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發明了汽車?
應該是:卡爾·奔馳1844-1929按照《辭海》中的權威說法,“汽車是主要用於運輸的自行式無軌車輛。最初叫“自動汽車”,因為裝有汽油發動機,所以簡稱汽車。《現代漢語詞典》解釋“汽車是以內燃機為動力,主要在道路或公路上行駛的交通工具,通常有四個或四個以上的橡膠輪胎。用來運送人或貨物。“但這樣定義壹輛車並不嚴謹。摩托車也是自動駕駛,無軌,使用汽油發動機;第二,拖拉機也用內燃機,無軌,有四個或四個以上車輪;第三,過去蒸汽機車用的是外燃機;第四,現在的汽車也可以使用天然氣、煤氣、甲醇等燃料,更不用說太陽能汽車、電動汽車等了。因此,目前對汽車的解釋存在壹定的局限性,有必要對其進行探索,以科學地反映汽車的特點。我們認為在定義汽車時必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第壹,汽車的產生和發展。汽車的產生和發展已經經歷了200多年的歷史。不同時期的汽車具有不同的結構特點,汽車的種類和用途也日新月異。第二,基於汽車的初衷。汽車起源於西方,應該根據西方語言的原意,結合現代意義上的汽車來定義。英文單詞“Automobile”由“auto”和“Mobif can move”組成,這是“Automobile”的由來,意思是能自己移動,也就是自動車;第三,汽車不同於其他同類機器。在汽車的定義中,相似機械的所有特征不應該被完全涵蓋。下面從蒸汽機車的出現和發展來分析這個問題。1.蒸汽機驅動的汽車從古至今,人們壹直使用人力和畜力作為車輛的動力來源,後來發展成了利用自然力的風力渦輪機。隨著機械工業的發展,有人做出了滑輪車和發條車。但這些交通工具由於缺乏使用價值而不被世人認可。18世紀中葉,瓦特蒸汽機的出現成為歐洲第壹次工業革命的導火索,為蒸汽機車的誕生奠定了基礎。1769年,法國工程師、陸軍炮兵上尉N·JCUGNOT制造了世界上第壹輛以蒸汽機為動力的前三輪車(題圖)。當時制造這種車的主要目的是牽引火炮。車身由木頭制成,由三個巨大的輪子支撐。前輪直徑1.28米,後輪直徑1.5米..車頭有壹個梨形的鍋爐,鍋爐後面有兩個容積為11加侖的氣缸。鍋爐產生的蒸汽送入兩個汽缸,帶動兩個活塞運動。活塞運動產生的力通過簡單的曲軸傳遞給前輪,前輪帶動整車行駛。雖然這輛車看起來很重,但它制造得很差,效率很低。但它采用了機械動力,實現了自動駕駛,也就是現代意義上的“自動化”,可以說是歷史性的飛躍。以此為起點,到18世紀末,歐洲各國和美國相繼生產出用途更加廣泛的蒸汽機車,如運載物資、運送人員等,車體等結構有了很大改進。到19世紀中期,出現了蒸汽機車的全盛時期(本文指的是公路蒸汽機車)。因此,蒸汽機車在人類運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與現代汽車相比,蒸汽機車是自驅動的,獨立於軌道和架線,裝有車輪,可以在公路上行駛。不同的是,它是由外部內燃機提供動力的。但是外燃和內燃都屬於發動機的範疇,只是形式不同。由此可見,從動力來源來看,不管用什麽燃料,只要是自己開,就已經具備了壹輛車的基本條件。因此,蒸汽機車可以稱為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