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詩入門:
韻是中國傳統詩歌的壹種體裁,屬於現代詩歌的範疇。因其嚴格的格律要求而得名。格律詩發端於南朝沈約等強調格律對仗的新體詩,在初唐沈全祺、宋那裏得到進壹步發展定型,盛行於唐宋。韻在字、韻、偶聲調、對仗等方面都有嚴格的規定。
正式特征:
註意平仄:每句的句式和正詩中詞的平仄都有規定:註意粘連和對正。允許廣義上的韻腳失去粘合力,不允許狹義上的韻腳失去粘合力。“貼”是違反了連讀句的第二個字與連讀句的第二個字相同的規則。格律詩中,不需要像詞、歌那樣區分四聲,只要大致分為兩聲即可。
要造成音調上的抑揚頓挫,就要交替使用平聲和平聲,才不會單調。漢語基本上以兩個音節為壹個節奏單位,重音落在下壹個音節上。格律詩的基本句式是由兩個音節組成的,稱為格律句。五言律詩有四種基本句型。
格律詩的固定句數和對仗的要求;
1,固定句數
格律詩壹般每首八句,超過八句就叫排比句或長句。壹首八句的格律詩,每兩句成壹聯,叫做四聯。習慣上說第壹聯是第壹聯,第二聯是並列聯,第三聯是頸聯,第四聯是尾聯。每副對聯上面壹句叫壹句,下面壹句叫壹句,兩句形成句子關系;介詞對偶和介詞句被稱為相鄰句關系。
2.要求對抗
這四節經文都有壹個特定的名字。第壹聯叫首聯,第二聯叫排聯,第三聯叫頸聯,第四聯叫尾聯。每首格律詩的兩三聯(即聯和頸聯)的上下句都是對句,首聯和末聯可以對錯。對偶的第壹個特點是句法要壹樣。第二句也是相對無意義的句子。
對偶的第二個特點是不能用相同的詞來對立。像“人有悲歡離合,月有沈浮”這樣的對仗,在詞曲中是允許的,在現代詩歌中是絕不允許的。事實上,除非是修辭所必需,現代詩歌中必須避免使用相同的詞語。對偶的第三個特點是詞類要相對,即名詞就是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