宙現象,從而將音樂帶入他的抽象數字是萬物之源的理論。另外兩位哲學家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以討論音樂的社會和道德功能而聞名。完整的音樂調式系統和壹套音樂術語在古希臘就已經出現。但音樂主要是壹個壹聲部的旋律,沒有和聲和復調。音樂常與詩歌、舞蹈、戲劇相結合,演唱時有時還伴有樂器。古希臘沒有留下音樂的實際聲音,只是從壹些文字記載、壹些墓碑銘文和少量的音樂作品片段中了解到當時的音樂情況。
古羅馬留下的唱片仍然不多,其音樂文化大部分是古希臘遺留下來的。古羅馬音樂的重要特點是音樂的實用化和儀式化發展,軍樂非常流行。音樂趨於職業化。這些都是古羅馬和古希臘的區別,但是古羅馬的音樂在心理健康方面是無法和古希臘相比的。此時的音樂失去了古希臘的高貴和純真,變成了純粹的娛樂。樂器中有幾個比較突出的銅管樂器,比如有直喇叭的大號,有G字形的牛角。
第二,中世紀音樂
從5世紀到14世紀,是西方音樂史上最長的中世紀時期。中世紀音樂主要是基督教宗教音樂,世俗民間音樂不受重視。教會的權力高於國家和其他社會團體,所有的社會意識形態,包括各種藝術和哲學,都應該為教會服務。在此期間,聖歌和贊美詩在教堂崇拜中廣泛傳播。其中,格裏高利聖詠在西方音樂史上具有重要意義,中世紀的教會音樂基本上是圍繞著格裏高利聖詠的修改和擴展而發展起來的。格雷戈裏聖歌以著名的教皇格雷戈裏壹世命名,最終成為羅馬天主教聖歌禮儀的統壹規範和最高權威。這是壹首在教堂禮儀中用拉丁語演唱的獨唱歌曲。它莊重、節制、風格質樸,最大程度地排除了世俗的欲望。後來在它的基礎上逐漸加入其他聲部,形成復調音樂。可以說,格裏高利聖詠是復調音樂的基礎。教會對音樂的重要貢獻是記譜法。Neumes,產生於8世紀,是寫在歌詞頂部的簡單符號,可以表示語言音調的上升或下降,但沒有音高位置,只能表示歌者熟悉的旋律輪廓,不能告訴人們不熟悉的音樂。圭多(約997-1050)是20世紀意大利的壹位僧侶,他在前人的基礎上總結了五線譜,為五線譜的形成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中世紀,除了最重要的基督教音樂,世俗音樂也在壹定範圍內自然發展。主要是壹些單聲部的歌曲,多以歐洲各民族的方言演唱。許多社會地位極其低下的貧苦民間藝人,對宗教音樂對音樂藝術的束縛非常不滿,他們利用各種方式在民間廣泛傳播世俗音樂。吟遊詩人的詩歌和音樂產生於十字架的十字軍東征,從11世紀持續了200年。吟遊詩人主要由宮廷貴族和騎士組成,他的音樂主要以愛情題材和田園風格為主。在中世紀,器樂主要是作為世俗音樂發展起來的,人聲是教會崇拜中的主要音樂。世俗音樂中的器樂主要用於歌舞伴奏,多為即興創作,無樂譜傳世。14世紀,“新藝術”在法國出現,並在歐洲迅速傳播。“新藝術”的概念來自法國主教、詩人和音樂家菲利普·維特裏的壹篇論文。這個概念很快被廣泛使用,說明當時出現了壹種新的音樂潮流,不同於13世紀舊的“古代藝術”。“新藝術”的主要特征是音樂創作前所未有的世俗化。作曲家將宗教復調與世俗音樂詞匯相結合,探索音樂形式創作的各種新的可能性。采用較小音符時長的記譜法,節奏記譜法系統化。新藝術運動最重要的代表是馬驍(1300-1377),意大利代表是蘭蒂尼(1325-1397)。
西方文明史上的“中世紀”曾被認為是蒙昧的黑暗時代,但今天我們往往傾向於以更客觀的態度來評判這段歷史。從音樂的角度來看,教會對音樂的影響雖然有其消極的壹面,但也有其積極的壹面。教會對音樂的重視,為統壹樂器所做的努力,以及在音樂發展上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都促進了中世紀歐洲音樂的發展,也使音樂資料得到了相對較好的保存。復調音樂和管風琴的出現為後來專業音樂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三,文藝復興時期的音樂
