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齡人在詩歌方面寫了1。華茲華斯曾說:詩歌是強烈感情的自然表達,這種感情來自於平靜中回憶的感情。小時候,當我們牙牙學語時,我們經常背誦“我的床腳有那麽亮的光,會不會已經有霜了?.""中午除草時,汗水順著土壤往下滴.".....我們只會背,不懂。但現在發現它簡潔卻很美,意境深遠。看完之後,令人回味無窮。
"今天我們要學習寫詩。"老師對我們說。教室裏突然怨聲載道。老師說:“現代詩的基本特點是語言有節奏,感情要真摯,想象要豐富。”我聽了蒙克·張耳的話——困惑,糊塗。
首先,老師讓我們讀壹首詩《春天的早晨》:
壹個春天的早晨,
多可愛啊!
融化的風,
飄飄袖,
平靜的心情。
啊!這首詩多美啊!《飛》《靜》寫出了春天的意境,很美。看完之後,讓人感覺置身於壹個溫暖的春天。春風撫腮揚袖,讓人很舒服!“同學們,今天我們要寫壹首關於夏天的詩。夏天有什麽特點?”學生們七嘴八舌地說。壹幅畫面浮現在我的腦海:融化的冰淇淋,美麗的蟬,溫暖的風...
突然,靈感沖向我的腦袋,我立刻抓起壹支筆開始不停地寫,生怕靈感離我而去。沒過幾分鐘,我創作的詩出來了,叫《夏日正午》:
夏天的中午,
多熱啊!
融化的冰淇淋,
太美了。知了歌唱,
暖風。
寫完後,我忍不住讀了起來。在壹個美好而有靈氣的夏天,我好像變成了壹個小詩人。我要給自己點個贊!
詩中有花,“壹角幾梅,淩寒壹人花開。”詩中有友情,“桃花潭深千尺,不如王倫。”這首詩充滿了深情,"壹位心地善良的母親手中的線,為她任性的兒子的身體做衣服。"詩歌不僅是我心中的朱砂痣,也是我床前的皎潔月光。讀詩使人明智,讀詩使人快樂。我與詩同行。
我是壹個喜歡寫作的男生,是壹個不愛合群的人。我喜歡壹個人,我喜歡屬於我的寧靜。我喜歡安靜地寫自己的詩。即使別人怎麽說,我也願意用自己的行動來支持自己的夢想和愛好。
我的第壹首詩,也是我的處女作《家庭》,講述了家庭對我的重要性。最後壹段是這樣的:“親情是永恒的燈。默默的,為我點亮前方的路。
我的第二首詩《葉的家與情》,是我上中學的時候寫的,也是學校的《鷹報》寫的。這首詩寫的是我在追尋夢想的旅途中的感受和我對夢想的堅持,不到黃河誓不罷休的想法。
我的第三首詩《螢火蟲》,寫的是小時候的純真年代和單純的想法。說明了我小時候調皮搗蛋的行為。
我的第四首詩《暴風雨的遐想》是我家鄉洪水後的靈感,讓我為大自然寫下了另壹番景象。
我的第五首詩,父親,孩子愛妳,是我的最新作品,也是我踏出校園的第壹首作品。這首詩的出處是我在學校放完寒假已經出來打工了,看著別人高高興興的回家。但是我不能...有太多的無奈。
我的人生還很長,我走過的路還很短。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旅程也會增加。總有壹天,我也會有自己的詩集,有自己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