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統壹中國,編《切韻》,以金陵、洛陽等地的雅音為基礎,南北朝官音融合,形成長安官音(三胖)。唐隋制度。隋唐官話是“漢音”或“三胖”。長安是隋唐的都城,洛陽是東都。此時,中原和關中的漢陰已經在與各民族交融後演變。唐朝在切韻的基礎上,制定了唐韻作為唐朝的標準讀音,規定官員和科舉考試必須使用唐韻。
事實上,基於中古音系的唐詩發音與今天的粵語非常相似,把粵語稱為唐朝的發音也不為過。——見羅昌培《中國音韻學概論》附錄《仿唐詩舉隅》,中華書局,1956。元朝的都城是大都,也就是今天的北京。元代,朝廷規定學校教學要使用以多數語音為主的通用語。元雜劇和散曲盛行於元代,是兩種接近口頭語言的新的文學形式。
著名的雜劇作家關漢卿、馬致遠、王實甫都是四海為家的人,他們的作品《竇娥元》、《漢宮秋》、《西廂記》都反映了當時大渡河方言的特點。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韻》是以元雜劇的韻文為基礎的。書中總結的語音系統(聲母、韻母、聲調)與今天的北京話相當接近。因此,大都方言成為現代普通話形成的最原始基礎。清朝首都北京和南京的官話,至今仍是清朝官場和知識分子的主流官話。雍正年間(1728)設立官音堂,確立北京官話為國語官方發音。北京官話的地位迅速上升。到清末民初,北京官話的影響力逐漸超過南京官話,最終在北洋政府時期北京官話的基礎上建立了官話。南京官話作為漢語的官方標準語,民國時期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到了19年底,也就是清朝末年,中國的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受到西方學術思想的影響,特別是日本人的影響。明治維新前後,日本大力推廣日語同音字,極大地刺激了中國。19年底,中國的文化生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官話壹詞流傳開來。1909年,清政府稱普通話為國語。1911年,清朝教育部通過了統壹官話的辦法,取代了原來明朝官話“洪武鄭雲”的地位,並加大了推廣力度。辛亥革命後,官話壹詞被當時的北洋政府承認,成為民族的諧音。然而清朝的覆滅使得北京官話的標準發音地位受到廣泛質疑。所以民國初年有兩次關於官話的爭論。
1912 12二月,以蔡元培為首的教育部成立了語音統壹會議籌備處,由吳敬衡(誌會)任主任,制定了語音統壹會議章程8條。規定讀音統壹會議的職責是審定每個字的標準讀音,稱為“國音”。每個單詞的音位確定後,要用對應的字母來公式化表示每個音位。
1913年,新成立的民國政府雖然制定了舊的國腔,但為了兼顧各地,還是帶有南京官話的入聲等特點。當時被定為官方語言的國語聲調是南京話和北京話的結合體:平翹、鼻音、尖團區分,有的聲調按北京話,有的韻母和入聲按南京話,成為以北京話為主音、南北兼顧的復合普通話。
1918(民國7年)出版了第壹套國家認可的《音標》,以“南北折中,古今結合”為原則,包括保持入聲特征,主要是由北京官話和南京官話混合提取創造的。南京大學(前身為國立東南大學、南京師範大學)教授張士毅發表了《普通話的統壹》,他提出的北京話是普通話標準基礎的觀點得到了當時大多數人的支持。
當時來自直隸北部的著名語言學家王昭(《國語合唱字母》的發明人),對成員十分不滿,指出江浙壹帶多達25人,其中無錫5人。經過激烈辯論,最終決定實行壹省壹票制,而不是壹人壹票。當時關於壹省壹票制的爭論也很激烈。來自江蘇的王榮保聲稱,“如果每個省都有壹票,中國所有的古籍都將被廢除。”王昭問:“此語何解?”王壹言不發,王昭接著問:“江浙之外就沒有秀才了嗎?”北方成員堅持每個省壹票,威脅如果失敗就解散自己並退出會議。最後在教育部代理部長董宏偉的推動下,終於通過了壹省壹票制。這種壹省壹票的制度是解讀會議結果的關鍵。學會從李光地《清代音韻釋義》中選取若幹常用漢字,每個字以壹票壹票、各省多數票決定。1913年檢查了6500多個漢字的讀音,還用度量衡檢查了600多個“俗”字、化學新詞、音譯字的讀音。這樣考查的漢字讀音與當時新制定的音標是表音的,稱為“國音”。
全國音樂統壹大會終於在5月22日閉幕。由於大會期間爭吵激烈,大會議長吳敬恒於4月22日辭職,接任的王昭於5月7日後請病假,直隸的王璞臨時主持大會。當時的濁音和入聲特別兇。江蘇代表王榮保更是誇張:“南方人離不開濁音和入聲。”同樣是江蘇代表、大會發言人的吳敬恒也語出驚人:“發聲的文字氣勢磅礴,這是中國的生命力。德語有很多濁音詞,所以強勢;中國的普通話不發濁音,所以弱。”會議期間,對於有爭議的讀音,采用壹省壹票原則的多數票決定“全國讀音”。總的來說,最終的結果還是以北京音為主,同時吸收了其他方言的語音特點(主要指南京音),比如區分尖團音,保留入聲。這次會議通過的漢字讀音,後來被稱為“舊國字讀音”。從1918開始實施。
