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偽道德?老人為什麽喜歡利用道德來說年輕人?
用壹種道德觀念統領全民,要求萬眾壹心,步調壹致,是荒唐的。人間沒有"君子國",刻意求之,結果可能是"偽君子國"。 ——"範老"道德思想研究(之壹):自由是道德的靈魂 此開卷第壹回也。寫完《序言》,我就知道這回的玩笑開大發了,沒讀過幾本有關道德的書,連"範老"的文字也僅限於《序言》中列舉的幾篇,談什麽"研究"啊。但開弓沒有回頭箭,郭象不會註莊子,那就讓莊子註郭象吧。先向"範老"說聲抱歉吧。 壹 範美忠被都江堰市教育部門責令解聘的消息傳出後,博聯社博友周治國提出為他捐款,不少博友表示響應,我也是響應者之壹。壹場地震把他的"道德"震沒了,壹篇言論把他的工作震沒了,這不是"雙料災民"麽。但捐款不是壹廂情願的事,總得受捐人接受才行吧。於是我給在成都的壹位朋友發短信,"我要給範美忠捐款,請妳幫助查壹下他的手機。"朋友立即回復"好的"。第二天又回信,"經上網檢索,成都市有547個範美忠,妳說的是那壹個?"暈!妳居然連"範美忠"都不知道,妳還算成都人嗎?就是那個不顧學生死活自己先跑的那位。電話裏我給他介紹半天。 朋友說,範美忠那壹瞬間的表現壹點都不奇怪啊。妳知道天搖地動那壹刻我是什麽感覺嗎,壹句話:傻了!誰經過這事啊?都不知道怎麽保護自己,更別說考慮別人。我的鄰居夫婦倆在地震發生那壹刻奪門而逃,從十樓跑到五樓,才意識到半歲的小女兒還在搖籃裏睡覺呢,妳能說他們不愛女兒嗎?英雄確實有,但絕大部分災民都是範美忠,這是人自救的本能啊。妳也不想想,這次地震七千多間教舍倒塌,上萬學生死亡,有多少老師是等學生都跑出教室自己才跑啊,"先跑"老師應當是大多數吧。樓說壹聲垮就垮了,就幾秒鐘的事,要求老師最後壹個離開,不等於讓老師給學生陪葬嗎? 但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都規定老師對學生有保護、監護的責任。我說。 那得分什麽事。老師的責任是"有限責任",不是"無限責任"。讓老師搭上命去救學生,除了老師自己願意,任何人、任何組織都沒有這個權利。老師的命就不是命嗎?妳給老師發多少工資?老師死了,他的父母、孩子誰管? 我說誰說妳對範美忠不了解,妳簡直就是範老師的"知音"啊。 朋友說,因為我經歷了地震。 二 昨晚正要"研究範美忠"呢,有師弟從南方出差來京,說壹塊坐坐。席間談到了這次為地震災區捐款的事。他說,他已經捐了六次了,回去還有壹次,還不知會有幾次。這哪是捐款啊,簡直就是攤派! 因為範美忠在博文也說到捐款的事,或許可以相互啟發,我讓他說得詳細點兒。 他說,第壹次本單位組織捐款,場面相當感人。與往常捐款壹樣,單位提出了壹個參考數字,處級1000,科級500,壹般幹部300。這個數字壹出,大家都覺得標準太低了。壹位科長對單位領導說,愛心不該論等級,分高下,我這次要冒犯您了。他壹下就捐了2000。幾乎所有人都是"上浮壹級"地捐。那壹次大家都是出於真心,自覺自願。很多人還通過社會渠道悄沒聲息地表達了愛心。但接下來就讓人感覺不好了。豎著來的,橫著來的,行政渠道的,社團管道的,名義上是自願,實際上妳能自願嗎?別人都捐,妳不捐,往小說是沒有愛心,往大說是妳不服從組織安排。哥哥,妳說這還叫捐款嗎? 這不叫捐款,這叫“政治”。 