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是中國重要的傳統節日,至今仍是包括海外華人在內的中華民族的重要節日之壹。在傳統社會,清明節是壹個特別盛大的節日。它不僅是祭奠墳墓、懷念已故親人的節日,也是散步、親近自然的節日。圍繞兩大主題的民俗活動豐富多樣,蔚為大觀。它也有壹個很長的節日。清明節(農歷春分後的第15天,公歷4月5日前後)只是節日的象征性時間,其習俗和活動往往持續五六天到十多天(因地而異)。在現代社會,由於社會生活、文化觀念的變化和節假日制度的限制,清明節的內涵、活動和規模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它仍然以其獨特的功能和地位受到國人的重視,產生了不可忽視的社會影響。考察清明節習俗的歷史沿革,結合其在現代社會的傳承,使其定位和規劃符合歷史和民情國情,具有重要的社會文化意義。
與其他傳統節日相比,清明節有三個特點:壹是具有節氣和節日兩種“身份”;二是以戶外活動為主(掃墓、徒步等。);第三,它有兩種情緒氛圍:莊嚴(或悲傷)(在掃墓活動中)和歡樂(在徒步旅行等娛樂活動中)。這壹特征的形成與其起源密切相關。從起源和形成的角度來看,清明節是壹個結合了清明節氣、寒食節和上巳節的節日。
(壹)、清明節和“清明”節氣
在二十四節氣中,清明是唯壹壹個既是節氣又是節日的節氣(冬季的至日在歷史上也是壹個節日,但現在大部分地方都不再慶祝)。清明節的名稱與此時的天氣氣候特點有關。西漢《淮南子·天文訓》中說:“春分後十五,鬥指乙,清明風將至。”“清明風”是壹種清爽、清澈的風。《我在100個問題的時候》說,“萬物此時生長,幹凈明亮。所以叫清明。”雖然清明作為壹個節日,只是在唐代才形成,但清明節氣作為壹種時間順序的象征,早已為古人所知,在漢代也有明確的記載。
二十四節氣是我國古代天文學家和人民在生活生產實踐中總結出來的氣候規律,恰如其分地反映了壹年四季的氣溫、物候、降雨等變化,對人們按時安排農事、養蠶等活動具有不可或缺的指導意義。到了清明,氣溫轉暖,雨量增多,正是春耕春種的好季節。因此,清明是古代農業生產的重要節氣。農諺說“清明前後,點瓜種豆”“種樹無非清明”,正是這個道理。東漢崔哀《四人月令》記載:“清明節令壹蠶妾待蠶室……”據說他就是在這個時候開始準備養蠶的。“清明節”只是壹個節氣,不是節日。
另外,清明在早春三月,春光明媚,萬物復蘇,氣候宜人,處處生機勃勃。這是壹個春遊和郊區娛樂的好時機,所以在清明前後,自然成為人們在戶外和農村享受玩耍的好時機。
雖然本文所說的清明節主要是指節日而非節氣,但從時間、天氣、氣候特征來看,清明節的氛圍為清明節習俗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條件,這個節氣應該算是清明節的起源之壹。
(二)、清明節和寒食節
寒食節在農歷三月,清明前壹兩天。漢代以前,寒食節長期禁火,僅限於壹月。漢朝把寒食節確定為清明節前三天。南朝《荊楚歲時年譜》說:“冬節壹百壹十五日,狂風連雨,謂寒食三日無火。”唐宋減少到清明節前壹天。從先秦到南北朝,寒食被視為壹個大節日。它在唐代還是壹個很大的節日,但開始衰落,逐漸被清明節吞並。
關於寒食節禁火習俗的形成,民間流傳著壹種說法,認為它起源於人們對著名忠臣義士介休的紀念和緬懷。介子推是春秋時期隨晉公子重耳流亡的大臣。他曾經割下腿上的肉來充饑。後者在成為君主(也就是晉文公)後會被獎勵以介子。介子推卻把母親接到綿山隱居,沒有得到任何回報。晉文公釋放了火燒山,把介子趕出了山,介子在山中被燒死。晉文公將燒山日定為介子推紀念日,並在這壹天禁火。《荊楚紀年》註曰:“介子推三月五日被火焚,中國人哀悼之。每年春末,因為不升火,又下雨傷田,所以叫‘禁煙’。”其實禁火的習俗早在周朝就有了,禁火是為了紀念和祭祀介子的說法純屬後記。漢代以後,這種旁系會議逐漸傳播開來,對寒食節的形成和傳承產生了越來越大的影響。
