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詩經》在中國文學史上確立了“雅”的傳統。所謂“雅”,既指執著於生活、立足於現實的詩歌內容,也指委婉、溫柔、真摯的詩歌風格。司馬遷說:“國風淫而不淫,瀟雅怨而不亂。”(《史記?6?1《屈原賈生列傳》)說明了《詩經》的內容,抒情傳神,以及執著而不過分沈溺於情感的精神狀態。它鼓勵詩人積極利用世界,“感悲喜,致事”,反對沈溺於絕對的個人世界。這與儒家倡導的倫理風格是壹致的,所以被儒家奉為經典,深深感染了後世文人的詩學觀念和情懷。在《詩經》的影響下,詩歌在很大程度上成為中國傳統文人表達政治態度和社會情感的主要方式。這就是孔子所說的“詩,能繁,能觀,能群,能怨”(《論語?6?1陽貨)。這使得中國傳統文人在本質上成為詩人,詩歌成為文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極大地推動了詩歌的發展,使詩歌對現實生活產生了深切的關註。在《詩經》求實精神的影響下,後世文人往往在理論和實踐上自覺抵制詩歌中的個人利益和形式主義。自唐代以來,歷代都有以“雅”為宗旨的詩歌革新運動,產生了很大的社會影響。”“雅”成為傳統文化中評價詩歌的最高標準。比如中國古代文學史上最偉大的兩位詩人李白和杜甫,都表達了對高雅的向往。李白曰:“久不做雅,誰負我?"杜甫曰:“不削虛體,近雅”(《戲為六絕句》第六部)。而且,杜甫之所以被稱為最偉大的詩人,在古人眼中,是因為他的詩最典型地體現了“雅”的詩學理想。
其次,“比興”作為《詩經》中最突出的藝術手段,對中國的詩歌技巧影響很大。詩人追求“言在耳目,情在八荒表”的境界,從而從多方面拓展了詩歌的境界。此外,“比興”還與寄托融為壹體,被稱為“吉星”,被賦予了特殊的含義。“吉星”不僅僅指修辭或藝術手法,還指這些藝術手法中蘊含的現實政治的寓言內涵。壹味追求詩歌技巧而忽視詩歌思想性的詩歌會受到批判。如唐代的陳子昂說:“齊梁間詩,華美繁復,卻絕俗”(《東左氏竹簡序》)。“比興”要求並鼓勵詩人具有自覺的政治批判意識,通過委婉、慷慨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政治態度。同樣,在理解詩歌時,也要求讀者通過與意象的類比來理解詩歌中所包含的政治寓意。這種比較和寄托的方法極大地影響了中國傳統的詩學思維,尤其是在政治抒情詩和詩學理論上。
第三,《詩經》的體系和修辭手法也被後世詩人繼承和發展。在《詩經》的形成過程中,集詩制度在後世又被多次采用。如漢代設立樂府機構,收集制作帶有音樂和諧音的“歌詩”,用於宮廷禮樂,也用於觀察民俗。漢代的樂府詩就是在這種體制下保存下來的,當然民歌中的直面現實的精神也是保存下來的。唐代詩人的新樂府運動至少表達了他們對這壹理想體系的信任和期待。《詩經》的四字體在後世詩歌中已不再占主導地位,但四字體在漢初交趾廟以及曹操、嵇康、東晉眾多詩人的詩歌中都有壹定程度的發展。尤其是曹操以素雅的語言和慷慨悲涼的真情,賦予了四言詩以新的生命。曹操在詩歌中經常引用《詩經》成句,可見他學習和繼承《詩經》的用心。其他的,比如押韻形式,修辭手法,我們經常可以從後來的詩歌中看到《詩經》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