他又說,我們不知道這各種名義的捐獻都幹嗎使了,是不是能按我們所願全部捐給災民,我們只有捐獻的義務,沒有知情的權利。但有壹點是肯定的,那些組織捐獻的部門,有功可表了。 我想,這就是範美忠所說的"道德綁架"。 大地震以來,與愛心壹起潮湧的,就是"道德綁架",即以公眾道德的名義,譴責別人,要求別人,甚至強制別人。遭遇道德綁架的人,又豈止王石、劉翔、姚明。壹個習慣了被道德綁架的民族,都已見怪不怪,安然受之。但範美忠看不慣,他自述寫那篇博文壹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對道德綁架的反感"。 他說:"既然是捐款,就應該是自願,不是強制的義務。既然這樣,不捐也沒什麽可以譴責的。如果他捐了,無論多少,哪怕是壹塊錢,也表示感激,如果我是受惠的災民。但看到王石居然被逼得道歉的時候,我心裏實在不是滋味,對這些道德家產生了強烈的反感。" "道德綁架",顯然是壹個形象的說法。被匪徒綁架,會失去自由;被"道德綁架",也意味著失去自由——心靈和意誌的自由。 三 中國的漢字都是有來歷的,往往蘊含著中國人最初始的文化價值。 妳看"道"字,從首從車,"老大"坐在車上,是為"道",象征壹種至高無上的主宰;再看"德",從雙人從心,從雙人意味著"德"是用來處理人際關系的;從心,即"德"壹定發乎人的內心,是人自覺遵從自願奉行的規範或行為。查漢語詞典,"德"還有壹個寫法,就是"直"下壹"心"。存乎道,發乎心,施於人,至於善,這就是"道德"。 法律上對人有"責任行為能力"的區分,道德也同樣存在這個問題。道德主體也壹定是具有部分或者完全"責任行為能力"的人。父母領著三歲的孩子去捐款,捐給誰、捐多少,父母說了算,那孩子就不是道德主體,充其量算個道德見習生。壹個瘋子罵妳,罵得再狠,恐怕也不能斥之為"惡",因為他沒有"責任行為能力"。責任行為能力,即自我判斷、自我選擇、自作主張、自負其責的能力,即道德主體的權利。 飛機、輪船、火車、公交車等公***交通工具的駕駛員,法律沒有賦予他們"緊急避險"權利,在發生突發事故時,駕駛員不能"先跑"。先跑了,就是違法,後果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法律沒有規定教師不能"緊急避險"。所以,地震發生時,範美忠的"先跑"還是"後跑",只是壹個道德選擇。如果說"先跑"意味著自私,"後跑"意味著高尚,那麽自私也是壹個選項。如果認為範美忠只能高尚,不能自私,妳自私了我就要罵妳,甚至要處罰妳,實質是無視他作為道德主體的權利。這就是"道德綁架"。 遺憾的是,反對"道德綁架"的人,最後被徹底"綁架"了。 四 道德主體的權利,我認為至少涉及三個面: 壹是道德觀念的選擇。比如什麽是老師的"底線道德",範美忠認為,"做文科老師,在課堂上,教歷史,教政治,應該說真話,不應該說壹些人雲亦雲的話,不應該欺騙自己,欺騙學生......我對這種道德觀很看重,壹個老師做到這方面就可以了。"他不認為老師的"底線道德"是有人認為的"冒生命危險去履行責任"。他說,"我之所以覺得我的跑是無可指責的,從職業道德上講,就是因為我覺得我確實有帶學生的義務,但沒有冒死的危險去疏散學生的義務。" 二是道德目標或境界的選擇。有人把人的道德境界分為"高尚"、"普通"和"卑下"。範美忠也不否認有"高尚"的道德,他說,冒生命危險去履行責任,"如果別人自願選擇,那是高尚。" 他顯然沒有選擇"高尚",那他選擇了什麽呢?