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活的”(下)
分為:臺下和臺上
1臺下:即觀眾“挖”(挖底),即事先把“範”(懸疑伏筆)或“包袱”(笑話)告訴其他觀眾和聽眾,從而削弱作品的感染力或效果。
戲曲界說:“畫出戲的肌肉。”是不道德的,是對藝術的不尊重,是對演員的不尊重。
2.在舞臺上:即演員“挖”(挖底),即故意把“範”(懸疑伏筆)或“包袱”(笑話)提前告訴觀眾和觀眾,從而組織和創造新的連載“包袱”,達到觀眾和觀眾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二,“策劃制作”
把事物的矛盾提前完全暴露出來,讓觀眾清楚地看到矛盾的發展和沖突,在敘事中反復渲染矛盾更加生動,從而達到進壹步展現矛盾的作用。
三、“搶劇”和“搶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