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和國也是多民族國家,主體民族是烏克蘭族,官方語言為烏克蘭語,官方規定公務用語、教學用語、媒體用語必須使用烏克蘭語。烏克蘭的國家教育科技部主管語言文字工作。在總統指導下,教育科技部頒布了《烏克蘭21世紀民族教育發展綱要》,規定了教育發展的方向、目標。目前烏克蘭有40%的人口接受過高等教育,政府計劃在今後的20-25年內把這壹指標提高到60%.
烏克蘭語有北方、東南、西南三大方言,在語音、詞匯、語法方面都有差異,但不影響交流。規範的烏克蘭語以基輔方言為基礎。根據庫其瑪總統指示成立的烏克蘭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負責烏克蘭語的基礎研究和規範研究,編寫烏克蘭語規範詞典,主要研究範圍為烏克蘭語正音正詞法、術語、外來語詞庫等。近年來烏克蘭語面臨來自俄語、英語的沖擊,因此政府特別重視和加強烏克蘭語的規範工作。烏克蘭語言學家說:“壹個國家必須有國土、人口和國語,沒有國語就沒有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