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門中的六根分別是指眼、耳、鼻、舌、身、意。
壹、眼:能見色者是。以能對色而生眼識,故謂眼根。
二、耳:能聞聲者是。以能對聲而生耳識,故謂耳根。
三、鼻:能嗅香者是。以能對香而生鼻識,故謂鼻根。
四、舌:能嘗味者是。以能對味而生舌識,故謂舌根。
五、身:能感觸者是。以能對觸而生身識,故謂身根。
六、意:能知法者是。以能對法而生意識,故謂意根。
擴展資料:
根者能生之義,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幹,識依根而生,有六根則能生六識,亦復如是。其中何根生何識,各有其界限,不相混,例如眼根只能生眼識,並不能生耳鼻等識,余可類推。
六識發動六根而接觸六塵,六塵映入六根而由六識判別及記憶保存,再從六識的記憶保存中顯現出來,發動六根貪取六塵,就這樣交互回還而造成生生死死之流,六根清凈的目的,便在斷絕並超越這壹生生死死的生命之流。
從六根所接觸的物件上說,稱為六塵,也就是物理學上的各類物質。眼根所見的顏色和形色,耳根所聽的聲音,鼻根所嗅的香臭,舌根所嘗的味道,身根所觸的粗細冷熱與濕滑等,意根思想的稱為‘法’——漪指的極微極遠的無從捉摸的東西,這些就被稱為六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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