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書法 [shū fǎ]。
意思:古代史官修史,對材料處理、史事評論、人物褒貶,各有原則、體例,謂之“書法”。文字的書寫藝術。亦指書法作品。
引證:
《儒林外史》第二八回:“作詩的從古也沒有這好的。又且書法絕妙,天下沒有第三個。”?
周揚 《在中國書法家第壹次代表大會開幕式上的講話》:“書法作為壹門 中國 獨特的藝術,我們應該重視它。”
釋義:指漢字形體。措辭方式。
近義詞:書道 [shū dào]
在唐以前,人們稱書寫的創作過程叫做書道,於是傳到日本後,只言書道,不言書法。後因唐人尚法,書寫更多的是研究技法、筆法,所以就稱書法了。
但到了當代,書寫特別是毛筆的書寫的主要目的已經不是記錄文字的實用作用了,成熟的書者更多的是追求身心合壹的修為,所以側重於作書悟道,而不是壹味著眼於臨摹求法,所以還延續書法的稱謂就有些狹隘了,於是書道又回到了主流社會的視野。
因為書寫的軌跡更直接的體現了道家的陰陽合諧,天人合壹的思想,所以書法練習的高級階段叫做書道更為合適。因此總體看來,書道的意思基本等同於書法,但它不光包括書寫的技法,也包括修身、養生、悟道等方面的含義。所以書道逐漸成為當代註重書學理論研究的書家對書寫運動的壹種更貼切的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