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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與做出的區別

做出和作出的區別

1 “做”和“作”都有“從事某項活動”的意思,壹般認為,“做”表示具體的動作,“作”表示抽象的動作。

比如“作出貢獻”“作出選擇”“作出讓步”“作出決定”,這裏“貢獻”“選擇”“決定”都不 是具體直接的壹個東西;而“做出壹幅鬼臉”“做出壹個高難動作”“做出壹道難題”中動作涉及的對象都是具體事物。2 “作”有“裝”的意思,如“作出壹幅半死不活的樣子”,從這個意義上說,“做出鬼臉”也何作“作出壹幅鬼臉”。

3 補充說壹下“做客”和“作客”。“做客”是指到別人家裏去這壹行為;“作客”是指離開家鄉,如“作客他鄉”。

: “做出”與“作出”辨析“做出”與“作出”是現代人語言交往中運用得極其普遍的兩個短語,也是經常被錯用、混用的兩個短語。如果其中的“做”與“作”僅義同而音不同也就罷了,比如對“評出”與“選出”、“流出”與“溢出”、“翻出”與“找出”,誰也不會認為其中的“評”與“選”、“流”與“溢”、“翻”與“找”有哪壹個是用混或用錯了,頂多也只能說是用詞不當。

但具體到義同、音也同的“做出”與“作出”,如果該寫“做”時寫成了“作”或者該寫“作”時寫成了“做”,就值得商榷了。查閱現在人們通用的權威工具書《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96年7月修訂第3版,以下簡稱《詞典》)、《辭海(縮印本)》(上海辭書出版社,1989年版,以下簡稱《辭海》),“做出”與“作出”,均未被選作專門的詞條。

只是在與“做”和“作”有關詞條的註釋中,見有“做出”的寫法。 比如,《詞典》解釋“做戲”為“比喻故意做出虛假的姿態”,解釋“做主”為“對某項事情負完全責任而做出決定”。

即使是解釋與“作”有關的詞條,也沒有使用“作出”。比如,《詞典》解釋“作答”為“做出回答”,解釋“作勢”為“做出某種姿態”,解釋“作態”為“故意做出某種態度或表情”,解釋“作為”為“做出成績”。

從此,似乎可以看出,規範的寫法應該是“做出”,而不應是“作出”。事實上,又確實像壹些人所說的可以用“作”代替“做”,“作出”與“做出”沒有什麽區別。

“做出”和“作出”有什麽區別

具體區別在於:

1 “做”和“作”都有“從事某項活動”的意思,壹般認為,“做”表示具體的動作,“作”表示抽象的動作。

2 “作”有“裝”的意思,如“作出壹幅半死不活的樣子”,從這個意義上說,“做出鬼臉”也可以變化為“作出壹幅鬼臉”。

擴展資料:

比如“作出貢獻”“作出選擇”“作出讓步”“作出決定”,這裏“貢獻”“選擇”“決定”都不 是具體直接的壹個東西;而“做出壹幅鬼臉”“做出壹個高難動作”“做出壹道難題”中動作涉及的對象都是具體事物。

另外,“作”有“裝”的意思,如“作出壹幅半死不活的樣子”,從這個意義上說,“做出鬼臉”也何作“作出壹幅鬼臉”。

補充說壹下“做客”和“作客”。“做客”是指到別人家裏去這壹行為;“作客”是指離開家鄉,如“作客他鄉”。

“做出”和“作出”有什麽區別

具體區別在於: 1 “做”和“作”都有“從事某項活動”的意思,壹般認為,“做”表示具體的動作,“作”表示抽象的動作。

2 “作”有“裝”的意思,如“作出壹幅半死不活的樣子”,從這個意義上說,“做出鬼臉”也可以變化為“作出壹幅鬼臉”。

擴展資料:

比如“作出貢獻”“作出選擇”“作出讓步”“作出決定”,這裏“貢獻”“選擇”“決定”都不 是具體直接的壹個東西;而“做出壹幅鬼臉”“做出壹個高難動作”“做出壹道難題”中動作涉及的對象都是具體事物。

另外,“作”有“裝”的意思,如“作出壹幅半死不活的樣子”,從這個意義上說,“做出鬼臉”也何作“作出壹幅鬼臉”。 補充說壹下“做客”和“作客”。

“做客”是指到別人家裏去這壹行為;“作客”是指離開家鄉,如“作客他鄉”。

做出和作出的區別

1 “做”和“作”都有“從事某項活動”的意思,壹般認為,“做”表示具體的動作,“作”表示抽象的動作。

比如“作出貢獻”“作出選擇”“作出讓步”“作出決定”,這裏“貢獻”“選擇”“決定”都不 是具體直接的壹個東西;而“做出壹幅鬼臉”“做出壹個高難動作”“做出壹道難題”中動作涉及的對象都是具體事物。

