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廣告的定義自從“廣告”這個詞出現以來,關於它的定義就有了很多。不同時期有很多代表性的定義。在關於產品或服務的新聞1890之前,西方社會壹般將廣告定義為關於商品或服務的新聞。英文原文是關於產品或服務的新聞。在這壹時期,廣告被視為壹種傳播手段,起到告知的作用,類似於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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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品中的推銷術19世紀末20世紀初,被稱為現代美國廣告之父的拉斯卡爾因其對廣告的觀點而廣受歡迎。Lascar說:廣告是印刷品中的促銷活動。拉斯卡提出這個定義的時候,電子媒體還沒有出現,所以他只能把目光放在印刷媒體上。然而,有著敏銳商業眼光的Lascar用“推銷術”這個詞揭示了廣告的核心含義,即廣告是為銷售服務的壹種手段。這個定義在當時被視為廣告界的黃金法則。當然,這個定義也是早期廣告理念的體現,與早期以制作為中心的理念是壹致的。當時的廣告主大多站在促銷的立場,認為只要產品好,促銷有技巧,就能把產品賣給消費者。現在的生產者大多從消費者的需求出發開發銷售產品,廣告主也學會了從消費者的需求和欲望出發考慮如何做廣告。說服目的在1924中,日本學者中山敬提出:“廣告的目的是說服人們對某壹特定事物具有或增強信心,從而使其認同或堅決執行。實現這個目標與廣告活動的數量有關。如果使用的方式、方法、時機選擇得當,即使廣告數量較少,也會取得滿意的效果。廣告通過推廣商標來達到銷售的目的。”註1中山靖對廣告的定義強調廣告的目的是說服。同時,他實際上提出了如何進行有效廣告的戰略觀點,指出了使廣告有效的幾個因素,即廣告的次數、使用方式、方法和時機。中山靖指出了廣告頻率與使用方式、方法、時機的恰當性之間的辯證關系,對廣告活動很有啟發。事實上,中山經的定義強調了“廣告應該告訴誰”、“廣告應該說什麽”、“廣告應該怎麽說”和“廣告應該什麽時候說”之間的有效配合。
商業歷史,文化記錄
1926期間,我國著名新聞史專家葛先生在研究我國新聞史的過程中,提出了他對廣告的看法:“廣告是商業發展的歷史乘法,也就是文化進步的記錄。人類的生活因為科學的發明而變得越來越復雜,越來越幸福,而廣告具有促進生活,指導生活的作用。因此,廣告不僅僅是工商界推銷產品的手段,它還有弘揚文化、教育群眾的使命。”註2葛先生對廣告的定義強調了廣告在人類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支付費用,傳遞信息
1932年,美國專業廣告雜誌《廣告時代》向社會公開征集廣告的定義。贏得票數最多的定義是:“廣告主支付費用,通過印刷、書寫、口述或圖片等方式公開表達有關個人、商品、服務或體育的信息,以影響和促進銷售、使用、投票或贊同。”註3這個定義強調廣告傳達信息的功能和廣告的目的。這個定義中的廣告含義還包括廣告的非純商業目的。
壹個有影響力的廣告定義
1948年,美國營銷協會定義委員會對廣告進行了定義,1963年又對其進行了多次修改,形成了至今影響巨大的廣告定義:“廣告是壹個可識別的廣告客戶以任何方式對其理念、商品或服務所作的非個人化的陳述和宣傳。”這個定義最重要的壹點是,廣告中應該有可識別的廣告主。此外,這個定義還強調廣告是有償的,是“非人格化”的。這些是現代廣告的重要特征。
傳遞壹個信息,改變妳的態度
美國廣告代理協會將廣告定義為付費的大眾傳播,其最終目的是傳遞信息,改變人們對廣告商品的態度,誘導他們的行為使廣告主受益。這個定義強調廣告是壹種付費的大眾傳播方式,是廣告的最終目的。這個定義還涉及到廣告是如何起作用的,即廣告通過改變人們對商品的態度來產生廣告效果。
信息交流
日本廣告協會對廣告的定義是:廣告是明確表示的信息發送方針,是以呼籲(訴求)對象為對象的有償信息交換活動。這個定義顯示了日本廣告界對廣告含義的更廣泛理解。他們將廣告視為壹種信息交流活動,這實際上擴大了廣告活動的業務範圍。
具有廣泛意義的職業
英國人似乎認為廣告是壹項更全面的事業。《簡明英國百科全書》對廣告的定義是:廣告是壹種信息方式,其目的是推銷商品和服務,影響輿論,贏得政治支持,推進壹項事業,或引起廣告所希望的其他反映。
文化功能
《辭海》對廣告的定義是:廣告是向公眾介紹商品、報告服務內容和娛樂節目的壹種宣傳方式。這個定義談到了廣告的商業化,但指出了廣告的社會和文化功能。這個定義還是把廣告當成了壹種宣傳方式。
發展的定義
《韋氏詞典》(1977)對廣告的定義是:廣告是指以促進商品銷售、傳播某種教義或信仰、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招募人員參加各種聚會和集會為目的的各種形式的信息活動。
《韋氏詞典》(1988)對廣告的定義是:在現代,廣告被認為是利用媒體而不是口頭形式來傳達有目的的信息的壹種形式,旨在喚起人們對商品的需求,並對生產或銷售這些商品的企業產生好感,告知其提供某種非盈利性服務,闡述某種觀點和意見。
《韋氏詞典》對廣告定義的變化說明廣告具有時代特征,不同時代對廣告的理解可能因社會人文環境的不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