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恥?辱”可引壹段便可通明;
“省躬譏誚。寵增抗極。殆辱近恥。林臯幸即。兩疏見機。解組誰逼”此段出於南朝—周興嗣《千字文》,其中“殆辱近恥”後意為其“辱”之能近乎於“遲”,但在當時梁武帝看來,“‘辱’其意呼兒指吾等,‘恥’其意呼吾之自知”,也就是說梁武帝認為“辱”的意思是別人給自己的,說是別人對自己的行為作風有所“拆臺”的意思,那麽“恥”就是指自己做了某些事情讓自己顏面無光,兩者不可並論。但是而後記之中《尚書故實》《梁記》多有記載,引中“辱?恥”所為“將近”就是說距離兩者之間的意中是等長,並無“他?己”,更無“高?低”之分。但是卻分成了“先後”,先“辱他”後爾有“恥己”(原話出自誰口以不可考,我估計還沒挖出來),那麽也就應了梁武帝的話了。
後《千字文》在清代壹刻本之中有詳註;“而可消可戒者,莫過於尊榮之過,以上抗於至極。蓋位高者身危,必至貶斥削逐,而恥辱之事將及矣。及此時而退就林臯,則可以幸免於禍”,其中“而恥辱之事將及矣”釋為“警告妳,如此這般下去,恥辱的事情就不遠了。”清代註中提及此文中“恥?辱”爾論則以並稱,而非分讓,是因為跟掌權者的文法思想有絕大關系,當時的歷史背景下可算得上是“國安”之時“康熙?乾隆”二帝已經將國家治理的很完善,有很多話可以大膽復述,便是皇帝也喜歡,所以“恥己辱其”之言也敢滿大街的說,不用擔心進監獄。在當時有壹位非常有影響力的文臣—劉墉,字崇如,號石庵,此人將凡事劃的很開,分的及明細。就連自己的號也撰了許多,例;東武?青原?香巖等不下數十,也有人說不下百之數,此點就可看出分的很清。其“通?暢”“公?朗”“腐?糜”“亡?死”等分說尤為犀利,“恥?辱”便有如此解“同處,然‘恥’及己,‘辱’及其物其人,非,則遲‘恥’,早‘辱’。時同,則‘恥?辱’分說,高爾……”(這壹段是《清史稿?中章節》,很多都記不清了,家裏沒有這本文獻,可以去圖書館查,在《清史稿》三百章左右),劉墉就說的很清楚,其意相同,卻要用在不同之處,因為用法有改變,說的東西講的道理不同所以不同。
剩下的自己學會補充,俾人沒有太多得閑,全為俾人親擬,無抄襲仿改之嫌,如果還需什麽+QQ391902644