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子曰:“小子何不學詩?詩可以被喚起,被觀察,被分組,被怨恨。妳的父親是事物,妳的父親是遙遠的事物;多了解鳥類、動物和植物的名稱。”
出自:《陽貨論語》選自《論語》第十七章。
延伸文學欣賞;
在孔子的“盛世、觀世、群怨”理論產生之前,壹些作家在不同的著作中闡述了文學的社會功能。
但它們零散地存在於壹些作品中,零碎而相對簡單,缺乏系統性和深刻性。孔子收集了前人的成果,在前人的基礎上認真總結,形成了較為系統、全面、深刻的文學功用觀。
需要指出的是,孔子的“富強、觀、群、怨”理論也有其局限性。他所闡述的文學的社會功能,完全是被當時統治階級的思想和要求所控制的,也就是說,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
“興、觀、群、怨”說是在周朝倫理道德的前提下提出的。男尊女卑,禮孝並重,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妳是父親,妳離得很遠。”這就是這種倫理的體現。
這是文學發展的不利因素。文學創作要符合當時規定的道德標準,文學要承擔政治任務。在文學創作過程中,作者的情感表達要受到倫理規範的制約。
這對文學的發展是不利的,但不是主流,而是極其次要的,這是當時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造成的。不會涵蓋“盛世、觀世、群怨”理論對後來發生的事情的巨大影響。
孔子的“興、關、群、遠”對詩歌社會功能的影響是巨大的,後世學者也經常從不同角度發表許多重要見解。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論語和陽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