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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裏有兩出戲,我選了人跡罕至的那壹出”這句詩的全文是什麽?

全文:

黃色的森林裏分出兩條路,

不幸的是,我不能同時參與,

我在那個十字路口站了很久,

我看著壹條我能看到的路,

直到它從森林深處消失。

但我選擇了另壹條路,

它郁郁蔥蔥而又孤獨,

顯得更加迷人和美麗,

盡管在這兩條路徑上,

很少有旅行者會留下足跡,

雖然那天早上樹葉落了壹地,

兩條路都沒有被腳印汙染。

啊,留條路,改天見!

但我知道這條路沒有盡頭,

恐怕回不去了。

也許幾年後,在某個地方,

我會輕輕嘆息,回首往事,

兩條路在森林裏分岔,

我選擇了人跡罕至的壹個,

於是我走出了這段不壹樣的旅程。

《未選之路》是美國詩人羅伯特·弗羅斯特的壹部文學作品。這首深刻的哲理詩表現了人們在現實生活中處於十字路口時的艱難心情。在詩歌中,詩人選擇了壹條人跡罕至、布滿荊棘的道路,正如詩人選擇了壹種寫詩的生活,這種生活不會給現實生活帶來豐富的素材。

詩人做出選擇後,後悔“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只能選擇壹條路堅定地走下去,只能在多年後的回憶中嘆息遺憾。這首詩樸實無華,清新雋永,寓意深刻。

詩分四段,每段第壹、三、四行,第二、五行分別押韻,自由律動堅定,充滿遺憾。全詩節奏優美,讀起來傳達出壹種優雅的音樂感。

擴展數據

創造機會

《未選之路》的靈感來自羅伯特·弗羅斯特關於他最好的朋友愛德華·托馬斯在英國經常做的事情的善意玩笑。弗羅斯特經常和托馬斯壹起在鄉下散步:托馬斯壹直試圖選擇壹條能讓他向他的美國朋友展示壹些奇怪的植物或風景的道路。

然而,每次散步後,托馬斯都會後悔自己所做的選擇,並感嘆如果他們選擇了壹個“更好”的方向,他本可以向弗羅斯特展示的東西。很多時候,當這種情況發生時,新英格蘭人會嘲笑他的威爾士-英格蘭朋友那些無用的遺憾。

弗羅斯特從這聲嘆息中學到了壹些可能會發生的事情。這種行為是弗羅斯特從來沒有選擇的方式,也是他學會避免的方式。因此,在他作為壹個成功的新發現的詩人回到美國後不久,當他想起這件事時,弗羅斯特就假扮成愛德華·托馬斯,寫下了《未選之路》。

他立即復制了壹份,寄給托馬斯,沒有做任何評論,但他希望他的朋友們會註意到,諷刺的是,這首詩是基於非霜短語“我將嘆口氣告訴這壹點”。事實上,弗羅斯特的期望落空了。托馬斯沒有理解這個善意的玩笑,因為其中的諷刺處理得很巧妙,很微妙。

1915年,《未選擇的路》出版後,弗羅斯特希望他的美國讀者能夠欣賞這首詩中的中心寓意。但是他又失望了。然後,當他背誦《不當眾走的路》時,他開始提醒他們。壹個

下壹次,他談到壹封文法學校的壹個女孩寫給他的信,信中她問了他壹個問題:“妳為什麽嘆氣?”他說,這封信和這個問題讓他決定:不再暗示。還有壹次,他在公開朗誦完《未走的路》後,給出了更直接、更明顯的警告:“妳壹定要小心那首詩;這是壹首棘手的詩,非常棘手。”

他從不承認自己在那首詩裏把自己和他的諷刺處理得過於微妙,但這些情況都值得作為壹種指示被記住,那就是在壹首詩或壹封信裏,弗羅斯特常常喜歡盡可能地假裝自己沒有某個立場,只是為了嘲諷——時而溫柔,時而犀利。

