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陸飛魁在《教育》雜誌創刊號上發表了壹篇論文《通識教育要用俗字》,這是歷史上第壹次公開提倡簡化字。
五四前後,壹些文化精英和社會先進分子,為了救亡圖存,誤以為漢字是中國落後的根源,說漢字落後、難學、難寫、難記,甚至詛咒自己的母字是“死的、野蠻的、鬼魅的字”,說“漢字不死,中國就亡。”陳獨秀、錢、、瞿秋白、吳稚暉、魯迅等名人都主張棄用漢字,代之以拼音。
自1949以來,毛澤東壹直倡導中國漢字應走與世界拼音文字相同的道路。國家成立了“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制定了“漢語拼音方案”,同時簡化了漢字。壹些著名學者極力主張用拼音文字代替漢字,實踐證明這條路是走不通的。
65438-0950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編制了《常用簡化字登記表》。
“文革”浩劫後,改革開放,
10月28日1956,1《簡化字方案》經《簡化字方案》修訂委員會審議,國務院第23次全體會議通過,於10月28日365438在《人民日報》正式公布,並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後來,這個方案根據使用情況略有改變。1964年5月,文改會公布了簡化字匯總,共分三個表:第壹個表是352個不用作偏旁的簡化字,第二個表是132個可以用作偏旁的簡化字,第三個表是。* * * 2238個字(實際上是2236個字因為“簽”和“必須”這兩個字的重復),這是今天中國大陸用字的標準。
1985 12 16中央將文化改革委員會更名為“國家語委”,2001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漢語拼音方案不是拼音文字,漢字是唯壹的國家通用文字。
20世紀50年代,拼音文字率先進入西方人設計的電子機器。
20世紀末,我國科技界和文化界的人才終於發明了漢字輸入法的電腦打字機,其輸入速度遠遠快於拼音文字。同時,他們創造了計算機漢字激光照排技術和電子出版系統,使印刷業在高迅發展起來,這也是中國乃至世界印刷史上的重要事件。
此外,新加坡:第壹批502個簡化字出版於1969,除了67個字(稱為“變體簡化字”)外,其余均與國內出版的相同。1974年《簡化字匯總》出版,簡化字2248個,包括國內出版的所有簡化字和國內簡化字10個,如瑤、創等。1976年5月,《簡化字匯總》修訂版頒布,刪除了這10個簡化字和異體字,與我國的《簡化字匯總》完全壹致。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簡化字委員會成立於1972,簡化字匯總發表於1981,與中國簡化字匯總完全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