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新婚姻法頒布以來,公開結婚的大學生人數增加了。不久前,1990版《大學生管理條例》明確禁止大學生結婚。據壹些大學生回憶,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連談戀愛都不允許,只有幾對情侶偷偷訂婚。這幾十年來,時代氛圍壹次次變化,壹次次轉折。如今,曾經的“地下黨”可以開誠布公地談婚論嫁了。在新規“以人為本”理念的激勵下,被學生私下稱為“夫妻部落”的群體正在各大高校逐漸形成。在走訪了壹些高校後,我明確表示,所謂的大學生“夫妻部落”並不僅限於登記結婚的大學生,而是包括所有的戀人,而主要是指戀愛同居的人。
雖然大學校園的人文環境越來越寬松,學生表達愛的興趣不斷高漲,但另壹方面,壹些家長和老師嚴厲的目光和批判的聲音卻從未消失。在這個因素的影響下,大學同居目前在道德層面上還不能算是壹個絕對中性的詞。在大部分高校的臺面上,還是和不上進、不作為、影響惡劣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關鍵問題是“性”。但只要聯系最新的現象,比如性教育教材已經開始從小學直接講性,新頒布的《規定》尊重大學生婚育權,就會發現時代在這方面的觀念與過去大不相同。
新《條例》頒布後,學生的合法權利得到了進壹步的保障和釋放,但校園還是那個安靜的校園,獲得了更多人性空間的大學生還是大學生。幸運的是,大部分學生在求學期間對同居和婚姻普遍持較為理性的態度。某大學大二學生鄭某說,現在的人雖然看不起同居者,但模仿者並不多,那些同學總體來說還是“邊緣人”。大部分同學表示,雖然有結婚的權利,但只能在大學期間接受愛情,不願意輕易介入需要更大責任和更多義務的婚姻。現在社會競爭激烈,學習依然是大學生活的天職,但就感情而言,我不想這麽草率。
2005年3月29日,新的《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在猜測和爭議中正式頒布,備受關註的本科生在校期間能否結婚的問題塵埃落定。新版《條例》並未做出大學生不能結婚的硬性規定,但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解釋,這並不意味著鼓勵大學生結婚。但無論如何,這意味著從今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只要符合相關婚姻法律法規的條件,大學生就可以結婚了。
壹般來說,大學生“夫妻”只是校園裏少數人的事。在整體理性氛圍下,有未婚同居陷入困境的極端例子,但那並不是大學生“夫妻”獨有的問題,它只是社會各個階層的人都可能出現的極端現象。
小珍2002年畢業於某大學中文系。畢業後,她去了壹所大學做輔導員。我在網上聯系了她。她向我回憶了畢業前最後壹個學期和男朋友租房的壹段經歷:“我和男朋友從高二開始談戀愛。因為我們的興趣和成績不同,高考結束後,我從郊區去城裏讀書,而他考上了成都。在這四年裏,我們見面的機會並不多。大家都忙著專業和考證,但我們的感情壹直很好。大四後半年,學習任務告壹段落,工作已經開始,他經常來成都看我。每次來,他偶爾會住在我們班男生的宿舍,但主要是在學校附近的賓館。但是,酒店費用對我們倆來說都太奢侈了。後來聽同學說,學校附近有壹些農民房可以臨時出租,甚至可以租壹兩天。我覺得這種房子很適合我和男朋友的‘牛郎織女’風格,價格也遠低於酒店裏的成本。於是,和他商量後,他達成了壹個* * *識。有壹次他來重慶,我們壹起租了這種房子,住了兩天。之後的那段時間,我和男朋友經常光顧這些日租房。”
問她對大學同居的看法,當時是怎麽想的,小珍很豁達。她說:“我覺得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其實我們都是成年人了,每個人都可以用成年人的方式去面對生活。也許很多人覺得我們太輕率了,但其實我們有自己的原則,也是經過考慮的。我們知道如何對自己和對方負責。就我個人而言,我和男朋友戀愛六年了,而且是純真年代的戀愛,彼此都很了解。之所以壹直到本科結束才住在壹起,是因為我們很早就約好了先為學業和事業奮鬥。經過幾年的接觸,我們都經受住了時間的考驗,最終彼此認定了對方。”
