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必須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組織的成員(中央直屬機關和解放軍除外)。申請時,他們必須提交:壹般有兩篇以上本人獨立創作出版的文學作品,作品必須有ISBN國際標準書號;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單位的會員身份證明及會員卡復印件。
新成員由中國作家協會秘書處審定。審批前,創聯部門應當聽取專家咨詢組和各組織成員單位的意見,並提供給秘書處參考。審批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獲得半數以上票數者為新委員。
審批結果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會員單位和申請人。
中國作家協會原則上每年上半年審批新會員,聯合創作部每年10-12辦理入會申請,每年2月開始整理申請材料。團體會員單位及個人申請人請於6月65438+10月31前將會員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寄至創聯部會員處,逾期未寄者納入下壹年度審批程序。
加入北京作家協會的程序;
1.我申請並填寫會員申請表。
2.召開北京作家協會秘書長辦公會議,對申請人的會員資格進行審核。
3.專家評審委員會審查申請人的作品。
4.將專家評審意見提交北京作家協會理事會討論通過。
法律依據:
中國作家協會章程規定:“凡同意協會章程,出版或發表過具有壹定水平的文學創作、理論批評和翻譯作品,或在文學編輯、教學、組織方面有顯著成績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入會。申請入會的個人由團體會員推薦,或由兩名個人會員介紹並征求申請人所在地區或系統團體會員的意見。專家評審後,會員資格由本協會秘書處審核批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的作家、文學工作者申請入會,由兩名個人會員介紹,經專家評審後由本會秘書處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