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中國特別需要學法律的人?
我從二十歲開始在北京學法律,幾十年來從未放棄。人們閱讀的法律書籍即使沒有幾千本,也有幾百本。知道學法律不容易——把法律當生活工具不難。但如果妳想深入其中,獲得壹些經驗,有所成就,妳必須盡力而為。法學知識真的是人文社科碩士。如果妳對自己和其他相關知識沒有持久的興趣,沒有付出足夠的努力,學好法律真的很難!這絕不是壹句空話,而是我多年學習法律的親身經歷。首先,問劉軍學習法律的目的是什麽。中國人學法律,大多是跟風,不是興趣。中國人對學法出路的認識僅限於律師、法官——甚至公安、司法幹部!我以為學法律就能成為律師,法官,卻不知道學法律的出路遠不止這些。以為成為上述教師、官員後,就成了人,車、房、票等“五子考上科。”長得像港臺片裏的律師法官,長得像央視的領導幹部!結果,壹時間全國數以百萬計的學生,都渴望法律。畢業後發現畢業等於失業,法學成了失業率最高的專業!學法律的人說:在中國,沒有學法律的人的位置。即使我有幸進入了法律圈,我發現裏面也是蠅狗混雜,空氣中充斥著汙穢:律師成了站在大街上拉客的皮條客,或者成了莊莉那樣的囚犯。終日揮汗如雨,試圖安於完美,哪怕掙幾個血汗錢,也透支了整個人壹生的身心力量,以至於出賣了無價的尊嚴;法官雖然看似囂張,卻處處受制於審判委員會的領導和其他“領導”司法獨立,司法獨立,只是喊壹喊,就是神話。至於司法幹部和法學教授,他們成了黨和政府的喉舌,成了專政的把柄。法治,法治,只有治理人民,哪有什麽法治精神!所以學法律的人,不要對學法律有太高的功利期望。如果他們想借此升職發財,那簡直是在水中望月。只有對法律有真正的興趣,有堅持不懈的毅力,才不會太失望!但是,學法律本身就有很大的價值,對於上進的年輕人來說,法律是最好的學科!壹千年前,現代大學成立了。歐洲的博洛尼亞大學開創了三個學科:神學,是研究療愈精神的學科;曰醫學,治未病之學;它叫法律,是對待社會的學問。此後,雖然出現了大學,但法律必須是任何綜合性大學的必修科目。最古老和最現代的法律,常學常新。難道付出壹生去研究這樣的知識不值得嗎?學習法律還可以獲得自由理性的精神和邏輯思維習慣,這是現代文明社會的基本精神,也是當代中國人最缺乏的心理基因。學法律的人往往強調事實和證據,遇到糾紛往往以理服人;學法律的人往往是理性的,做事說話有邏輯,行動有力直接!學法律的人往往對現狀不滿,往往對世界持批判態度。這壹招雖然已經苛刻,但卻是人類繼續發展的最大動力!考據學及其法學起源於泰西。近代西學東漸,國人以西法為武器,試圖改善局面。無奈西學的精神與中學幾千年的傳統文化大相徑庭,兩者的激烈沖突無異於水火不容!在西方,人們認為法律的產生要麽是因為人的理性(自然法),要麽是因為所有人的共同意誌(成文法)。人類的自然權利是神聖的,不可剝奪的;認為法律不是創造權利,而是確認固有權利!壹個國家或壹個政府是人與人之間契約的產物。這個國家必須依法治理。為了確保法律的實施,必須分權制衡,政黨不應淩駕於法律之上。。。。。很多觀念與中國的傳統文化格格不入!舉幾個例子:講法律的西方人,既是統治階級的意誌,也是社會各階級鬥爭、博弈、妥協的產物!雖然法律是邪惡的,法治不完善,壹切都會好的,但是到目前為止,這是人類發明的最好的治國之道!西方人講憲法是確認公民權利義務的大綱。限制國家政府的權力,保障公民的權利才是憲法的終極目標,而不是中國人理解的重點是公民的義務和責任!