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時期,美英放棄了對中國的治外法權。
1941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國正式向日本、德國、意大利宣戰,並與美國、英國、蘇聯結盟。中國與英美之間不平等條約的存在,不僅不符合《大西洋憲章》和《二十六國聯合聲明》的精神,而且因為中國沿海地區被日軍占領而失去了實際意義。所以,中國。
鑒於中國是抵抗日本侵略的主力軍,在國內外輿論的壓力下,美國於1942年8月決定立即放棄在中國的特權,並將這壹意圖和美國擬定的簡明條約草案通知了英國。9月8日,英國正式起訴美國,也認為中國是時候廢除治外法權了。因此,10年10月9日,美、英兩國政府分別通知中國政府,願意立即放棄在中國的治外法權及其他相關權利。
1942 10 6月10日,蔣介石在重慶宣布,美、英取消在中國的領事裁判權及相關特權。10月24日,1942,10,美國向中國駐美大使館遞交了《中美條約》草案,30日,英國駐華大使慕雪也向中國外交部遞交了《中英條約》草案。中國外交部分別向美國和英國政府提交了修訂草案。經過兩個多月的談判,《中美關於廢除美國域外管轄權及處理有關問題的條約》和《中英關於廢除英國域外管轄權及在中國的有關特權的條約》進行了修改,分別於6月5438+0943+10月11日在華盛頓舉行。
《中美條約》第八條;《中英條約》共有九條,還有四個附件。同年5月20日,隨著中、美、英三國政府正式互換批準書,條約的最後手續完成,立即生效。根據中美和中英條約,美國和英國在中國的特權已取消如下:
(1)領事裁判權;
(2)使館圈和警備區;
③讓步;
⑷特別法庭;
⑤外籍飛行員等特權;
⑥軍艦駕駛特權;
⑦英國海關稅務總局的特權;
(8)沿海貿易和內河航行權;
⑨影響中國主權的其他問題。
廢除治外法權意義重大。這是中國外交的壹件大事,也是中國人民長期努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