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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望玩《江山詩稿》已經七年了。

朱元璋出身貧寒,能夠從壹個牛郎做到明朝開國皇帝,深知江山來之不易。為了讓大明天下長存,朱元璋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上班,會見官員,宣讀全國各地的奏章,每天忙到半夜。但天下的穩定,不是皇帝壹個人靠勤政愛民就能實現的,而是基於多個角度。無論對內還是對外,為了實現全面發展,壹個王朝才能基業長青。如天下得失,除了皇帝的勤政愛民,還有外患和國內因素。國內因素也可以分為底層被壓迫人民的反擊和統治集團的內部鬥爭。被壓迫的底層人民,如農民、中小地主,只要有生存的可能,就不會反抗朝廷的統治;相反,上層統治集團隨時可能產生壹個或幾個篡權奪權的野心家。因此,朱元璋深知加強皇權的重要性,而胡是阻礙他的最大絆腳石。胡是明初壹個重大的政治轉折。明初,天下未定,南征北伐之事甚多。朱元璋只好先沿襲元朝的政權,設立中央刺史行省,設置左右丞相。在其下設置平章政事,參與政事,指揮百官,掌握國家最高行政權力。胡,安徽定遠人,早年隨朱元璋起兵。由於工作細致入微,很受朱元璋的歡迎。歷任元帥、寧國縣令、吉安判官、太常、邵青判官。洪武三年(1370)任中書省顧問,洪武六年(1373)任右丞相,胡由此達到權力巔峰。他在生活上開始變得驕奢淫逸,政治上與親信掛鉤,排斥異己,可謂“殺來奪去,不打自招”,甚至藏匿彈劾信。隨著胡勢力的日益壯大,朝廷也有不在少數的官員效仿,這引起了朱元璋的極大不滿,也是打開朱元璋心扉“削去”相對勢力的壹個機會。壹種穩定的、循序漸進的實現相對權力“割除”的方式如前所述,胡只是朱元璋“割除”相對權力的壹個機會,並不是因為胡的朱元璋想廢除丞相制度,即使這個人是李和許,最後的結果也是壹樣的。因為在中書省和宰相建立後的最初幾年,朱元璋發現中書省宰相權力大對皇權不利,尤其是中書省宰相權力過大,容易導致皇權的衰落。為此,朱元璋不得不進行改革,改革的目的是集中皇權,使“權力不專屬於壹個部門”。建國之初,朱元璋任命徐達、李善長為左右丞相;洪武四年,李善長被革職為丞相,汪廣洋被任命為右丞相;洪武六年,被貶,胡任右丞相;洪武九年,朱元璋廢除地方權力過於集中的行省中書省;洪武十年,設立總政治部,取代原來直接向丞相上奏的做法;同年,胡任命和為總理。胡“篡權”,朱元璋想用牽制,但未能如願。直到洪武十二年,被準予死刑後,次年正月,朱元璋才正式把矛頭指向胡。胡也感覺到自己的權力被朱元璋削弱和打壓,同時深深感受到朱元璋的猜忌。也許此時的胡,為了他自己的安全和榮華富貴,也不排除他有“叛逆之心”。洪武十三年,胡歸案,朱元璋也公開列舉了胡的“累累罪行”,同時宣布永久廢除在中國沿襲了壹千五百多年的宰相制度。朱元璋廢除宰相制度後,中央集權被廢除。“我要改書省,升六部,仿古六部制,讓各部門各行其是。”廢除書省也意味著沿用了1500多年的宰相制度已死。朱元璋將宰相(即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的權力分解為戶、官、禮、兵、刑、工六個部門。六個部門各司其職,不統壹。地方政府也有同樣的想法,即取消省政府,設立總司令、主事大臣、省法官,掌管地方的軍政司法權,不統壹,直屬中央。隨著中書省的撤銷,明初仿照元朝建立的監察機構——禦史臺也相應撤銷。洪武十五年,朱元璋設都察院,下轄左右禦史。有十三個監察官,總人數超過100人,他們負責所有政府辦公室的監督事務。隨後的十年間,為了進壹步加強皇權,打擊可能威脅皇權的強大勢力,朱元璋以胡案為名,進壹步清理循規蹈矩,將胡的“幫兇”壹壹擴大。據不完全統計,胡案中有3萬人被殺,其中侯級22人,包括韓侯李善長、延安侯唐生宗、平涼侯費舉、吉安侯鐘祥、滎陽侯鄭裕春、南雄侯、河南侯魯巨、宜春侯、鄧禹的兒子沈國公鄧振等人。此外,事發前已死亡的宣德侯靳朝興、侯、永城侯學賢、六安侯、靜海侯吳鎮、龔昌侯郭興、汝南侯梅素祖、南安侯俞東元、淮安侯華雲龍、永嘉侯朱良祖等,仍被追認為胡同誌,其後代也受到牽連,其中不少人被處死。後來,朱元璋把他們的供詞編成《揭批漢奸》,公布於世。至此,朱元璋完成了行政權力的集中。宰相制度廢除後的問題然而,宰相制度廢除後,六部成為真正的執行機構,但過於分散,權力不壹。這樣壹來,皇帝需要直接面對各種機構的事務,每件事都要做得非常細致,非常復雜。如果他遇到壹個不勤快的國王,這個體系肯定會崩潰。勤政的朱元璋也感嘆:“民以壹身治天下,不可無輔臣”,所以必須有壹套輔助的行政機構,或者有壹批類似宰相但有宰相權力的官員,協助皇帝處理政務。於是洪武十三年九月,朱元璋設四輔臣,“以王賁、杜佑、龔嘉、杜嘉、趙、吳元為春夏之官,輔佐頌政”。這些人都是農村來的老儒,除了樸實沒有什麽長處,起不到輔佐和褒揚政事的作用。所以洪武十五年七月,朱元璋廢黜了他。還設置了蓋華堂、文華堂、武英堂、文遠閣、東閣等大學士,並任命國子監官員為皇帝“詢實情、議政務、評歷史”。此外,還挑選了壹批院士協助處理奏折。朱元璋此舉將顧問團與政務團分開。雖然可以防止皇權的旁落,但也極大地制約了大學士輔政。直到明太祖朱迪帶著解縉、胡光、楊蓉進午門參與維修,內閣制才得到解決。結論在胡的個案中,我們看到的是壹個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乞丐和流浪僧人。他壹旦登上皇帝的寶座,就想實現絕對的中央集權,並使之長盛不衰,這是可怕的,血腥的。為此,3萬人喪生。前人對漢高祖劉邦的評價是:“鳥盡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但就胡壹案而言,朱元璋對屠殺的貢獻比劉邦更甚。胡案旨在強化中央集權,強化皇權,實現朱家朝的永存。同時也通過胡案建立了新的紀律,整頓了官僚隊伍,實現了真正的“通達政令”,建立了高效的政權;也改變了元朝以來的混亂秩序,使黎巴嫩人民得到了“休養生息”,經濟得以恢復和迅速發展。也留下了壹套君主專制制度,幫助朱家朝奠定了277年的基礎。但朱元璋的“極端專制”和“殘暴血腥的屠殺”,也把民主精神扼殺在搖籃裏,開了先河。間接導致中國陷入專制統治的深淵,在清朝達到頂峰,影響了中國歷史的發展。參考資料:《明太祖實錄》、《明史》、《朱元璋傳》、《洪武皇帝》、《翰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