他說,"冒生命危險去履行我的責任,那根本不是道德的問題。"他認為他的先跑"只是本能反應而已",是壹個下意識動作,根本不是在分析、判斷、選擇基礎上做出的決定,所以不是"道德的問題"。也就是說,就他的"先跑"而言,對他進行道德評議,是壹個偽命題。 我不認為這是"狡辯"。人是血肉之軀,面對突如其來的災難和險境,表現難免反常。壹位名博在博文中自述,在炮火連天的中東戰場上,他就曾被嚇得"頭發直立、兩股顫栗、幾乎尿褲子",我想沒有多少人會因此認為他膽怯、懦弱。壹種本能的生理反應,跟道不道德無涉。假如範美忠膽子再小壹些,當時沒有被嚇得"先跑",而是給嚇暈倒了,最後被學生拖出教室,因為是“最後”,會不會有人因此認為他"恪盡職守"?或者被有關部門壹番包裝,弄成壹個"抗震英雄",被領著到處報告英雄壯舉也未可知。 三是對道德行為的選擇。早年有壹個笑話,上小學的兒子讓爸爸幫他"解詞",孩子說"驕傲",爸爸說"牛×唄";孩子說"謙虛",爸爸說"裝×唄";孩子說"奉獻",父親說"傻×唄"。這笑話當然是諷刺爸爸的粗陋和沒文化,但啟示意義在於,同樣壹個行為,站在不同的角度,評價就會不同。北京壹個老頭常年上街義務鏟除各類"小廣告",上了電視。有人贊許,說老頭“高尚”;有人不以為然,認為那是市容部門該管的事。依據妳認為的"高尚",就判定與這個老頭認識和行動不壹致的其他人"不高尚",不合適吧。 "道德"作為壹個形容詞,就是"善"。"善"在哲學上屬於價值判斷,不可能脫離判斷主體而存在。所以,"道德"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由於人的價值觀念、價值判斷、生活目標、行為方式的不同,人類道德必然呈現多樣性和差異性。對人進行道德評價是危險的。用壹種道德觀念統領全民,要求萬眾壹心,步調壹致,是荒唐的。人間沒有"君子國",刻意求之,結果可能是"偽君子國"。 五 從道德實踐者是否擁有道德權利而言,可以把道德劃分為"聖人的道德"和"公民的道德"。 傳統中國幾千年奉行的都是"聖人道德"。道德信條和規範是"聖人"制定的,目標也是教人做"聖人"。聖人道德是建立在"人性本善"的哲學基礎之上,但自私自利卻是人性的本相,所以從目標設計上,聖人道德就是違背人性的;實踐上多借助強權,強買強賣的,"理解要執行,不理解也要執行"。在傳統中國,妳要做什麽樣的人,由不了妳,聖人道德的推行者(及其臣民)說了算。妳自私,也不能表現出來,而要"裝高尚",否則就可能遭遇唾沫星子和懲罰。說徹底些,聖人道德治下,人根本就不是道德主體,只是盛裝道德的容器。 公民道德,是區別於聖人道德的全新的道德觀念和體系。它是是建立在"天賦人權"、"人人生而自由"的哲學基礎之上,觀念由我,境界由我,舉止進退亦由我。我可以質疑,可以說不,可以"非千萬人,吾往也"。壹句話,我的道德我做主,只有法律是底線。 其實生活中的範美忠並不像他自我表現的那麽"壞",不少學生撰文稱贊他,他跟母親的關系也不錯。他所以要把那壹刻的行為曝光、放大,把壹些表達推向極端,其實多少有些惡作劇,目的就是要"刺刺某些道德家"。他的"以身試德",成效顯著, "道德家"們大為光火,口誅筆伐之外,把他吃飯的家夥事兒也給砸了。 範美忠撕開"聖人道德",呼喚"公民道德"。他是地震的"逃兵",卻是思想的鬥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