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註壹棵樹的命運,不知道有多少人能認同這個觀點。
我們不妨先做壹個假設:如果設立“森林法庭”,我們每個人都會成為被告。通過陳述和記錄,我們可以做出明確的判斷——比如大面積林區發生山火,至少要達到“畝”才能稱為災害。即使是像1987大興安嶺森林火災這樣的災難,雖然被定性為“特大”,但究竟燒了多少棵樹,誰也數不清。在這裏,樹木被當作生命“忽視”了。大多數人都認為原始森林是老祖宗留下的,燒了可惜,只是嘆息。
如果在自然保護區或西部幹旱地區砍伐或焚燒樹木,應該算作樹木,因為這些地方的樹木太珍貴了。有山無樹是荒涼,人渴望有樹。
在內蒙古赤峰,樹木是政府和人民的“眼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砍樹會驚動當地政府官員。山上有煙的時候,市長會發出樹是不是在燒。原因很簡單。生活在沙窩子,幾十年幾代人種樹,在樹上投入了太多的血汗,也收到了明顯的效果。人們珍惜樹木,依賴樹木。“案”說得挺清楚:“家大”,手會松壹點,“小戶”會小心,“貧困戶”不敢輕易花血本。從上面的陳述中,我們可以看到,樹作為壹個活生生的“生命”,已經以這樣或那樣的形式被剝奪了生存的地位。而這些“犯罪”行為,恰恰是我們人類至今沒有註意到的“盲點”。
對生命的傷害,尤其是對無辜生命的傷害,包括壹棵樹、壹草壹木和所有微觀世界的生命,每個人都應該感到愧疚。然而,在生活中,當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面臨著需要和保護的選擇時,對待樹木的“生命”存在著人為的不平等。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從火災、毀林到隨意踩踏、不經意傷害,不壹而足。在樹葉逐漸枯萎的悲傷中,壹座又壹座建築破土動工。冬天,樹木休眠,樹木的落腳點就成了傾倒臟水和垃圾的垃圾場。石油汙染的侵蝕使壹些樹木在變綠之前就毀了它們的生命...
對於沈默的樹,人們有成千上萬的理由說出砍樹的必要性。那麽,誰來為這棵樹伸張正義呢?道德法庭?正義的法庭?我們不知道。從現象上看,壹些放火、砍樹、毀林的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日常生活中人們對樹木的傷害呢?人在思維方式上對樹的輕視甚至蔑視怎麽辦?誠然,這個為樹木生存權而戰的道德法庭還是虛擬的。但實際上,人們並不知道自己是否見過。“自然法庭”早已開庭審理,對人類作出了不可抗拒的判決:黃河泥沙在反復泛濫後幾經翻滾,幾經停息;荒漠化在不斷推進,吞噬著肥沃的土地和人類賴以生存的空間;洪水肆虐,層層大壩被毀...我們不要等到“自然法庭”向我們宣讀“死亡”判決,那就太晚了。
長江、嫩江、松花江的洪水剛剛過去。我們應該在關心人的命運的同時,更加關註每棵樹的命運,開始重建家園。
詩歌:
院子裏的壹排樹苗,
樹種得和樹壹樣高。
小樹苗,又嫩又小,
搖壹搖就倒了。
孩子們喜歡樹苗,
妳不碰它,他也不搖它,
掛壹張小紙條:
“人人都愛樹苗。”
[2]太陽把希望寄托在花朵上。
綠葉把希望寄托在果實上。
另壹方面,地球把希望寄托在人類身上。
昨天
[3]昨天
地球上的生活是如此寧靜、祥和。
它的歌聲充滿了笑聲。
今天
大地無奈。
曾經美好的壹切都沒了。
接下來是厄爾尼諾現象...
明天
地球可能不再無助。
它渴望昨天再次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