文藝復興這個詞是法語,意思是“重生”。這壹時期在西方歷史上從1300持續到1650。這個詞反映了思想家們對中世紀的懷疑和否定以及對古代文化的推崇,他們對復興古希臘羅馬的文化遺產很感興趣。然而,這種復興並不是簡單地原樣再現,而是通過復興古代的精華來構建新的文化和傳統,其成就很快就超越了古希臘和古羅馬的影響。在這場運動中,“人文主義”是最具影響力的思潮,也是這場變革的核心。人文主義者主張以人為本,鼓勵人們張揚人性,擺脫神性的束縛,強調人是社會的主人而不是神。他們歌頌人類對生命的熱愛和人類的智慧,相信人類的力量可以戰勝壹切。
在西方音樂史上,文藝復興壹般是指1430年到1600年左右的時期,音樂領域的變化是在文學、繪畫等領域之後。人們充分相信自己耳朵的審美需求是合理的,要求音樂使自己的聽覺舒適滿足,否定中世紀音樂反映“天體和諧”的神學觀念。這壹時期的音樂以聲樂復調為主,無伴奏多聲部唱法是這壹時期音樂的主要風格。音樂家在自己的創作中體現古代樂理著作的思想,註重將音樂與文學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用音樂的音調模仿詩歌的節奏,融為壹體,從而探索出表達人類情感的方式方法。文藝復興時期的音樂壹方面具有明顯的世俗化傾向,另壹方面仍然與宗教保持著密切的聯系。
1,尼德蘭音樂學校。荷蘭音樂學派是指15和16世紀,來自低地國家的壹群音樂家,主要分布在法國、比利時、荷蘭等北歐地區。尼德蘭學派有三代音樂家。第壹代尼德蘭學派,又稱勃艮第學派,主要活躍在文藝復興初期的15世紀上半葉和下半葉。重要代表人物有迪費(1400-1474)和吉勒·賓·喬伊斯(6574)。第二代尼德蘭音樂學派又稱佛蘭德音樂學派,活躍於15世紀末至16世紀中葉文藝復興的鼎盛時期,以約翰內斯·奧克岡(1410-1497)為代表。喬斯金(1440-1521)是尼德蘭音樂學派第三代的代表人物。他創作了大量的群眾、世俗音樂和經典歌曲。他的作品布局嚴謹,處理音樂素材細膩,註重旋律與和聲的和諧,註重音樂與歌詞的有機結合。在他之後的重要作曲家有尼古拉·岡伯特(約1495-1560)和維亞爾特(約1490-1562)。尼德蘭學派的音樂是國際化的,影響深遠。
2.16世紀的世俗音樂。16世紀,西歐音樂出現了壹些新的趨勢。各國湧現出壹批具有民族風格的音樂,這些音樂以聲樂為主,主要有意大利牧歌、法國冠軍、德國Lied、西班牙牧歌和浪漫、英國牧歌和魯特歌等。這些國家的民族音樂傾向打破了泛歐音樂語言的長期統治地位,逐漸豐富了歐洲音樂語言。16世紀意大利牧歌是壹首以高級詩歌為歌詞的復調歌曲,豐富細膩,文藝而貴族。代表作曲家有費斯塔(1490-1545)、巴茲爾(Cipriano de Rore,1515-1565)、馬倫齊奧(1553)。法國上松是16世紀形成的壹種歌詞和歌曲,都是典型的法國式上松。主要代表作曲家有克勞丁·德·塞爾米希(約1490-1562)和克萊門特·詹納金(約1485-1558)。德國的《立德》是文藝復興時期工匠和歌手演唱的復調歌曲,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