1918年,錢發表了《中國未來的文字》,呼籲“廢除儒學必須伴隨廢除漢字”,提出用羅馬字代替漢字。1923年,錢在《國語月刊》第壹卷上發表了題為《漢字革命》的長文:“我敢大膽地宣告:漢字不革命,教育就永遠不能普及,國語就永遠不能統壹,國語文學就永遠不能發展,全世界人民共享的新真理、新知識、新知識就永遠不能方便自如地用國語書寫。為什麽?因為漢字難認、難記、難寫;因為生硬的漢字不足以表達活潑的普通話;因為漢字不是表達發音的利器;因為有漢字,新學新論的原話很難輸入普通話。接著,蔡元培、黎錦熙、趙元任、林語堂、周建明、徐錫五等人等壹大批留過學的知識分子,發表了漢字羅馬化的文章,提出了羅馬化的方案,掀起了壹股“國語羅馬化運動”的浪潮。所謂民族羅馬字,就是用26個拉丁字母來表示漢語的聲、韻、調。然而這並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老國音”復雜的語音成分成為了它最大的障礙。因此,主張國語羅馬字的學者要求統壹漢字讀音,以北京音為基礎修改國音,去掉“舊國音”的尖音和入聲。
1920推行普通話不到兩年,當時爆發了壹場名為“京華之爭”的大辯論。問題的原因在於普通話的標準發音。支持國音的人和支持靜音的人分成兩派。國音主要是“以京為主,兼顧南北”。靜音是“純粹基於北京話”。兩派之間的爭吵非常激烈。於是,張士毅發表文章,主張“音標和國家語音要從根本上改革”,“符合學術原則的標準語定義,應由教育部先公布,以至少受過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文字作為國家通用語言的標準”。這個想法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尤其是南方,引起了強烈的反響。他們甚至多次開會回應,甚至通過決議:“我們不承認國家音,主張以北京音為標準音”,“請教育部征求各方面意見,以北京音為標準音”。1920年,統壹官話預備會議在京召開,通過了馬毓藻、周作人、、錢、胡適等提出的“統壹官話的方法”提案。第三項是“既然普通話的統壹要從小學開始,那麽小學使用的各種教材就要作為推廣普通話的大本營,其中漢語尤為重要”。全國教育教育聯合會和江蘇省教師聯合會附屬小學先後作出決議,將北平音確定為標準音。最後,國家語音詞典委員會確立了“以北平音為標準音”,即“新國音”,並開始在全國學校推廣。1921年,中國留聲機和國語留聲機相繼發行,確定了中國留聲機的基調。《中國民族之聲》留聲機由王璞在上海發音,陰陽調隨北京調,聲調短促而不急促,模仿北京讀調。普通話的留聲機是趙元任在美國的發音,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制作發行,陰陽調按北京調,入聲為標準南京調。
胡適在教育部第三屆國語講習所、南開學校、南開大學、教育部第四屆國語講習所講授國語文學史。1927年4月,北京文化社出版了以南開油印講義為底本的《國語文學史》。胡適說:“我以為中國將來應該有拼音文字。但是文言文單音節太多,壹定不能改成拼音。所以要用白話文代替文言文,然後把白話文變成拼音文字。”胡適在1918寫了《論建設的文學革命》,把文學革命的目標概括為“民族語言的文學,文學的民族語言”,並解釋說:“我們提倡的文學革命,不過是為中國創造壹種民族語言的文學。有民族語言的文學,才有民族語言的文學。有了文學的民族語言,我們的民族語言才算是真正的民族語言。沒有文學,國語就沒有生命,沒有價值,沒有建立,沒有發展。”“真正有效有力的國語教材是國語的文學,是國語的小說詩詞劇本。...中國未來新文學使用的民族語言將是未來的標準民族語言。也就是說,我們開始的唯壹途徑就是用白話文創作文學。當白話文學的真正美被社會認可後,規範的普通話也就自然而然地建立起來了。”教育部8號令命令小學讀本“采用通用文體,避免使用白話文,註意語法。”北京大學中文系以胡適、周作人、俞平伯的散文和徐誌摩的詩歌為教材,極大地推動了新文學運動。五四以後,文學革命和國語運動風起雲湧,北京教育部也極力提倡國語,白話文完全占據了小學教育的地位。
1924年,北京臨時政府成立,張任首席大法官兼教育部長,反對國語運動和新文學,與以南京東南大學為中心的派形成了攻擊國語運動和新文學運動的聲勢。錢學生魏在《國語周刊》上發表文章《打倒國語運動的障礙》。
在1928中,錢提出了“請組織對《國音詞典》進行增補修訂”的建議。12年7月,普通話統壹籌備委員會成立了“國音詞典增補修訂委員會”。王璞、、錢、、王毅、白振英等六人為起草委員,對《國音詞典》進行了逐字修訂,用北平話正式編纂了《國音詞典》。後來1913“語音統壹大會”擬定了國音,改為北京音。1932年,中華民國教育部出版了根據《新國音》編寫的《國音通用詞匯》。在《詞匯表》的序言中,進壹步解釋了《國音》以北京為標準的含義,即所謂現代北平的標準讀音,指的是《現代北平音韻》,“並非每個字都要尊重其本地音”。1935年,普通話統壹籌備委員會改組為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委員會,開始了普通話教育的全面普及和推廣。1932以後,普通話廣播全部采取《國音通用詞匯》的標準形式。從65438年到0937年,中國第壹部現代漢語詞典《國語詞典》由、錢主編,中國辭書編纂辦公室出版。“普通話”壹詞早在清末就出現了。1902年,學者吳汝綸訪問日本,日本人向他建議,中國應該進行普通話教育,以統壹語言。談話中提到了“普通話”這個名字。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在日本留學時,與留日學生組織了壹次“演講聯絡會”,並擬定了壹本小冊子,其中出現了“普通話”的名稱。1906年,研究切分字的學者朱在《江蘇新信》壹書中把漢語分為“漢語”(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對“普通話”下了明確的定義。後來,瞿秋白等人也提出了“普通話”的主張。20世紀30年代,瞿秋白在《地獄之門外的戰爭》壹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絕不限於創作壹些新的詩歌小說和戲劇,而應是為中國建立壹種現代的普通話口音。”“中國各地習慣上應使用現代普通話這壹新的漢語言,用現代的‘人話’,復音,結尾……”他和茅盾爭論普通話的真正含義。五四以來,北京語音的地位在白話文運動、流行語運動和普通話運動中得到確立和鞏固。
