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歌曲,“凡有井者,可唱柳詞。”西漢時被尊為儒家經典,原名《詩經》,壹直沿用至今。相傳中國周朝有壹個收詩的官員。每年春天,他搖著木鐸,深入民間收集民歌。他把能反映人民喜怒哀樂的作品整理出來後,交給太師(掌管音樂的官員)譜曲,唱給皇帝,作為施政的參考。西漢歷史學家司馬遷說:“關中自治,雍東至河,華夏沃土。”關於這些民謠是如何來到宮廷的,眾說紛紜。漢代有學者認為,周朝派專門的詩人收集民歌,了解政治、風俗的利弊。還有壹種說法是,這些民歌是世界各地的音樂家收集來的。音樂家是主管音樂的官員和專家。他們以吟詩作曲為職業,並收集民謠來豐富歌詞和曲調。諸侯之樂,獻於皇帝,這些民歌匯集於朝廷。《詩經》誕生之初,是以和聲、音樂的形式流傳的。正所謂,它是研究中國古代音樂極其珍貴的資料。但由於《詩經》只有歌詞,沒有樂譜,多年來許多學者從文史角度進行了大量的探索。而從音樂角度研究《詩經》的學者,由於音頻資料的收集和樂器的研究,進展甚微。本文試圖從樂用的角度對《詩經》進行推測和探討。
《詩經》根據音樂的種類和用途分為風、雅、頌三個部分。宋代鄭樵對風、雅、頌的分類如下:“風”為國風,指各地民歌;“雅”多為貴族文人所作的宮廷音樂,是宮廷音樂;而《頌》則是周和王公們祭拜祠堂時所用的舞曲,即祠堂音樂。可以說,“風”是普通人的歌,“雅”是貴族小資的歌,“頌”是統治者的歌。
壹、《詩經》中的“風”
風包括十五個諸侯國的民歌,包括今天山西、陜西、河南、河北、山東(齊、漢、趙、魏、秦)的壹些地方。大部分是黃河流域的民歌,大部分是經過打磨的民歌,叫做《十五國風》,有160篇,是《詩經》的核心內容。“風”是指鄉村風和風謠。《風》是民歌,代表勞動人民的口頭創作,還有其他部分。如《周南》是湖北北部漢水流域(今湖北襄樊、十堰,陜西安康、白河)的壹首民歌。《風》是勞動人民的歌,表現了他們的愛恨情仇。歷代統治階級都非常關註民歌,因為它是連接上下層階級的橋梁,人們對統治階級的不滿往往通過民歌來表達。所以有壹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就是“讖緯”,其實是壹種特殊的民間歌謠,反映了。所以統治階級對這些民歌非常敏感,後來的大興文字獄也是源於古代的傳統。這也是古代公民相對自由的壹種表現。“國風”是《詩經》的精髓。“民族風格”的周代民歌以豐富多彩的畫面真實地反映了勞動人民的生活,表達了他們受剝削受壓迫、爭取美好生活的信念,是中國現實主義詩歌的源頭。古代有“采風”(即采集民歌)制度,統治者通過采集的民歌觀察社情。
二、《詩經》中的“雅”
雅分為和大雅,大雅是壹種宮廷音樂歌曲。“雅”是周朝直接管轄地區的音樂,即有聲音的雅樂。它是貴族享受宴會或王子參加會議的音樂歌曲。按音樂不同分為大雅31篇,瀟雅74篇,* * * 105篇。“大雅”多為貴族所寫,而“瀟雅”則是個人表達。除了少數瀟雅民歌外,大部分都是貴族文人的作品。雖然《大雅》多為文人之作,但《瀟雅》中也有不少類似風謠的詞,如《黃鳥》、《各奔東西》、《谷峰》、《草為何不黃》等。“雅”是“王績”之樂,被這壹帶的周人稱為“夏”。古代常用“雅”、“俠”。優雅也有“正”的意思。當時王姬的音樂被認為是正音——典範音樂。周代人把鄭聲稱為雅樂,就像清代人把昆曲稱為雅布壹樣,帶有尊稱之意。朱《詩傳》雲:“雅者為義,歌者為樂。他的文章大小有差異,但儒生的正反觀點有差異。有了今天的考驗,是瀟雅和閆妍的喜悅;是優雅,是參會的喜悅,是守紀律的言語。不同的單詞和聲音有不同的音節。所以,大小和高雅的區別就在於它的內容。”
三、《詩經》中的“賦”
頌包括《周松》(31)、《松露》(4)、《商頌》(5),是祠堂祭祀時使用的40首音樂歌曲和舞蹈歌曲。“頌”是祭祀在祠堂裏的音樂歌曲和史詩,其內容多是歌頌祖先的功績。《毛詩序》說:“謳歌者的美與德的描寫,告之神明其功。“這就是頌歌的意義和用途。王國維說:“贊聲慢於風雅。“這是他音樂的特點。《頌》詩主要是《周頌》,是周王室的祠堂祭祀詩,產生於西周初期。除了單純的贊美祖先的功德,還有壹些人春夏求神或秋冬謝神,反映了西周初期周人以農立國的社會特征和農業生產的狀況。
從對《詩經》音樂用途分類的研究中可以看出,《詩經》作為我國最早的詩歌總集,不僅在文體、風雅、頌體上,而且在禮樂教化形式、文學語言及其所表現的音樂形式上都具有巨大的審美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