3.宗教改革的音樂對應著世俗音樂的發展,16世紀的宗教改革也給教會音樂帶來了深刻的變化。這場宗教改革的領導者是德國神學教授馬丁·路德。他所領導的新教否認傳統天主教的絕對權威,強調和肯定人自身的能力,認為每個人都有按照自己的理解閱讀和解釋《聖經》的權利。路德相信音樂具有教育功能和道德影響。他把音樂改革作為宗教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求信徒在祭祀儀式中參加壹定的音樂活動,試圖讓儀式音樂更容易被德國人理解。路德為他領導的新教創作了壹首“贊美詩”。這種音樂被稱為“新教聖歌”。它主要用德語演唱。壹開始主要是單聲部和分段歌曲的形式。如果是復調音樂,也突出了主旋律,便於大家演唱。作為對新教改革運動的回應,天主教會內部也出現了壹場改革運動,被稱為“反宗教改革”。在音樂方面,《對宗教改革的回應》要求宗教音樂排除壹切不純的世俗因素,復調中的歌詞要準確清晰地表達歌詞和宗教感情。作曲家帕萊斯特·皮耶路易吉·達·帕萊斯特裏納(1525-1594)的宗教作品風格清新柔和,聲部均衡,歌詞清晰,多采用自然音響系統,被認為是反宗教改革精神在音樂領域最具代表性的理想和完美體現,也代表了16世紀復調音樂的最高成就。與他同時代的奧蘭多·德·拉蘇斯(1532-1594)也是壹位重要的作曲家,其風格與帕萊斯特·林娜形成鮮明對比。他的創作更自由,他的音樂更世俗。《回聲》這首歌是流傳至今的經典。16世紀的威尼斯音樂有了很大的發展,音樂文化的中心是聖凱爾大教堂,逐漸形成了威尼斯音樂流派的獨特風格。重要的作曲家有:維耶拉爾、紮利諾、加布裏埃裏叔叔等。他們創造了意大利最好的管風琴音樂,為意大利田園音樂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威尼斯音樂學派以代表新音樂發展趨勢的主題合唱為主要風格,在世紀之交有著廣泛的影響。文藝復興時期的器樂逐漸擺脫了對聲樂的依賴,走上了獨立發展的道路。然而,這時的器樂大多是由原聲音樂改編的,如聶的器樂和模仿音樂。此外,舞曲、前奏曲、幻想曲、托卡塔都是即興音樂,但都沒有大的發展。真正獨立的器樂出現在後期,即巴洛克時期。文藝復興時期,樂器制造業也加速發展。古代的小提琴、小號、小號、長號、管風琴和琵琶都活躍在音樂舞臺上,後來出現的小提琴和古鋼琴為音樂表演增添了耀眼的光彩。這壹時期,印刷技術的使用對音樂的創作和傳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第四,巴洛克時期的音樂
巴洛克時期通常是指150年的範圍,從1600年到1750年。“巴洛克”壹詞來源於葡萄牙語,原意是不規則的珍珠。最初用於建築和藝術領域,後來逐漸用於藝術和音樂領域。巴洛克風格在歷史上壹直被指責為“過於招搖和不規範”。起初有特定的貶義內涵,用來指代壹些奇特新奇的音樂,後來用來指代音樂史上某個獨特的時期。巴洛克音樂是壹種氣勢磅礴、充滿活力的音樂,它強調情感的表達和戲劇性的對比,非常重視細節上的裝飾。巴洛克時期的音樂非常多元,最重要的音樂現象是歌劇的誕生和器樂的真正獨立。
1,歌劇的誕生
歌劇是用音樂表現的壹種戲劇,它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悲劇、中世紀的儀式劇和神秘劇。文藝復興時期的田園歌劇和田園戲劇都是歌劇的重要來源。第壹部歌劇叫《達芙妮》,是詩人利努奇尼根據阿波羅與巨蛇搏鬥的神話寫的,音樂家佩裏作曲。它的誕生與佛羅倫薩的壹個Camerata音樂俱樂部有直接關系,Linuccini和Perry都是Camerata俱樂部的成員。社區的藝術家們崇尚古希臘文化,試圖通過模仿古希臘音樂來創造壹種新的音樂形式。