2 “作”有“裝”的意思,如“作出壹幅半死不活的樣子”,從這個意義上說,“做出鬼臉”也何作“作出壹幅鬼臉”。

3 補充說壹下“做客”和“作客”。“做客”是指到別人家裏去這壹行為;“作客”是指離開家鄉,如“作客他鄉”。

“做出”與“作出”辨析

“做出”與“作出”是現代人語言交往中運用得極其普遍的兩個短語,也是經常被錯用、混用的兩個短語。如果其中的“做”與“作”僅義同而音不同也就罷了,比如對“評出”與“選出”、“流出”與“溢出”、“翻出”與“找出”,誰也不會認為其中的“評”與“選”、“流”與“溢”、“翻”與“找”有哪壹個是用混或用錯了,頂多也只能說是用詞不當。

但具體到義同、音也同的“做出”與“作出”,如果該寫“做”時寫成了“作”或者該寫“作”時寫成了“做”,就值得商榷了。

查閱現在人們通用的權威工具書《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96年7月修訂第3版,以下簡稱《詞典》)、《辭海(縮印本)》(上海辭書出版社,1989年版,以下簡稱《辭海》),“做出”與“作出”,均未被選作專門的詞條。只是在與“做”和“作”有關詞條的註釋中,見有“做出”的寫法。

比如,《詞典》解釋“做戲”為“比喻故意做出虛假的姿態”,解釋“做主”為“對某項事情負完全責任而做出決定”。即使是解釋與“作”有關的詞條,也沒有使用“作出”。比如,《詞典》解釋“作答”為“做出回答”,解釋“作勢”為“做出某種姿態”,解釋“作態”為“故意做出某種態度或表情”,解釋“作為”為“做出成績”。從此,似乎可以看出,規範的寫法應該是“做出”,而不應是“作出”。

事實上,又確實像壹些人所說的可以用“作”代替“做”,“作出”與“做出”沒有什麽區別。

作出和做出有什麽區別?

作出和做出的區別在於“做”和“作”。

壹、意思不同 1、做,拼音是zuò,漢語中的常用動詞,使用範圍非常廣泛,由沒有到存在之間的過程;做就是造,產生這個東西的意思—做生意、做飯、做工、做鬼臉等。 2、作,讀作zuò、zuō,最早見於甲骨文,其本義為開始治蔔龜,《儀禮》有“ト人坐作龜”之語,此字正是ト人用刀刮削、鉆刻龜甲,然後灼燒,視其裂兆進行占蔔之意。

引申指制造、起始、興起、發作、作為、寫作等。 二、語義內容不同 1、“作”表示的動作性不強,意義比較抽象、泛化。

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惡、作風、作梗、作價、作臉、作數、作速、作為、作偽、作用、作證、作準(作數)、炒作、合作、協作、運作、惡作劇。 2、“做”表示的動作性強,意義比較具體、實在。

如:做飯、做菜、做鬼臉、做家務、做手勢、做姿勢、做遊戲、做針線。 三、語法特征不同 1、賓語是雙音節動詞,多用“作”,在這種情況下,賓語成為名物化的動名詞,“作”的動詞性已經虛化;如:作報告、作測試、作比較、作補充、作變動、作處理、作點撥、作調查、作鬥爭、作分析、作貢獻、作回應、作介紹。

2、賓語是雙音節名詞,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如:做工程、做功課、做記號、做家務、做課題、做事情、做事業、做物業、做項目、做學問、做業務。

至於常用的“作出”壹語,用法與前者大體相同。 百度百科-做 百度百科-作。

“做”和“作”的區別、用法?“做出”和“作出”的區別?

“作”和“做”這兩個常用的詞,由於不僅音同,有時意思也相同,或者詞義相差甚微,所以在報刊上常被用混淆或混用。因此有必要辨析。

“作”常用來表示當作、作為和充當的意思,如作罷、作別、作價、作保、作陪、作依據、作為獻禮、過期作廢、認賊作父。“作”還常表示從事某種活動的意思,如作案、作惡、作樂、作祟、作了報告、作出規定、特作如下通知。“作”還表示寫作和作品的意思,如作曲、作詞、成功之作。“作”也表示振作、起始和裝作、發作的意思,如壹鼓作氣、日出而作、裝模作樣、作嘔。“作古”表示去世,“作為”表示所作所為或成績,也都用“作”。

