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它的基本點在於“字數相同、結構和詞性相同、意義相關的兩個句子”。主要分為正面型、負面型、連載型三種。
擴展數據
黃誌豪《古詩詞創作與鑒賞》(漢語大詞典出版社)指出:“所謂對仗,顧名思義,就是句子和對句像儀仗隊壹樣相對而立。
律詩中間的駢文和頸聯需要對立,這是律詩的標誌之壹。.....它要求‘字數相等,語義相對,詞平齊,詞性相同,結構相同’。”換句話說,對偶是指詩歌創作和對聯寫作中使用的壹種特殊的表達形式和手段。特別要避免在上下句的同壹結構位置重復使用同壹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