周二下午,我敲開了壹所大學附近壹棟居民樓的門,找到了範曉小楊的“家”。範曉是壹所大學的研究生。小楊打算來範曉的學校復習考研。沒想到,他對範曉壹見鐘情。經過壹段時間的卿卿我我,兩人決定在校園附近租下這套房子,壹起生活。
我的到來讓文靜靦腆的小楊不知所措。征得主人同意,我開始參觀他們的“家”:20平米的面積,壹室壹廳,地上蛋殼色的瓷磚都能看到。臥室裏有壹臺席夢思和壹臺18寸的康佳彩電,據說是房東留下的。幾個毛絨玩具,兩雙繡著小熊的拖鞋,兩杯顏色鮮艷的胖南瓜情侶,把這個原本簡單的臥室裝點得溫馨又愜意。據說這是出自小楊的妙手。臥室對面是擁擠的廚房:壹個天然氣竈,壹口鍋,還有壹些碗筷,都是範自己配置的。“每月700元的房租讓我們沒有多余的財力去買其他東西。雖然這裏很簡陋,甚至簡單,但我們還是覺得很溫暖。”範解釋道。
當被問及對同居的看法時,壹直沈默的小楊開始了:“我覺得兩個人生活在壹起,感情很深是很自然的事情。”而且,兩個人住在壹起,可以互相照顧,是壹件多麽美好的事情啊!範曉補充道:“因為我們是在孤獨的學習過程中認識的,在壹起生活後,我們有壹種相互溫暖的感覺。”。“但我不禁要問,這樣的‘同居’有沒有草率的成分?沒有必要的經濟能力作為保障,真的能穩定嗎?從範曉壹時語塞的尷尬中,我感到有些氣急和不自信。
小張今年畢業於壹所大學的英語系。她男朋友是工科畢業生,早壹年畢業,工作穩定。當初男友分到壹個小單間,小張畢業前搬出宿舍和男友壹起住。小張說是感情的必然結果,沒什麽好忌諱的。學生們基本上都知道。但是,她的父母是在小張打工的時候才知道的。我爸媽當時有點意外,但因為知道女兒和男朋友是多年同學,比較了解,也就默許了。而且在戀愛期間,他們還見過對方的父母。小張說,兩人很謹慎,因為感情走到了壹起,雖然戀愛才兩年。
說到同居,小張說,壹開始從第三者的角度來看是個貶義詞,但當他成為“戲劇家”後,感覺還不錯。他認為同居是壹個中性詞,因為“人”是關鍵因素,應該在尊重感情的基礎上發生。如果是沖動,那就是不負責任。談及性關系這個敏感話題,小張很坦誠,認為同居和性關系的含義差不多,可以基本等同,因為壹旦同居就不可避免。現在他們在天星橋附近租了壹個壹室壹廳的小單間。他們每月壹起用他們的錢600元。因為男方家庭經濟負擔較重,小張用自己的錢養活自己。小張說,同壹個屋檐下的生活,雖然坎坷,卻讓他們更加默契,不斷發現彼此的優點,讓她覺得生活很有意思。不過,我最後還是問了,新鮮感過後,妳會不會後悔過早同居,失去神秘感?小張想了想,坦言:“有可能。”
根據專家最近對壹些大學生的調查,現在學生校外同居並不少見。在被調查的學生中,13%承認有過性行為,其中大部分是男生。62%的學生同意,只要和某人戀愛,婚前性行為是允許的。而85%的學生認為發生過性行為的男女不必結婚。這是對傳統全心全意觀念的巨大挑戰。
從大學生個體層面來說,大學生同居主要有三種情況。壹種是同居作為愛的證明。相當壹部分女大學生與男朋友發生性關系是因為不願意、不願或不敢拒絕男朋友的要求,以個人承諾的形式表達對愛情的忠誠。這種同居屬於未婚同居,很多人理解為“試婚”。二是為了錢同居。踏入這種同居生活的女大學生主要有兩種。壹種是因為家境貧寒,生活窘迫,被迫背叛自己,放棄自尊,所以願意做戀人。還有壹部分女大學生,愛閑恨工,愛享受,虛榮心很強。所以他們自我放縱,用身體換取物質利益。這種同居是建立在交易的基礎上的。女大學生是否知道對方有配偶,客觀上侵害了大規模合法婚姻中配偶的利益。這種同居是違法的。第三,大學生對“成功教育”的誤解。有些大學生把“成功”理解為成名、結婚、有錢。少數女大學生為了成功,憑借自己的年輕、美貌和大學生的特殊地位,委身於社會高層人士;壹些女大學生為了掙錢,甘願做金錢的奴隸,當著別人的面“賣”,充當高級妓女。近年來,女大學生賣淫案件不斷破獲,反映出部分大學女生金錢觀念扭曲,道德觀念滑坡。
心理學研究表明,男女對同居的態度和追求是不同的。在戀愛和同居中,女性往往把對方當成自己的生命的全部,身心相互捆綁。對於大多數女性來說,同居的動機是結婚。同居的男人多是為了異性的舒適和生理滿足,大多數男人在同居的過程中無意結婚。其次,中國自古以來就是男權社會,這種思想至今仍影響著人們。這就造成了很多男青年的矛盾心理:壹方面,他們希望婚前有性經歷;另壹方面有處女情節,希望自己的結婚對象是處女,在性道德評價上明顯存在雙重標準。可見,第壹次性生活的失貞、愛情的失望以及來自家庭和社會的壓力,極大地挫傷了女大學生在同居中的心理。
