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優美詩社章程
性質:自發的詩歌學術討論(網絡)群是詩人、詩歌理論家、詩歌編輯、詩歌翻譯家、詩學教育家自願結合的群眾性(網絡)群。它是壹個非營利性的社會(網絡)組織。接受各業務主管單位、中國作家協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詩社願意接受相關文化單位的監督和監管。在社會主義社會制度下接受全民和輿論的監督。利用現代網絡優勢,及時向詩社成員傳遞詩歌信息,向全世界華人展示詩社成員的風采和創作成果。聯系相關單位出版詩社成員的作品和書籍。促進和加強與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和海外華僑詩人、詩人團體的聯系和交流,努力弘揚和繁榮祖國的詩歌文化。根據中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盡力為詩社成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