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體和屬性的同壹性
三位壹體真神是萬物之上的創造者,他無與倫比。至聖的主說,妳們將誰與我比較,使他與我相等呢?(是。40: 25)我們的造物不可能用自己有限的邏輯思想去描述和比較,去分析和總結神的屬性。所以壹定要虛心依靠上帝,聽聖經的啟示,學習上帝的屬性。聖經啟示:三位壹體的神是永恒的,他的本體和神性不可分離。他是唯壹的真神,聖經清楚地表明他和他的屬性是壹樣的:“神是靈”(約4: 24),“神是光”(約11: 5),“神是愛”(約14: 8,16),“神是烈火”(來12: 29),“耶和華是我們的義”(約23)因此,我們可以斷定,“他所有的”是“他所作的”;他的屬性是他本體論的全部豐富和完善;他的本體表現在他的屬性上。而且他的所有屬性都很完美,* * *合壹。
2.神聖屬性之間的區別
如上所述,神的屬性是完美而純粹的,不是由部分組合而成的。但就人類的認知學習而言,需要循序漸進,循序漸進。因此,我們必須根據人類的學習過程來理解上帝的屬性。所以《聖經》的逐漸啟示,從不同層面展現了上帝的屬性。雖然神的屬性在本質上是不可分的,但在人類的接受程度上是可以區分的。換句話說,神的屬性之間的區別是同壹本質不同層次的表現。
聖經告訴我們:“那至高不朽,名為聖者的說:“我住在至高至聖之地,與懊悔謙卑的人同住”(以賽亞書57: 15)。這說明上帝的屬性有兩個層次:上帝生活在最高最神聖的地方,說明他是壹個“超驗的上帝”;他活在壹個痛悔謙卑的人心裏,這說明他是壹個“存在的神”。這樣,根據造物主與被造物的關系,上帝的屬性就可以分為兩種:先驗屬性(絕對屬性:只有上帝才有,而被造物與之無關)和存在屬性(相對屬性:上帝與被造物可以對應)。在神學用法上,通常稱為“不可傳達的不可傳達的屬性”和“可傳達的屬性”。
第二,超越性的本質
這些屬性強調了“造物主”和“生物”的絕對區別:
1.上帝的獨立和自我存在
神的聖名“耶和華神”表明他是永恒的(例如。3: 13-14),不像人或者其他生物需要依靠外界的東西才能生存。他的本體和行為都是完美的自足:“他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以賽亞書44: 6),“父在自己裏面有生命”(約5: 26),“他是阿爾法,他是歐米加;他是始,他是終”(啟示錄21.6),“他是全能者,以前是,現在是,將來也是,直到永遠”(啟示錄4.8),“萬物都是按他的旨意創造的”(啟示錄4.11),他是永遠的神(PS . 422;八十四2;提前四天(10)。
2.上帝永遠不會改變
神是不變的,他的本體和屬性,意誌和應許都是不變的:“唯有他不變,他的年數無窮”(Ps。1227);正因為「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妳的雅各之子沒有滅亡」(瑪3:6);他是“萬光之父”...在他身上,沒有變化,也沒有轉折的影子”(雅逸17)。
3.上帝的無限全能
上帝淩駕於萬物之上,不受任何限制。他的無限性表現在各個方面。他的本體是絕對完整的,他的每壹個屬性都是無限的,是不可估量的(博11:7-10;詩篇1453):就能力而言,他是全能的,沒有人能阻擋全能者。沒有什麽對他是困難的(啟19: 6,啟18,啟11:17;sai 43 13;創18 16);在空間方面,他是“無所不在”的,他充滿天地,無處不在,不受空間的限制(Jer。23: 23-24;詩歌1397-10;王下壩27-28)。在知識方面,他是“全知的”,他擁有所有的知識,知道壹切(約13:20;Bo 37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