目前,我國缺乏適合大學生的性教育書籍,家庭和學校的性教育幾乎是空白。女大學生發生性行為時不註意性保健和衛生。墮胎手術往往是秘密進行的,術後往往得不到休息和營養。反復流產手術使人過早衰老,器官受損,嚴重者失去生育能力。壹些女大學生因為“情變”而自殺,付出生命的代價。
大學是成長的關鍵時期,也是學習的最佳時期。大學生在校的主要任務是學習,為將來進入社會做準備。人的時間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同居的大學生很難處理好同居和學習交友的矛盾。尤其是同居的女大學生,她們往往局限於二人世界,封閉在狹小的圈子裏,不利於自我認知和自我完善,不利於信息交流和互補,不利於身心健康發展。
大學生同居是壹個關系到社會進步和人類文明的重大問題。家庭、社會和學校應攜手加強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認識自身的任務、文化背景、歷史使命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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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大學生同居現象探析
青春期是壹個從幼稚走向成熟的過程。然而,現在的大學生正處於幼稚與成熟過渡的關鍵時刻。由於剩余的幼稚和對誘惑的抵抗力弱的特點,以及性和生理成熟的年齡更小,許多大學生經歷了性,甚至走向同居...
所謂同居,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有解釋。1住在壹起,意味著夫妻共同生活,但有專家認為1是壹定時期內的幸福行為,2是試婚,3是不履行法定形式的事實婚姻。筆者贊同這種解釋。隨著我國立法制度的健全發展和完善,為了避免離婚引發的各種糾紛,國家提倡“試離婚”。對此,筆者認為,當代大學生同居是結婚的前奏。如果兩個戀人在這裏壹拍即合,就會忠於家庭,不會有“離婚”這種事。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中國的離婚率遠遠超過結婚率。這說明有些人對待婚姻是盲目的。
大學生在智力、本能、性功能等方面已經成熟。他們往往將性意識與愛情緊密結合,產生強烈的性沖動。調查顯示,幾乎所有學生在同居時都有過性行為,有過婚前性行為的學生也不少。另外,邊緣性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幾乎等於談戀愛的比例。當然,大學生容易產生性沖動是正常的,符合人類性生理和心理發展的規律。但性沖動壹定要妥善處理,否則可能導致性偏差,影響學生,甚至引發性放縱、性犯罪等壹系列問題。要學會理性和道德地約束自己,保持理發心態,學會轉移和調解心理和註意力,考慮超過壹定限度的後果。
我國法律法規規定不允許“非法同居”,當代大學生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從教育體制上,高校缺乏對學生的性教育課程,學生的婚前性行為和同居行為不能簡單用“對”和“錯”來評判。目前同居是違背高校校規的,幾乎所有高校都會對非法同居或發生性關系的學生進行處罰,直至勒令退學。
我們應該關註大學生非法同居的現象。目前來看,弊大於利。它是壹個復雜的社會問題,涉及倫理道德、法律法規等影響和問題,不可小覷。
絕大多數大學生本身是不贊成婚前同居的,雖然比以前寬容了。很多同學的婚前同居或多或少都會影響學業,而在沒有經濟基礎,前途未蔔的狀態下,同居並不能有效引導愛情走向婚姻,最終可能會給雙方留下更大的傷害。這樣壹來,大學生同居引發的事情越來越多,大的可能有害健康,不良風氣,大的可能觸犯法律,危害社會。近年來,相關案例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