講民法的西方人是私法的基礎。民法以人為本,最貼近普通大眾。人與人之間、私人與國家政府之間是可以劃清界限的:私有財產和人身不可侵犯,這就是為什麽有“風可以進,雨可以進,王不能進”的法律典故。如果民法缺位,國家就不是國家,社會就會失序,個人的壹切權利都無從談起。十年文革,廢除六法,民法是資本主義特有的東西的觀點,是中國大多數人受夠了的根本原因。講刑法的西方人是真正公法的代表。但不是中國人理解的“刀柄”或者民族殺人機器。它只是法的價值矛盾之壹——自由與秩序的平衡工具。刑法不是復仇的工具,還應該表現出對犯人基本人權的尊重:刑法最能體現壹個國家的文明:如果刑法是野蠻的,這個國家也是野蠻的;刑法暴力的話,國家的治安也不會好多少;刑法不人道,國家就很難有人道的文化氛圍。西方程序法的價值在於程序正義。人類壹定不追求實體正義,但往往只能夢想!沒有程序正義和理性,壹般很難實現實體正義和理性!但兩者之間存在矛盾:程序正義不壹定導致實體正義。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證整個法律體系的長期公正,我們必須首先選擇程序公正。這也是中國人很難理解辛普森案判決結果的原因!毒樹雖然能結善果,但不能采納:證據來源和采集程序必須合法,否則不予采納。雖然這有時會犧牲案件的公正,但保護了當事人的權益不受國家機器的侵害。如果劉軍致力於學習佛法,他是有大功德的,但是如果他不註意方式方法,往往會事倍功半,所以不能忽視!學法律,以我的經驗來看,記憶是不可或缺的,但不能當靈丹妙藥。重要的是理解法律,探索法律背後的事實原因,理論聯系實際。從條文到案例,再從案例到條文,考察了這壹概念或制度的起源和發展,比較了中外法律規定的異同。學法律真的很辛苦!“要想學好法律,功夫在法外”!現代法律包含了大量的民事經濟,經濟學不可或缺;憲法行政法與政治的關系猶如孿生嬰兒,政治缺壹不可;法理學是哲學的壹個分支。法制史講法律的來龍去脈,歷史必須是全面的;法律是理性的,但理解和執行離不開信仰;法律不死板,很多都是人情世故,文藝不可或缺。總之,法學在我看來真的是人文社科之王(經濟學被譽為“社科女王”,沒有皇帝怎麽會有女王呢?)底層沒有其他知識,法律的大門將是不可逾越的。我們能談些什麽?劉軍,我來談談我學習法律的經歷。我在中學時沈迷於文學、歷史和政治。由於當時書籍匱乏,當地沒有圖書館,除了課本很難找到相關書籍。因為家裏窮,沒錢買。其中只有壹個叫夏的同學,家裏藏書很多。我記得從他那裏借了壹本《少年維特》,種下了我感傷文學的種子。我從同學王那裏借來的《社會科學詞典》總是背得滾瓜爛熟,於是我在課堂上大顯身手。老師同學都很驚嘆,我卻不知道我是從這本字典裏讀到的,這為我學習法律奠定了基礎。我在大學的時候看了很多法律方面的書,對法理學和法制史特別感興趣。通過中西法律的對比,感受到中國人法律意識的缺失,意識到中國人離現代文明還很遠。在這壹點上,它提出了壹個很大的願望,提高中國人民的公民意識,普及法律知識。這些年來,通過寫文章,做演講,做培訓,做案件代理,為中國的法治事業做了壹些貢獻!雖然能力有限,但正如《詩經》所說:‘山起,風景止。’雖然我不能到達,但我渴望它。“僅此而已。鄉下人劉軍是我家多年的鄰居。兒子要學法律,不能不給他兩三個字。如果能對他的學習和成長有好處,也不能完全理解和認可。如果他能接受壹兩個,他就敬業了!《南雲菲》是六月在上海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