他們認為古希臘音樂是壹種單純模仿語言的音調或節奏的音樂,而旋律是表達詩歌內容的載體,所以人們很容易理解歌詞的內容,所以他們提倡單壹旋律和器樂伴奏的原則,這促進了歌劇這壹新體裁的誕生。第壹部歌劇《達芙妮》現已失傳。第壹部有完整音樂的歌劇叫《歐律狄刻》,1600年由佩裏和利努奇尼第二次演出。蒙特威爾第是巴洛克早期最偉大的作曲家,威尼斯歌劇的代表人物。他的歌劇作品有《奧Flo》、《阿裏安娜》、《尤利西斯的歸來》等。他追求清晰準確地表達自己作品中的歌詞和情感,在歌劇中大量使用抒情歌曲、二人轉和舞蹈。此外,他還用壹種“激動人心的風格”來表現作品中人物的精神世界。在蒙特威爾第死後,他的學生卡瓦利和塞斯蒂成為威尼斯重要的歌劇作曲家。羅馬歌劇的代表是卡瓦裏·埃利關於靈魂和肉體的戲劇和蘭迪的《聖阿朗西奧》。那不勒斯歌劇的著名作曲家是賈斯卡拉·迪,其代表作有《格裏澤爾達》等。這壹時期,法國、英國和德國的歌劇也取得了壹定的發展。
除了歌劇,巴洛克時期產生的大型聲樂體裁還有清唱劇、清唱劇、苦難音樂等。
2.器樂的發展
巴洛克時期的器樂上升到新的突出地位,形成了這壹時期聲樂、器樂、歌劇三足鼎立的局面,器樂第壹次與聲樂平起平坐。當時的樂器制造業非常發達,出現了各種技術精良的樂器,如擊弦古鋼琴、管風琴、小提琴家族、雙簧管、巴松管、長笛、小號、法國號、長號、定音鼓等。此外,各種體裁的器樂也相繼出現,如奏鳴曲、組曲、協奏曲等。
在博洛尼亞等意大利地方,器樂的創作和演奏非常繁榮,優秀的器樂音樂家和作曲家有維塔利、科雷利等。巴洛克時期的鍵盤樂器包括管風琴和古鋼琴。德國的風琴制造業特別發達,最發達的風琴音樂也在德國。管風琴音樂主要有三種流派:toccare(壹種相對自由的接近即興創作的流派,技術要求較高);賦格(嚴格使用卡農模仿的復調體裁);基於贊美詩的作品。古琴包括兩種類型:彈撥古琴和打擊古琴。古鋼琴最重要的體裁是主題、變奏曲和組曲。該組曲由四種風格化的舞蹈組成,即:阿拉曼德舞、庫蘭特舞、薩拉班德舞和基格舞。巴洛克時期最重要的器樂體裁是協奏曲,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大協奏曲,壹類是獨奏協奏曲。維瓦爾第是對巴洛克協奏曲的發展做出最重要貢獻的作曲家,代表作是小提琴協奏曲《四季》。
巴洛克時期最重要的特征之壹就是大量使用“通奏低音”,這是壹種不同於文藝復興時期復調織體的主旋律和和聲織體,基本上由旋律和和聲伴奏組成。有貫穿作品始終的獨立低音,上方有華麗裝飾的高音,中音不寫,表演者即興發揮。巴洛克時期,大小音體系和功能音樂逐漸建立起來。記譜法也在不斷改進;“情緒論”的理論應運而生,認為音樂的主要目的是喚起人的情緒。他們用壹種類型化的音樂來表達歌詞的情感,比如高音表示光明,低音表示黑暗等。這種情緒往往不是作曲家自己的,而是壹種類型化的人的基本情緒,是壹種理性的、不連貫的情緒。巴洛克後期產生了壹批西方音樂史上最偉大的作曲家,如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16851750)、喬治·弗裏德裏希·亨德爾(1685-1759)。
動詞 (verb的縮寫)古典時期的音樂
“古典主義時代”指的是從大約1750年到貝多芬去世1827年的音樂。所謂“古典”,最初指的是古希臘羅馬的“古典古風”,後來人們試圖還原和借鑒那個時代的文化精髓。文藝復興時期,人們是這樣做的,早期的巴洛克也是這樣,但直到18世紀中葉,“古典主義”才真正開始被重新發現。古典主義時期是西方音樂史達到頂峰的階段。這壹時期包括兩個階段:前經典;維也納經典。前古典時期主要有三種音樂現象:喜歌劇的興起和繁榮;格魯克對意大利歌劇的改革:器樂領域各種形式(奏鳴曲、交響樂、協奏曲、合奏)的成熟與發展。維也納古典時期是古典音樂的巔峰時期,是指18年末至19年初,在器樂和聲樂領域形成的音樂風格,以海頓、莫紮特、貝多芬各自成熟的創作為代表。