65438到0949負責教材的葉聖陶,把小學的“普通話”科目改名為“語文”。
1950《小學語文課程暫行標準(草案)》規定:“所謂語言,應當是以北京音系為基礎的普通話,是按照普通話書寫的壹種文體。”“解說使用的語言仍然是以北京語音系統為標準的普通話,沒有方言。”《小學語文教學大綱征求意見稿》和《小學語文教學大綱征求意見稿》再次強調:“教給兒童的語言文字必須是規範的漢語。這種語言是以北京音為標準音,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典型的現代白話文為語法規範的普通話。推廣普通話是小學中文系的壹項重要工作。”“首先是文字的聲音。這首先要求根據普通話的發音進行教學;特別要註意方言區的發音工作。”
1955年6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化學術會議”期間,正式將漢語同音字的正式名稱定為“普通話”,同時確定了其定義,即“北京音為標準音,北方方言為基礎方言”。10月26日,1955,10,《人民日報》發表題為《努力推進漢字改革,普及普通話,實現漢語規範化》的社論,其中提到:“新中國* * *的諧音是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北京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
1955 165438+10月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發布《關於在部隊推廣漢字簡化、推廣普通話、實現語言規範化的通知》。1955 165438+10月17教育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於在各級中小學和師範學校大力推廣普通話的指示》。
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增加了普通話的定義:“北京音為基本語音,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典型現代白話作品為語法規範。”這個定義從語音、詞匯、語法三個方面明確了普通話的標準。“普通話”壹詞開始被廣泛使用,並有了明確的內涵。河北省承德市灤平縣普通話標準語音采集站。“普通話”中的“普通”壹詞,有“通用”和“* * *”的意思。
1982,呂叔湘在《人民日報》呼籲推廣普通話,提出“所有學校都要成為推廣普通話的陣地”,“中學要成為推廣普通話的重點”。
1990國家語委明確廣東、福建、上海是南方方言區推廣普通話的重點地區。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1991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第八個五年計劃綱要》也明確提出“大力推廣普通話”。1991年,派出專門調查組赴廣東、福建部分地區進行了較為深入的調查研究,提出了兩省推廣普通話的建議。
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生效,確立了普通話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通過漢語文課程教授普通話,規範漢字。”“廣播電臺、電視臺以普通話為基本廣播語言”。
2065438+9月21 2004年,由教育部、國家語委、河北省政府共同舉辦的全國普通話推廣周重點活動在河北省灤平縣舉行。
2014是國務院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17周年紀念日。李衛紅說:“17以來,國家語言文字能力明顯增強。目前,全國70%以上的人口具有使用普通話的能力,95%以上的識字人口使用規範漢字。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夢想正在逐步成為現實。”
普通話是以北京話為標準語音,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典型的現代白話文為語法規範的現代漢語。與會專家認為,推廣普通話不是人為地消除方言,而是為了消除不同方言之間的隔閡,以便於社會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