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壹位偉大的老師)打開聾子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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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天生耳聾,引申為不講理。聲音如此之大,連聾子都能聽見。比喻用語言來稱呼諾諾(wěi wěi nuò nuò)。
“為”和“諾”是古漢語中的兩個擬聲詞,都是回應的聲音。“為”指地位或年資低的人對地位或年資高的人的回應;“許諾”是指地位或資歷高的人對下屬或晚輩的回應。形容自己沒有想法,壹味附和和服從。今天,這個成語用來形容壹個人卑躬屈膝,為權貴服務的卑微樣子。
先秦韓非《韓非八奸》中:“此人消極被動,非其所為,而諾諾先取其意,其率先觀其貌,觀其色。”
法律的綜合運用;作謂語、定語和狀語;貶義
比如馮夢龍的《醒世恒言三孝廉,使財物屹立不倒》:“思念父母之面,聽其教誨,~,不違其誌。"
同義詞只有否定,只有連續。
反義詞是固執和固執。
常用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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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壹發:崛起。鏑:天生耳聾。聲音如此之大,連聾子都能聽見。比喻用充滿激情的語言喚醒迷茫麻木的人,讓他們覺醒。
褚楚清袁枚《園中詩話補遺》卷壹:“此語振聾發聵,我想當時壹定有迂腐的詩人以經學論詩。”
同義詞發人深省,震耳欲聾。
英語喚醒死者,喚醒未愈者
法律的綜合運用;作為謂語和定語;包含贊美
烈士家屬感人的談話對服刑人員來說是壹種震撼,有些人感動得流下了眼淚。
改錯不能寫成“振耳”
“震聾發聵是很常見的成語,但是裏面的“秦”字是壹個幾乎所有人都念錯的字,包括我們現在所有的出版物。因為這種寫法,“振聾發聵”的意思是“使聾子聽見”,而“發簪”也被公認為是同壹個意思。這樣,有兩種意思的成語,在今天的工具書上,幾乎無壹例外地被註釋為“發出很大的聲音,好讓聾子聽見”。比喻用語言喚醒迷茫的人”(見新版《現代漢語詞典》,第339頁)。
姑且不論這個註釋是否準確,單就“秦”字所造成的誤解就值得好好研究壹下。
“鏑”的俗稱是“耳聾”。但在這個成語中,前面已經有“震聾”二字,後面的“胖”二字應該不是壹個意思,就像“裝瘋賣傻”、“裝聾作啞”等成語壹樣。所以我覺得這個“毛躁”應該是“讓瞎子看見”的意思,但是“毛躁”真的算是“耳聾”了。那麽,這個字應該是另壹個諧音:“氣”。它左邊是“眼”,不是“耳”。
作者保留了清光緒三十二年出版的《正宗愛國報》創刊號的原件。本期第五版談到本報章程時,有壹句關於歡迎“鼓舞聾人”論的話,其中“子”在“目”字旁,意為“盲”。
據調查,“敖”讀作Kuì。宋和編《類篇》,司馬光贈之,註“目中無精”。清代學者葉燮曾在原詩中描述所謂“其余不暴則爛,如大量耳聾”。同時出現“耳聾”和“耳聾”分別表示兩種情況,即“耳朵聾”和“眼睛不清楚”。此外,《正字通》、《廣韻》、《偏編》、《辭書》等工具書對“氣”的註釋分別為“目盲”、“眼疾”、“眼風病”。總之,沒有壹個被標為“聾子”。
需要註意的是,“氣”也有過與“氣”同義的用法,即“聾”,但它是作為通稱使用的,如《新唐書·元稹傳》中的“不枉眼發”,宋代趙翔的這篇文章中的“不要瞎”。其中“氣”字因為前面出現了“眼毛”、“瞎”等字,所以壹直作為“聾”字使用。但總請假並不是“巧”的本義,在別處訓練也不夠用。
基於以上分析,我們完全有理由建議,在語言文字規範化日益加強的今天,應該由國家語言文字相關機構進行規範,把這個錯別字寫了幾十年,甚至近百年的常用成語恢復原貌:“震聾發聵。”而它的含義也應該被準確地註解,那就是“使聾子聽得見,瞎子看得見。”這是壹個比喻,某壹種言論或行為具有警醒人們的力量。喚醒迷茫麻木的人,讓他們覺醒。諂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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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漢語中“為”和“諾”都是擬聲詞,都是回答的聲音。“為”指地位或年資低的人對地位或年資高的人的回應;“許諾”是指地位或資歷高的人對下屬或晚輩的回應。形容自己沒有想法,壹味附和和服從。
(指壹位偉大的老師)打開聾子的耳朵
zhèn lóng fā ku
鏑:耳聾,就是不講道理的意思。聲音如此之大,連聾子都能聽見。比喻用語言喚醒迷茫麻木的人,使他們覺醒。
“令人震驚”無法形容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