18世紀,歐洲經歷了壹場廣泛的思想革命——法國大革命前的啟蒙運動,表現為反對教會神權和封建專制的文化運動。然而,它的影響遠遠超出了文化領域,涉及經濟、政治、法律、哲學、科學乃至社會制度和社會風尚。啟蒙思想家反對傳統宗教,主張自然神論;反對形而上學,提倡科學和常識性知識;反對專制權威和特權,倡導自由、平等和普及教育的口號。資產階級和人民群眾要求改變現狀的呼聲,激化了封建勢力和資產階級的矛盾,終於在1789年法國爆發了資產階級革命。在啟蒙運動的影響下,德國也產生了反封建、民主的“颶風運動”。古典主義時期是壹個知識普及的時代。哲學、科學、文學和藝術開始面對新興的資產階級和大眾。音樂家也走出宮殿和教堂的大門,面對普通大眾。1、喜歌劇的發展與格魯克的歌劇改革18世紀上半葉,意大利出現了以普通市民為主角,表現日常生活場景的歌劇《布法》。在啟蒙運動的影響下,這是壹種反對意大利正統歌劇,追求自然的新劇種。意大利的G.B .佩戈萊西(1710—1736)所寫的《侍女作為壹位女士》被認為是意大利第壹部喜歌劇。在它上演並獲得成功後,這種新的體裁迅速發展起來。此後,出現了n .皮西尼(1728-1800)的《溫柔的女兒》和D .西馬羅薩(1749-1801)的《秘密的婚姻》。
1752年,壹個意大利歌劇團將《女仆當老婆》帶到巴黎演出,在法國文化界引起了壹場“愛劇之爭”。壹些啟蒙思想家,如盧梭,熱情贊揚這種流行的歌劇體裁。盧梭還綜合意大利喜歌劇和法國傳統市井劇創作了喜歌劇《鄉村先知》,證明了這種新的音樂風格是可以用法語寫成的。這場爭論最終以歌劇的流行而告終。德國在其他國家歌劇的影響下,產生了壹種具有民族特色的“唱戲”,如希勒的《鄉村理發師》、烏姆勞夫的《礦工》。德國歌劇的發展對海頓、莫紮特、貝多芬等人的歌劇創作影響很大。18世紀的意大利歌劇與啟蒙運動所倡導的“自然”原則格格不入,因為它過於註重美聲唱法和表演藝術,而忽視了戲劇傾向。壹些藝術家正在考慮改革歌劇。格魯克是成功的作曲家之壹。格魯克的改革理想是:追求藝術的樸素和真實,刪除多余的裝飾和作秀;音樂與詩歌緊密結合,加強音樂的情感表達;序曲要讓觀眾提前知道劇情的性質。他的歌劇《俄耳甫斯與歐律狄刻》、《奧裏德的埃菲基尼》、《熱帶的埃菲基尼》等。都是他改革的成功體現,他的戲曲美學觀啟發了後世許多著名的戲曲作曲家去思考和探索。
2.奏鳴曲、協奏曲和交響曲古典主義時期是器樂繁榮的時代。索納塔也是在這個時期成熟的。在古典時期,人們摒棄了復雜的復調音樂風格,提倡旋律清晰的音樂。清晰對稱的旋律句法和段落結構取代了巴洛克音樂動機加變奏的裝飾性旋律方法。在古典音樂的結構形式中,具有抽象辯證思維的奏鳴曲式成為作曲家孜孜不倦探索的音樂形式。奏鳴曲和奏鳴曲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壹種音樂體裁,由不同數量的樂章組成,而後者是壹種體裁所采用的結構形式。d .斯卡拉蒂(1685-1757)在新風格的探索中為奏鳴曲體裁的形成做出了最初的貢獻,巴赫的次子C. P. E .巴赫(1714-6544)。古典時期的協奏曲以“獨奏協奏曲”發展得最為充分,以獨奏樂器為主奏,樂隊與之競爭。在莫紮特的協奏曲出現之前或同時,壹批作曲家已經在這壹領域扮演了先驅者的角色。巴赫的小兒子約翰·克裏斯蒂安巴赫(1735-1782)的鋼琴協奏曲轟動壹時,他的創作對莫紮特影響很大。
