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嬉皮士嬉皮士(英文Hippie或Hippy音譯)最初是用來形容1960年代和1970年代西方國家中反抗當時習俗和政治的年輕人。嬉皮士這個名字是由《舊金山紀事報》的記者赫伯·凱恩推廣開來的。嬉皮士不是壹個統壹的文化運動。他們沒有宣言或領袖。嬉皮士以壹種公共的流浪生活方式反映了他們對民族主義和越南戰爭的反對。他們崇尚非傳統宗教文化,批判西方國家中產階級的價值觀。他們批評政府對公民權益的限制,大公司的貪婪,傳統道德的狹隘,戰爭的不人道。他們把他們反對的機構和組織稱為“當權派”。嬉皮士後來被用在貶義上來形容長發骯臟的吸毒者。直到最近,保守派仍然用嬉皮士這個詞來侮辱年輕的自由派。當時的嬉皮士想要改變思想(通過使用藥物、神秘修煉或者兩者的混合),脫離社會主流。遠東的玄學和宗教實踐以及原始部落的圖騰信仰對嬉皮士影響很大。這些影響在1970年代演變成神秘主義的新時代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