創作基礎

結合作者的生活經歷,這首詩的創作還有其他的現實基礎。這位詩人出生在舊金山的壹個教師家庭,在美國西部度過了童年。他對詩歌的興趣從中學開始就顯露出來,曾在校刊上發表過幾首詩。19歲時,在文學周刊《獨立》上發表詩歌《我的蝴蝶:壹首哀歌》,收到第壹筆稿費。

在接下來的二十年裏,他壹邊教學和管理農場,壹邊繼續寫自己的詩。但在此期間,他的詩歌並沒有得到當時美國詩壇的認可,他感到痛苦和焦慮。1912年,霜降38歲。為了讓自己心愛的詩集出版,他做出了壹個重要的選擇,放棄了師範學校的教書生涯,放棄了原本可能更加平靜穩定的生活,漂洋過海來到了英國倫敦。

那時候,對於詩人來說,教書也許是壹條坦途坦途,而寫詩之路可以說是充滿了孤獨與蒼涼。然而,詩人堅定而執著地選擇了詩歌創作的道路。

弗羅斯特的詩意之路就像他在《未選擇的路》中寫的那樣。在人生的岔路口不可能選擇“對不起,我不能兩個都走”,但他選擇了,即使他知道其中壹個可能更難走。"然後拿走了另壹只,因為它長滿了草,需要穿了.""我選擇了壹條人跡較少的路" .

在英國,他很快就認識了許多著名的作家和出版商。1913年,他的第壹本詩集《孩子的心願》出版,立即引起轟動。美國著名詩人龐德也高度贊揚了弗羅斯特的詩歌,因為他感受到了作品鼓舞人心的力量。

次年,他的《波士頓以北》陸續問世。正是這條寫詩之路改變了詩人的命運,使他成為最受歡迎的美國詩人之壹。從那以後,壹切都變得不同了,“這讓壹切都變得不同了”。

隨著他的第二本詩集的出版,弗羅斯特踏上了回國的旅程,他下定決心要在自己的祖國立足,贏得詩歌的稱號。那時,詩人已經意識到他創作的動力和源泉是他成長的新英格蘭。有了寫詩的沖動,才有了他的創作世界和靈感源泉。

這次離開英國回到祖國,是弗羅斯特的又壹個重要選擇。這個選擇和他三年前搬到英國倫敦壹樣重要,也更有價值。當時他因為沒有詩名而離開,為了敲開異國的文學之門;此時他因詩名而歸,為的是長久擁有自己的創作源泉,開辟壹片新天地。

作為現代詩人,弗羅斯特以詩歌的形式,如《未選之路》中所寫,選擇了壹條少有人踐踏的道路,走出了壹條與20世紀大多數詩人截然不同的道路。在很多詩人熱衷於嘗試詩歌的時候,他並沒有嘗試創新詩歌的形式,而是繼承傳統,走了壹條“舊瓶新酒”即舊形式表達新內容的道路。

他的詩歌壹般遵循傳統的韻律形式,如押韻的雙線、三線、四線和十四行詩。弗羅斯特很少寫自由詩。他曾經說過,沒有韻律的詩歌就像沒有遮攔的網球。他喜歡用通俗易懂的口語和熟悉的節奏描述自己的日常事件,並從中挖掘出獨特的智慧和哲理,含蓄而耐人尋味。

當時的美國詩歌壹直以優雅、成熟、不著邊際的賣弄為詩歌的標準,但弗羅斯特並沒有為迎合世俗的要求而改變自己的詩歌風格。正是因為詩人的這種創作風格,在38歲之前,他在美國壹文不值,他的詩也不被出版商接受。

但正是因為詩人的創作風格,他的第壹部詩集《孩子的願望》受到了當時英國文學評論家的好評。龐德曾說這是美國長久以來最好的詩集。這再次證實了《未選擇的路》中的壹句話,“我選擇了壹條人跡較少的路,這使壹切都變得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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