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年2月,65438+2,國家廣電總局頒布《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2010年3月,廣電總局還發布了《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分類目錄(試行)》;2065438+2006年6月,信息辦發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2065438+2006年9月,國家廣電總局發布《關於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的通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11.4)發布《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該負責人表示,《規定》的出臺,旨在促進互聯網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為網民特別是青少年成長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2.2065438+2006年4月13日,百度、新浪、搜狐等20余家直播平臺在北京發布《網絡直播行業自律公約》,承諾網絡直播房間必須標註水印;內容存儲時間不少於15天備查;所有主播必須實名認證;對於播出政治、涉槍、涉毒、暴力、色情內容的主播,情節嚴重的將被列入黑名單;審核人員對平臺上的直播內容進行24小時實時監管。
1.《廣播電視詞典》對直播的定義是“廣播電視節目後期制作(haobc)結合在壹起同時播出的播出方式”。根據播出場合,可分為直播和演播室或演播室直播。電視直播是在現場隨著事件的發生和發展同時制作和播出電視節目的方式,充分體現了廣播電視媒體的優勢。直播是國外直播。
2.從2000年開始,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電視直播逐漸被網絡直播取代,成為“直播”的代名詞。
3.2021年4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發布《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