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偏向於指導性;
“準繩”偏向於實操性,比“準則”具體化。
壹、準則,有以下涵義:
1、準:準許。則:原則。準許的原則。它是依道德之理所遵循的標準原則或是行為準則,順應道德的準則是善,違逆道德的準則是惡,道德本身並無矛盾,而執行者在依道德之理執行準則時會產生沖突,詳見準則矛盾。
2、所遵循的標準或原則。
唐·梁寶《與趙神德互嘲》句:“趙神德,天上既無雲,閃電何以無準則。”
宋·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六:“故嘗妄欲抄取經史諸書所載韻語,下及《文選》、漢魏古詩,以盡乎郭景純、陶淵明之所作,自為壹編,而附千三百篇《楚辭》之後,以為詩之根本準則。”
陳毅《六國之行》詩:“準則昭天下,精神重萬隆。”
3、以為標準或原則。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品藻》:“明帝問謝鯤:‘君自謂何如庾亮?’答曰:‘端委廟堂,使百僚準則,臣不如亮。’”
明·方孝孺《郊祀頌》:“準則堯禹,紹述商周。”
3.猶標誌。
清俞正燮《癸巳類稿·臺灣府屬渡口考》:“自雞籠山,蔥翠層叠,而南山南北峙,泛海者以雞籠為準則也。”
4.標準;原則。
《南齊書·張緒傳》:“晉氏衰政,不可以為準則。”
明·馮夢龍《古今譚概·梁寶趙神德》:“寶面甚黑,廳上憑案以待。須臾神德入,兩眼俱赤。至階前,寶即雲:‘天上既無雲,閃電何以無準則?’答雲:‘入門來,案後唯見壹挺墨。’”
5.以之為準則。
《隸釋·漢桐柏淮源廟碑》:“仲尼慎祭,常若神在,君準則大聖,親之桐柏奉見廟祠。”
二、準繩,有以下涵義:
1、測定物體平直的器具。準,測平面的水準器;繩,量直度的墨線。
《管子·乘馬》:“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規矩,道路不必中準繩。”
漢·陸賈《新語·道基》:“故聖人防亂以經藝,工正曲以準繩。”
《史記·夏本紀》:“左準繩,右規矩,載四時,以開九州,通九道,陂九澤,度九山。”
2、喻言行所依據的原則或標準。
《文子·下德》:“帝者不體陰陽即侵,王者不法四時即削,霸者不用六律即辱,君者失準繩即廢。”
唐·元稹《戒勵風俗德音》:“提紀綱者,不能以準繩檢下,而曰密奏風聞。”
《兒女英雄傳》第三五回:“近科的文章本也華靡過甚,我們既奉命來此,若不趁此著實的洗伐壹番,伊於胡底?諸公把這話奉為準繩罷。”
夏衍《力與巧》:“學了文法就可以使妳的文章有規矩,有準繩,而不至於犯不通的錯誤。”
以法律為準繩先王陳跡,後王準繩。——《舊唐書·經籍誌序》
3、衡量;裁督。多指嚴格執行法令制度。
《梁書·到洽傳》:“領尚書左丞,準繩不避貴戚,尚書省賄賂莫敢通。”
4、指使嚴格遵守法制。
《新唐書·韓偓傳》:“偓因薦禦史大夫趙崇勁正雅重,可以準繩中外。帝知偓,崇門生也,嘆其能讓。”
5、測定平直的器具。準,測定平面的水準器;繩,量直線的墨線。
《呂氏春秋·分職》:“巧匠為宮室,為圓必以規,為方必以矩,為平直必以準繩。”畢沅校註:“李本作準,別本作準。”
6、引申為標準、準則。
章炳麟《駁中國用萬國新語說》:“且日月山水諸文,宛轉悉如其像,非若隸書之局就準繩,與形相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