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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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語言學是語言學的壹個分支。它以第二代認知科學和經驗哲學為基礎,在反對主流語言學對生成語法改造的基礎上誕生,在1980年代後期到1990年代初開始初具規模,認知語言學涉及人工智能、語言學、心理學、系統論等諸多學科。它指出,語言的創造、學習和應用基本上必須通過人類的認知來解釋,因為認知能力是人類知識的基礎。
二、主要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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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語言學不是單壹的語言理論,而是壹種研究範式,是許多認知語言理論的統稱。其特點是把人們的日常經驗作為語言使用的基礎,強調語言與壹般認知能力的不可分割的關系。雖然這些語言理論各有不同,但它們對語言的基本假設是相似的,都不同程度地認同上壹節提到的基本觀點,只是在討論和關註的具體語言現象上有所不同。認知語言學的主要理論方法有:
1.菲爾莫爾、戈德堡等人的《構式語法》;
2.蘭加克的認知語法;
3.萊考夫和塔爾米的“認知語義學”;
4.蘭姆的神經認知語言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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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創始人
(1)外國創始人
認知語言學的創始人壹般被認為是以下三個人:
1.喬治·萊考夫專門研究語言中的隱喻及其與人類認知的關系;認知語言學的創始人之壹主張隱喻是人類日常語言活動中壹種必要的認知能力。
2.馬克·約翰遜還認為隱喻是人類日常語言活動中的壹種必然。
3.朗格克。專攻認知語法
(2)中國的主要人物
1.戴:臺灣中正大學語言研究所教授,是我國少數從事認知語言學研究的學者之壹。
2.王世元:香港中文大學現代語言學系及中央研究院院士,另有少數華人專攻認知語言學。
3.王銀:四川外國語大學外語中心教授,四川大學博士生導師,近年來我國認知語言學領域的領軍人物。出版了幾部相關的專著,其中《構式語法研究》是國內第壹部研究構式語法的著作。並發表了數十篇相關論文。
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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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語義學
意義相當於概念化,即心理經驗的各種結構或過程,而不是可能世界中的真值條件:壹個表達的意義是壹個在說話者或聽話者大腦中被激活的概念。]更具體地說,意義存在於人類對世界的解釋之中,這種解釋是主觀的,體現了以人類為宇宙中心的思想,反映了占主導地位的文化內涵、具體文化的傳播方式和世界的特征。這個原理說明,對意義的描述涉及到詞語和大腦的關系,而不是詞語和世界的直接關系。
2.百科全書語義學
單詞和更大的語言單位是通向無限知識網絡的入口。為了充分解釋壹種語言表達的意義,我們通常需要考慮圖像(視覺和非視覺)、隱喻、心理模型和對世界的簡單理解。所以,壹個詞的意義不是孤立的字典式的定義可以解決的,必須依靠百科知識才能達到目的。
3.典型類別
範疇不是由標準[span]屬性模型定義的,也不是由必要和充分特征定義的(Lakoff 1987;Taylor 1989),範疇是圍繞典型性、家族成員的相似性、範疇內成員之間的主觀關系來組織的。
4.語法判斷
語法判斷涉及範疇化。話語的語法性或可接受性不是二元的,也就是說,它要麽是可接受的,要麽是不可接受的,而是漸進的。所以語法判斷是循序漸進的,與語境、語義、語法規則密切相關。認知語言學家與生成語法學家不同,他們想把語法寫成壹種生成壹種語言中所有且唯壹合乎語法的句子的語法,因為語法判斷是漸進的、可變的、依賴於語境的,要達到生成語法學家所期望的目標顯然是非常困難的。
5.語言和其他認知
認知語言學是認知語言學,因為它在壹般認知中尋找語言現象的相似性。認知語言學家積極吸收心理學關於人類範疇化、註意和記憶的研究成果,豐富自己的理論,使認知語言學更具活力。這說明語言與其他認知機制密切相關。
6.句法的非自主性
句法是聲音(或符號)傳達意義的壹種常規模式。所以,句法不需要自己特殊的要素和理論結構。常規的符號模式是說話者通過實際言語獲得的,只有通過這種符號模式才能獲得語法知識。雖然認知範式中有不同的理論方法,但上述六條基本原則足以將這些理論方法緊密聯系起來。他們界定了認知語言學的內涵和範圍,並將其與其他認知學科區分開來。
動詞 (verb的縮寫)區別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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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語言學和形式語言學的區別可以概括如下:
1.?與形式語言學相反,認知語言學認為人類的語言能力不是壹種獨立的能力,而是與人類的壹般認知能力密切相關。
2.?與形式語言學相反,認知語言學認為句法作為語言結構的壹部分並不是自足的,句法與語言的詞匯和語義部分密不可分,而後者更為重要。
3.?與形式語言學不同,認知語言學認為語義不僅僅是壹個客觀的真值條件,而是主客觀的結合體,語義的研究總是涉及到人的主觀觀點或心理因素。
4.與形式語言學不同,認知語言學認為語言中的各種單位範疇和人類建立的大部分範疇壹樣,是非離散的,它們的界限不清。
5.與形式語言學不同,認知語言學在承認人類認知普遍性的同時,也充分關註不同民族認知特征對語言表達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