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謨克裏特斯認為文學作品是作家生活的體現,尤其是詩歌。他認為,作家和藝術家只有擁有能夠準確、生動、真實地表達客觀事物的語言,他們的作品才有說服力。
賀拉斯認為,人物的語言應該符合個人的身份和經歷。
奧古斯丁的象征語言是生動的。要掌握象征性語言,必須借助聯想和想象進行推斷和猜測。
但丁主張在意大利地方俗語的基礎上創造統壹的、權威的民族語言。
瓦萊麗認為象征主義詩歌的本質在於使詩歌成為音樂語言藝術,音樂化還包括詩歌語言的音樂化,“要達到和諧的韻律和節奏,要滿足各種理性和審美條件。”
龐德認為詩歌的語言應該盡可能簡潔“不要使用多余的不能解釋任何事情的詞語和形容詞”。
休謨認為活著的意象是詩歌的靈魂。詩歌和散文的區別在於意象。“直接的語言是詩歌,因為它使用意象。間接語言是散文。”隱喻是“直觀的語言”,它準確地描述和傳達所有的形象。
什克洛夫斯認為陌生化的語言只有“詩的功能”,失去了它的社會功能。日常生活語言註重指稱功能,文學語言註重表達功能。
雅各布森認為,詩歌是具有獨立價值的文字的形式表現。詩歌的本質在於具有表達目的的“詩歌語言(文字)的形式表現”。詩(如美學)的實現提供了可能性。詩歌的詩性功能越強,語言就越不指向外部現實環境,越偏離實用目的,而是指向自身和語言本身的形式因素,如音韻、詞語、句子等。
理查茲認為,科學語言使用符號,而詩歌語言使用符號。詩歌語言是基於符號的情感語言,科學語言是符號語言。詩性語言註重所喚起的情感或態度的性質,而科學語言註重象征的正確性和指稱的真實性。科學的說法只是為了傳遞信息,不在乎情緒影響。因此,科學陳述必須是可論證的,並嚴格遵守邏輯規則。詩歌語言中的陳述是壹種準陳述。準陳述是不能被經驗事實證實的陳述。詩歌陳述的目的是表達情感,獲得讀者的情感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