現在人們解釋寒食節禁火的原因。有兩個主要論點。歸因於古代的特定民間信仰。古人把周日的星分為二十八夜,東方青龍宮的牛角和康二星稱為“龍星”,在五行中占木位。先秦時期,古人認為龍星出現在春天的東方,容易引起火災。所以三月龍星剛出現的時候,應該是禁火的。禁火的習俗在周朝就已存在。禁火期間不能生火做飯,必須提前準備食物。這種不能加熱的冷食稱為“冷食”。另壹種觀點用古人生活中的取火習慣來解釋,認為寒食禁火源於古人鉆木取火換新火的制度。古代人們鉆木取火,不同季節用的木材也不壹樣,所以季節變化就要換火。而且每次換火都要換壹個新的。在新的火還沒有到來的時候,就要禁止人們生火。《李周秋官司軒家世》說:“仲春,初中禁以木鐸修火。”當時是仲春,負責點火的官員在街上搖木鐸,警告人們不要點火。後來到了這個時候,禁火就成了習俗,流傳下來。
寒食節主要有兩個特點:壹是禁火吃寒食,二是紀念介子推。當掃墓和娛樂的習俗被加入到這個節日中時,表明這個節日的性質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即在清明節發生了轉變。從現存的史籍、詩詞等文字資料中,大致可以看出這壹轉變過程。
目前還沒有明確記載寒食節增加掃墓娛樂活動的確切時間。然而,從北宋王弼所作的《唐姚輝記》可知,初唐寒食節掃墓踏青的習俗已蔚然成風,並引起了朝廷的重視。李之龍在唐高宗統治的第二年(622年),朝廷頒布聖旨,禁止人們“出殯嫁娶”、“出殯時喜酒”,還禁止人們在寒食節上墳,甚至禁止人們在傷心地掃墓後愉快地郊遊:“或者帶著寒食上墳,又愉快了。坐在松樹前,我從未尷尬過。既然風大,就應該禁止。”(《唐·姚輝》卷二十三)顯然,朝廷認為這些民間的做法是矛盾的、不可思議的行為,是對亡靈和鬼魂的不尊重,是不嚴肅的、不道德的。但民俗並沒有因為朝廷的禁令而衰敗,反而越來越繁榮。於是,過了壹百多年,玄宗李隆基開元二十年(732年),朝廷又下了壹道詔書,允許寒食上墓祭掃,並使之成為慣例:
寒食去墓,儀式不成文,近代傳下來,浸淫習俗。士不喜廟,何以示孝?宜上墳,用祭拜之禮。在南門外喝壹杯奠酒,撤回它,然後哭泣。如果妳吃的比妳想要的多,妳就不會開心。依然融入儀式,永遠是套路。(《唐·姚輝》卷二十三)
但同時也規定了掃墓後不能就地吃喝玩樂。開元二十九年(741),唐玄宗頒布詔書:“凡多故,食寒食而上墳者,為燕樂者。當他們看到官方的代碼時,他們將沒有資格參加考試。在廟裏三年,白人們壹定會有壹頓飯吃的。”(《唐·姚輝》卷二十三)墳前享祭,自古以來就是民間習俗,朝廷雖有嚴令,卻難以禁止。
此後,寒食掃墓的習俗更加盛行。後來因為官員回鄉掃墓,有時會耽誤公務,朝廷頒布了幾項法令解決假期問題。開始規定寒食節放假四天:“開元二十四年(736年)二月二十壹日:‘寒食節、清明四天為假日。””(《唐·姚輝》卷82)據大歷十二年(777)聖旨,唐朝衙門照常放假五天:“即日起寒食清明,休五天。" .貞元六年(790),假期增至七天。[3]這樣,官員就可以心平氣和地祭奠墳墓了。可見,寒食節在唐代已經成為壹個非常盛大的全國性節日。唐代王冷然《寒食》說:“秋貴如蠟,不如春前吃寒食。”即寒食節的重要性超過重陽節和歲末臘月節。宋代的寒食節也有七天假期。北宋龐《文昌雜誌》卷壹記載:“凡七十歲祠堂六日,元日、寒食、冬各七日。”南宋陳卷十五引宋魯元明《歲時雜記》曰:“清明節前二日為寒食節,前後三日,休七日。民間禁火104天,稱為私房寒食,也叫大寒食。北方人用這壹天先祭掃,有壹種說法叫月無絕人之路。”