“做”表示從事某種工作或活動,如做工、做法、做買賣、做好準備、做出成績、多做貢獻、做到公正辦案。“做”還表示制作和制造的意思,如做衣服、做家具、做文章、做作文。“做”也表示當、充當的意思,如做媒、做官、做老師。“做”還表示舉行、舉辦和用做、結成某種關系的意思,如做壽、做禮拜、樹皮可以做造紙的原料、這篇文章可以做教材、做伴、做親、做朋友。

“作”和“做”都有表示充當和從事某種活動的意思,所以有些詞可以通用,如作客和做客、作對和做對、作聲和做聲、作人和做人,可以通用。但不是表示這方面意思的詞都可通用,例如,作對和做對頭、作態和做出壹種姿態、作曲和做文章、做教師和作為教師,還有文章“作法”和處理事情的“做法”,其中的“作”和“做”都應該區別使用,因為表達的意思有細微的差別。

在漢字中,“作”字出現很早,“做”字出現較晚,開始凡寫“做”的地方都可寫“作”,現在已有分工,不能混用。

習慣上,制作或活動涉及的對象是具體的,壹般用“做”;抽象壹點的或書面色彩重壹點的,壹般用“作”;成語裏壹般用“作”。

“作出”和“做出”,我認為可以看成“作”和“做”的延伸,比如“作出貢獻”、 “作出選擇”、“作出讓步”、“作出決定”,這裏“貢獻”、“選擇”、“決定”都不 是具體直接的壹個東西;而“做出鬼臉”、“做出壹副門窗”、“做出壹個動作”、“做出三個泥娃娃”,“鬼臉”、“門窗”、“動作”、“泥娃娃”都是由主體 直接創造出來的具體形態、事物,有點自力更生、從無到有的意思。:)

有個小常識,好像:如果能在賓語前加些花裏胡哨的數量詞,比如“三把椅子”、“兩件衣服”,多半用“做出”而不是“作出”;當然“三個決定”、“壹點讓步”這種比較寬泛、概念性的數量詞+賓語是可以“作出”的。

作出壹般用於“作出決定”,“作出論斷”表示主觀意願;

做出和“做作業”,“做家務”等表示客觀存在的事物

語文語法?做和作的區別及用法?

“作”和“做”這兩個常用的詞,由於不僅音同,有時意思也相同,或者詞義相差甚微,所以在報刊上常被用混淆或混用.因此有必要辨析.“作”常用來表示當作、作為和充當的意思,如作罷、作別、作價、作保、作陪、作依據、作為獻禮、過期作廢、認賊作父.“作”還常表示從事某種活動的意思,如作案、作惡、作樂、作祟、作了報告、作出規定、特作如下通知.“作”還表示寫作和作品的意思,如作曲、作詞、成功之作.“作”也表示振作、起始和裝作、發作的意思,如壹鼓作氣、日出而作、裝模作樣、作嘔.“作古”表示去世,“作為”表示所作所為或成績,也都用“作”.“做”表示從事某種工作或活動,如做工、做法、做買賣、做好準備、做出成績、多做貢獻、做到公正辦案.“做”還表示制作和制造的意思,如做衣服、做家具、做文章、做作文.“做”也表示當、充當的意思,如做媒、做官、做老師.“做”還表示舉行、舉辦和用做、結成某種關系的意思,如做壽、做禮拜、樹皮可以做造紙的原料、這篇文章可以做教材、做伴、做親、做朋友.“作”和“做”都有表示充當和從事某種活動的意思,所以有些詞可以通用,如作客和做客、作對和做對、作聲和做聲、作人和做人,可以通用.但不是表示這方面意思的詞都可通用,例如,作對和做對頭、作態和做出壹種姿態、作曲和做文章、做教師和作為教師,還有文章“作法”和處理事情的“做法”,其中的“作”和“做”都應該區別使用,因為表達的意思有細微的差別.在漢字中,“作”字出現很早,“做”字出現較晚,開始凡寫“做”的地方都可寫“作”,現在已有分工,不能混用.習慣上,制作或活動涉及的對象是具體的,壹般用“做”;抽象壹點的或書面色彩重壹點的,壹般用“作”;成語裏壹般用“作”.。

“做出”和“作出”的區別

“做”和“作”現在很多地方混用的。

我個人理解是:“作”是主體發出動作以達到具體動作對象之外的某壹個整體目的或引起 某壹種影響(FT,文章寫昏了不會說話了),如“作文”、“作業”、“作孽”、“作為 ”、“當作”、“咕咕作響”;而“做”的對象即目的/後果/產品本身,比較直接、具 體,如“做飯”、“做作業”、“做工”、“做夢”、“做和尚”、“做壹個絨毛小狗” 、“做壹回傻瓜”,等等。壹┯梅ū熱紜白魎饋保?筒豢梢員涑傘白鏊饋保?廊綰巍白?”得出呢?但“做壹副死相”就可以。:) 還有很常見的兩個詞,“作人”和“做人”, “周做人”不管從那種意思上看都比較搞笑了。

