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翻譯界長期以來就有直譯與意譯之爭,這是魯迅的觀點。
魯迅在《且介亭雜文野跡叢二集·題未定草》中指出:凡是翻譯,必須兼顧著兩面,壹面當然力求其易解,壹面也要保存著原作的豐姿,也就是忠實。直譯和意譯之爭的根本問題是在翻譯過程中語言的頌櫻表達形式與內容的保留和轉換。
直譯是指在翻譯過程中盡量保留原文的語法結構、詞匯、句式等,力求將原文直接翻譯成目標語言,不作過多的解釋和修飾。意譯則是在翻譯過程中註重目標語言的表達流暢性和準確性,不拘泥於原文的形式,更註重傳達原文的意義和精神。
魯迅主張在翻譯中應采用直譯的方法,即盡可能地保留原文的形式和結構,因為這樣可以保留原作的風貌和語言風格,讓讀者更好地了解原作的文化背景和語言表達方式。但是,如果直譯會使目標語言難以理解,則應根據情況適當采用意譯的方法,以保證譯文的準確性和可讀性。
直譯與意譯的區別:
1、表達方式的不同:直譯註重原文的形式和結構,在翻譯過程中盡量保留原文的語法、詞匯和句式等,力求將原文直接翻譯成目標語言。而意譯則更註重傳達原文的意義和精神,不拘泥於原文的形式,註重目標語言的表達流暢性和準確性。
2、文化背景的保留:直譯盡量保留原文的文化背景和語言表達方式,讓讀者更好地了解原作的文化背景和語言表達方式。而意譯則更註重將原文的意義和精神傳達給目標語言的讀者,不壹定要保留原文的文化背景和語言表達方式。
3、翻譯目的不同:直譯的目的是盡可能地保留原文的形式和結構,傳達原文的意義和精神,讓讀者更好地了解原作。而意譯的目的是讓讀者更好地理解原文的意義和精神,註重目標語言的表達流暢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