交響樂的發展是這壹時期的另壹個重要事件。18世紀初的意大利歌劇序曲(Sinfonia)逐漸脫離歌劇,成為獨立的管弦樂體裁在音樂會上演奏。正是曼海姆音樂學院在這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約翰·斯塔米茨(1717-1757)領導的曼海姆學派,在歌劇序曲快-慢-快結構的基礎上,增加了小步舞曲作為第三樂章,成為四樂章的作品。他們還在交響樂快板樂章的動態主題之後引入抒情、典雅或幽默的主題,形成音樂氣質和風格的對比,並大量運用漸增漸減的聲強,產生豐富的動態表達變化,標誌著音樂風格的重要進步。此外,維也納音樂學院和柏林音樂學院也為交響樂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真正的交響樂是由海頓奠定的,通過莫紮特、貝多芬等天才的創作達到頂峰。3.古典音樂的特征
古典音樂有著嚴密的邏輯體系,表現為“主題發展”模式。奏鳴曲式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
與巴洛克時期相比,音樂的表現形式和內容大大拓寬,以單壹旋律為主的旋律音樂逐漸占據上風,復調音樂失去了昔日的輝煌。古典時代的音樂壹般是客觀的、含蓄的、溫和的、有分寸的。古典音樂追求純音樂的理想,用音樂語言本身展現人的精神世界。海頓、莫紮特、貝多芬三位偉大的音樂家,被稱為著名的“維也納古典樂派”,他們撐起了古典樂的天空。
六、浪漫主義時期的音樂
浪漫主義時期是指19世紀前後(1790-1910)的西方音樂史,也就是浪漫主義主導和指導大部分作曲家的時期。“浪漫主義”這個詞最初是指用羅馬體寫的故事,後來特指小說或騎士故事,後來還包括傳奇小說。19世紀的歐洲是壹個充滿劇變的時代。這壹時期資本主義大發展,科學進步、工業革命、經濟改革、政治思想層出不窮,人民生活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在意識形態領域,出現了理想主義的哲學體系,追求“天賦人權”、自由競爭、* *和諧、民族獨立的政治理想;在文學藝術領域,人們開始表現出對古典主義服從理性和規律的克制精神,而強調天才和靈感,強調人的創造力和情感的自由。
在壹般音樂史中,浪漫主義分為早期(19世紀10-20年代):韋伯和舒伯特;鼎盛時期(30-40年代):柏遼茲、門德爾松、舒曼、肖邦;中後期(40-80年代):李斯特、瓦格納、勃拉姆斯;後期(65438+1990年代至20世紀初):布魯克納、馬勒、雷沙德·施特勞斯。還穿插了法國和意大利的歌劇,以及平行或獨立的歐洲民族音樂流派的線索。
1,浪漫主義音樂的特點:
(1)音樂創作的綜合性。由於追求感情的自由表達和想象力的拓展,浪漫主義作曲家強調音樂要與詩歌、戲劇、繪畫之外的其他藝術相結合,主張壹門綜合的藝術,音樂甚至與宗教、哲學有關,充滿了思想意味。人們常把引入聲樂合唱的貝多芬第九交響曲視為浪漫主義音樂的開端。
(2)標題音樂流行。
(3)音樂創作張揚個性,抒發感情。由於對情感自由的追求,音樂中存在著內容與形式的矛盾。雖然在藝術形式和表現手法上繼承了古典樂派,但在內容上有很大的差異,誇張手法運用較多。強調個人主觀感受的表達,作曲家努力探索自我,他們往往與作品融為壹體。
(4)崇尚自然。在工業文明的包圍下,人們遠離自然,卻形成了向往自然和神秘世界的心理。19世紀是美術史上的風景畫時代,音樂家們不僅把自然作為主題,也把它作為自己力量和靈感的源泉。而且自然平靜,沒有矛盾,是作曲家理想的避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