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慈善已經拒絕了慈善的意義和居高臨下的優越感。今天的慈善行為是愛的沐浴,是對受助者努力工作的激勵。它能讓接受者看到自己被他人和社會所關註,感受到壹種心理上的歸屬感和安慰,從而堅強地去提升自己。對於幫助者來說,是壹種愛的表達,也是壹種自我提升。能讓求助者獲得壹種心理滿足,從而肯定自己對他人和社會的意義。這樣,慈善對於今天的人們來說,就是壹種人生價值的實現。這是今天慈善的本質。
有壹個現象,應該是心理問題。這個現象簡單來說就是:第壹,人的快樂可能來源於索取或給予,但相比較而言,給予獲得的快樂大於索取獲得的快樂。第二,和付出是壹樣的。付出越多,幸福越大。
比如妳上了公交車,意外發現自己缺錢,壹個陌生人笑著遞給妳壹元錢買票,解了妳的燃眉之急。妳壹定很開心。這種幸福可以理解為小幸福。但是,如果反過來,妳給別人壹塊錢買票,而不是給別人買票,那麽妳會發現,當妳看到別人感激的眼神時,心裏的幸福感壹定會超過前者。
當然,如果妳不是隨便給別人壹塊錢買票,而是比如妳看到壹個小孩在火海中,有生命危險的時候,妳冒著沖進火海的危險,抱起小孩成功逃生...那麽,妳內心感受到的那種幸福的感覺,肯定不會比得上給別人壹塊錢。
在這兩個例子中,妳通過幫助別人而獲得的快樂,來自於覺得自己對別人有用,覺得自己過著有價值的生活,覺得自己的愛得到了表達。這就叫行善積德,收獲幸福。所以,慈善不是簡單的給予,而是付出和獲得,付出越多,獲得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