另外某些方言裏,比如吳語,“做”和“作”的讀音是不同的,分別起來比較容易,“作”為入聲,讀作zo。

至於“作出”和“做出”,我認為可以看成“作”和“做”的延伸,比如“作出貢獻”、 “作出選擇”、“作出讓步”、“作出決定”,這裏“貢獻”、“選擇”、“決定”都不 是具體直接的壹個東西;而“做出鬼臉”、“做出壹副門窗”、“做出壹個動作”、“做出三個泥娃娃”,“鬼臉”、“門窗”、“動作”、“泥娃娃”都是由主體 直接創造出來的具體形態、事物,有點自力更生、從無到有的意思。:)

所以妳的問題,我覺得妳是對的,嘻嘻。不過如果可以“無中生有”地把個選擇“做”出來,大概也是可以的吧。:)

有個小常識,好像:如果能在賓語前加些花裏胡哨的數量詞,比如“三把椅子”、“兩件衣服”,多半用“做出”而不是“作出”;當然“三個決定”、“壹點讓步”這種比較寬泛、概念性的數量詞+賓語是可以“作出”的。

作出壹般用於“作出決定”,“作出論斷”表示主觀意願;

做出和“做作業”,“做家務”等表示客觀存在的事物

“做”和“作”的區別、用法?“做出”和“作出”的區別?

“作”和“做”這兩個常用的詞,由於不僅音同,有時意思也相同,或者詞義相差甚微,所以在報刊上常被用混淆或混用。

因此有必要辨析。 “作”常用來表示當作、作為和充當的意思,如作罷、作別、作價、作保、作陪、作依據、作為獻禮、過期作廢、認賊作父。

“作”還常表示從事某種活動的意思,如作案、作惡、作樂、作祟、作了報告、作出規定、特作如下通知。“作”還表示寫作和作品的意思,如作曲、作詞、成功之作。

“作”也表示振作、起始和裝作、發作的意思,如壹鼓作氣、日出而作、裝模作樣、作嘔。“作古”表示去世,“作為”表示所作所為或成績,也都用“作”。

“做”表示從事某種工作或活動,如做工、做法、做買賣、做好準備、做出成績、多做貢獻、做到公正辦案。“做”還表示制作和制造的意思,如做衣服、做家具、做文章、做作文。

“做”也表示當、充當的意思,如做媒、做官、做老師。“做”還表示舉行、舉辦和用做、結成某種關系的意思,如做壽、做禮拜、樹皮可以做造紙的原料、這篇文章可以做教材、做伴、做親、做朋友。

“作”和“做”都有表示充當和從事某種活動的意思,所以有些詞可以通用,如作客和做客、作對和做對、作聲和做聲、作人和做人,可以通用。但不是表示這方面意思的詞都可通用,例如,作對和做對頭、作態和做出壹種姿態、作曲和做文章、做教師和作為教師,還有文章“作法”和處理事情的“做法”,其中的“作”和“做”都應該區別使用,因為表達的意思有細微的差別。

在漢字中,“作”字出現很早,“做”字出現較晚,開始凡寫“做”的地方都可寫“作”,現在已有分工,不能混用。 習慣上,制作或活動涉及的對象是具體的,壹般用“做”;抽象壹點的或書面色彩重壹點的,壹般用“作”;成語裏壹般用“作”。

“作出”和“做出”,我認為可以看成“作”和“做”的延伸,比如“作出貢獻”、 “作出選擇”、“作出讓步”、“作出決定”,這裏“貢獻”、“選擇”、“決定”都不 是具體直接的壹個東西;而“做出鬼臉”、“做出壹副門窗”、“做出壹個動作”、“做出三個泥娃娃”,“鬼臉”、“門窗”、“動作”、“泥娃娃”都是由主體 直接創造出來的具體形態、事物,有點自力更生、從無到有的意思。:) 有個小常識,好像:如果能在賓語前加些花裏胡哨的數量詞,比如“三把椅子”、“兩件衣服”,多半用“做出”而不是“作出”;當然“三個決定”、“壹點讓步”這種比較寬泛、概念性的數量詞+賓語是可以“作出”的。

作出壹般用於“作出決定”,“作出論斷”表示主觀意願; 做出和“做作業”,“做家務”等表示客觀存在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