那麽,寒食節和清明節有什麽關系呢?如前所述,此時的寒食節主要有三個習俗:不生火、掃墓、郊遊。唐宋時人們津津樂道的“寒食節”,其實就是現在清明節和寒食節的混合體。寒食離清明只有壹天,第三天禁火完畢。清明時需要生火,用柳條或榆樹來乞求生火。這樣,清明和寒食聯系在壹起,清明的換火活動就成為寒食活動的壹部分。其實唐宋時期清明節前後的壹系列活動是有聯系的。當時人們認為清明節是寒食節的壹部分,也把它當作壹個重要的日子,作為換新火的日子。因為清明節前幾天禁火,所以也應該是在清明節到墓地燒紙懺悔。有些詩裏,其實是在清明節,記錄寒食掃墓燒紙。從名稱上來說,大多數人稱之為“寒食”。比如梅的詩《湖洲寒食伴太守南園》描寫了壹次郊外春遊的盛況;也有人稱之為“清明”,如杜甫的《清明》詩,描寫了盛唐五年清明節長沙壹場春遊的熱鬧景象:“是繁華之日,千人出長沙。渡口明麗,驕橫膝。”也有人稱之為“寒食清明”,如白居易《寒食野忘歌》:“五帝闕噪亂樹,清明時誰哭。”有的詩混淆了兩個名字,有的詩以“清明”為題,下面的詩描述為“寒食”;或題《寒食》,詩說“清明”。據唐記載,大歷十二年二月十五日,朝廷頒布法令:“從今以後,寒食同清明”。唐宋後期以後,禁火寒食的習俗式微,到了元末,“寒食”之名自然越來越少被提及,而原本作為節氣名稱的“清明”卻凸顯出來,越來越多的人對這壹時期進行總結。到了明清時期,“清明”的名稱已不止“寒食”,有取代後者的趨勢。到了現代,大部分地方的人只知道“清明節”,不知道“寒食節”這個名字。但仍有少數地方禁火或吃冷食,如山西、山東的壹些地方。
清明節和最初的寒食節在習俗和內容上的相似之處並不顯著。兩者之間主要有兩個環節:壹是時間的銜接,二是緬懷和祭祀前人的情感訴求。這兩個環節最終讓清明節取代或吞並了寒食節。從寒食節禁火到清明節祭奠儀式的更替,自然是在時間接近的情況下,由人們在生活中完成的。
(3)、清明節和上巳節
上巳節形成於春秋末期,始於農歷三月初四,魏晉以後改為三月三。從先秦到漢代,上巳節的習俗活動有三種:壹種是在水邊舉行祭祀儀式,在水中沐浴,以祛除過去壹年的汙漬和腥臭氣息,稱之為“制作”或“制作”。二是召喚靈魂繼續,召喚野外或水邊親人的靈魂,召喚自己的靈魂覺醒歸來。祖先認為自己的靈魂和萬物壹樣,隨著四季的變化,經歷了萌芽、成長、枯萎的過程,所以要在早春召喚靈魂。三是春戲,青年男女到野外散步,自由發生性關系。
上巳節早期節日習俗最重要的內容是嬰兒。在古代,這種活動既是驅邪的巫術儀式,也是自由快樂的春遊。《詩經·鄭··晏》描寫了人們聚集在水邊,青年男女交朋友示愛的情景:
秦與燕,方與,文與女,方與。女的說:“妳覺得呢?”秀才道:“對不起。”“又來觀?
另外,妳可以盡情享受。”魏氏和女齊壹互相逗弄著,給他們餵了壹勺藥。
《漢詩註》解釋說:“今三月桃花水下,以醒神養氣,除舊時代之穢。”從上面的描述和解釋中,我們可以知道上巳節是在郊外舉行辟邪求吉的宗教儀式後,男女之間歡樂春遊、自由交流的節日。這樣,上思節就有兩種氣氛:壹種是莊嚴的放逐和招魂,壹種是歡快的嬉戲和交流。雖然嬰兒和招魂儀式非常重要,但人們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花在快樂的春遊和交流上。
魏晉以後,水中沐浴招魂的習俗逐漸消失,水岸改為水岸接待。南朝《荊楚紀年》記載:“三月三日,四人出朱江池。劉林青是壹杯水。”這段話中上巳節的習俗主要是在水邊交友、宴飲的活動。在唐朝,三月三日仍然是壹個重要的全國性節日。在這個節日裏,皇帝將在曲江宴請大臣,許多學者都寫了詩來描述這壹宏偉的場景。民間男男女女也來到水邊喝壹杯,交交朋友。劉嘉《上思日》寫道:“上思曲河畔,城中喧嘩。找不到對方的,就在這裏相遇。”在這壹天,長安也流行著百草大戰的遊戲。
因為時間接近清明節,而且都是在郊區活動,上思節的郊遊宴和清明掃墓後的春遊娛樂開始各自為政,後來逐漸合二為壹。上巳節重交朋友的特點融入了清明節的習俗。也可以說,清明節春遊的流行習俗主要是為了繼承上巳節的傳統。
綜上所述,根據現有資料,清明節在唐代以前還沒有成為壹個節日。自唐代以來,清明節逐漸成為壹個重要的民間節日,它融合了寒食節和上巳節的習俗。王維在《寒食是城東之物》詩中說:“少年行異日,不必為清明上思”,這是寒食、清明、上思三者融為壹體的有力佐證。初唐時期,雖然這壹時期的習俗常被稱為“寒食”,但實質上,其主要部分是今天所稱的清明節。從宋代到明清,清明節達到了最受歡迎的時期,然後壹直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