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說起“文明”這個詞,很多人總是用“古代”或“現代”、“東方”或“西方”這樣的前綴來討論文明的“劃分”。
令人尷尬的現實是,壹些自詡為“文明”的社會,壹直充斥著血腥、強制和奴役,所以這種“文明”和野蠻總是交織在壹起,密不可分。
相反,在歐洲所謂的“黑暗中世紀”,存在著大量的自由城邦,私有財產和司法權威得到充分尊重,人們的潛力被發揮到超乎想象的程度,壹些天才的成就至今無人超越。
有兩點是毋庸置疑的:文明是人類獨有的,動物界沒有文明;文明和野蠻有截然相反的價值取向和社會後果。
可見,人類文明的進程並不總是遵循進化論(階段論)或“特殊國情論”,而是有壹些元素貫穿其中,都是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