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市化水平低:即城市人口的實際增長率低於城市發展所能容納的人口增長率。
5.低城市化的政策效應。
(1),正面效應:有利於維護城鄉政治穩定、社會穩定、生活穩定。有利於保障城市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有效供給。有利於維護城市發展和市民生活秩序。有利於防止農村人口盲目流動對城市管理的影響,避免過度城市化、高失業率和貧民窟。
(2)負面影響:城鎮化滯後制約農民增收和農業現代化。低城市化不利於充分發揮城市的規模經濟。城市化的滯後付出了沈重的生態環境代價。低城鎮化限制了人口素質的發展,不利於社會和諧和全面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